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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FZ-T 41003.1-1999

FZ-T 41003.1-1999 桑蚕绵球分级规定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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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规定 分级 桑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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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FZ-T 41003.1-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FZ-T 41003.1规定了桑蚕绵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分级规定。
FZ-T 41003.1适用于桑蚕绵球的分类定级。
2产品分类
2.1 根据梳理道数,绵球可分为1号绵球、1号绵球和号绵球。
2.2 I号绵球用A1表示,I号绵球用BI表示,号绵球用CI表示。
3技术要求
3.1 根据品质差异,绵球可分为A1-1,AI-2,A1-3,B1-1,B1-2,C1-1,C-2级。
3.2绵球的 品质分级规定如下表。4.1.2 I 号绵球的最高基本级为A 1-1级,I号绵球的最高基本级为B1-级,四号绵球的最高基本级为C.1-1级。.;
4.1.3品质分级规定主要项目中任一-检测值低于 CI -2的要求者,一律作级外品。
4.2降级规定
4.2.1品 质分级规定辅助项目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基本级的基础上降级。降级幅度以一级为限。
a. 辅助项目中任意两项及以上的检测值同时低于基本级要求- -级者;
b.辅助项目 中任意一项的检测值低于基本级要求二级及以上者;
4.2.2若I号绵球的基本级已定为A 1-3及以下的级,则不再按4.2. 1条的规定降级。
4.2.3I号绵球和1号绵球的基本级若已定为C■-2级.则辅助项目的降级可降至级外品。
5其他
对绵球品质有特殊要求者,可由供需双方另定协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纺织部丝绸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丝绸科学研究院归o.
本标准由四川省丝绸公司负责起草,由南充绢纺织厂.重庆丝纺厂.绵阳绢纺织厂、遂宁丝绢厂、永川绢纺厂、南溪绢麻纺织厂.万县绢纺厂"、巴县绢纺厂参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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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桑蚕绵球分级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绵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分级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桑蚕绵球的分类定级。 2 产品分类 2.1 根据梳理道数,绵球可分为Ⅰ号绵球、Ⅱ号绵球和Ⅲ号绵球。 2.2 Ⅰ号绵球用A表示,Ⅱ号绵球用B表示,Ⅲ号绵球用C表示。 3 技术要求 3.1 根据品质差异,绵球可分为AⅠ-1, AⅠ-2, AⅠ-3, BⅠ-1, BⅠ-2, CⅠ-1, CⅠ-2级。 3.2 绵球的品质分级规定如下表: 等级 | 纤维平均长度(mm) | 清洁度(%) | 含油率(%) | 短纤维率(%) | 束纤维强度(gf/dN/dtex) | 绵结(个/0.1g) ---|---|---|---|---|---|--- AⅠ-1 | 78.00 | 98.00 | 0.45 | 5.00 | 3.60 (3.18) | 12 AⅠ-2 | 67.00 | 97.00 | 0.50 | 9.00 | 3.50 (3.09) | 16 AⅠ-3 | 63.00 | 97.00 | 0.50 | 11.00 | 3.50 (3.09) | 20 BⅠ-1 | 55.00 | 96.00 | 0.50 | 13.00 | 3.40 (3.00) | 28 BⅠ-2 | 50.00 | 95.00 | 0.50 | 17.00 | 3.30 (2.91) | 28 CⅠ-1 | 45.00 | 93.00 | 0.50 | 19.00 | 3.20 (2.82) | 32 CⅠ-2 | 40.00 | 92.00 | 0.50 | 24.00 | 3.20 (2.82) | 36 注:表列数值中,纤维平均长度、清洁度、束纤维强度均为各等级的下限值;含油率、短纤维率、绵结均为各等级的上限值。 3.3 同批绵球应色泽一致,手感柔软、松泡,成形良好,不允许有霉变泛黄等现象。 3.4 每只绵球展开所成的绵带应厚薄均匀,长度为3000mm,宽度为200mm,重量为150±3g。 3.5 每批绵球的练减率不得超过6.00%。 3.6 绵球的公定回潮率为11%,入库时的实测回潮率不得大于13%。绵球的清洁度和绵结对照样照,按有关规定评定。 4 分级规定 4.1 基本级的评定。 4.1.1 以品质分级规定主要项目中检测值最低的一项确定基本级。 4.1.2 Ⅰ号绵球的最高基本级为AⅠ-1级,Ⅱ号绵球的最高基本级为BⅠ-1级,Ⅲ号绵球的最高基本级为CⅠ-1级。 4.1.3 品质分级规定主要项目中任一检测值低于CⅠ-2的要求者,一律作级外品。 4.2 降级规定 4.2.1 品质分级规定辅助项目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基本级的基础上降级。降级幅度以一级为限: a. 辅助项目中任意两项及以上的检测值同时低于基本级要求一级者; b. 辅助项目中任意一项的检测值低于基本级要求二级及以上者。 4.2.2 若Ⅰ号绵球的基本级已定为AⅠ-3及以下的级,则不再按4.2.1条的规定降级。 4.2.3 Ⅰ号绵球和Ⅱ号绵球的基本级若已定为CⅠ-2级,则辅助项目的降级可降至级外品。 5 其他 对绵球品质有特殊要求者,可由供需双方另定协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纺织部丝绸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丝绸科学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丝绸公司负责起草,由南充绢纺织厂、重庆丝纺厂、绵阳绢纺织厂、遂宁丝绢厂、永川绢纺厂、南溪绢麻纺织厂、万县绢纺厂、巴县绢纺厂参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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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41003.1-1999 桑蚕绵球分级规定 FZ-T 41003.1-1999 桑蚕绵球分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