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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1223—2021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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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空气 挥发性 有机物 应急 测定 便携式 相色谱 质谱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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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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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1223—2021.
警告:本方法使用时要注意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险,做好人员防护。
1适用范围
HJ 12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甲苯等52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
在全扫描模式下,当进样量为600 ml、分流比为50:1,或进样量为100ml、不分流时,方法检出限为3 ug/m3~-9 ug/m3,测定下限为12 ug/m3~36 ug/m3,详见附录A。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1223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210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HJ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I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o
3方法原理

样品直接导入或经吸附管吸附、热脱附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测器检测。对于52种目标化合物,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内标法定量;对于52种目标化合物以外的物质,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比较定性,根据其响应值与内标的响应值之比,估算其浓度。
4试剂和材料
4.1标准气:浓度不低于1 umol/mol,压力不低于1.0MTa,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1年,或参见标准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买更高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或在有资质单位定制合适的混合标准气体。
4.2现场标准使用气:在实验室使用气体稀释仪(5.7)将标准气(4.1)用氮气(4.4)稀释至10nmol/mol.现场标准使用气在不锈钢罐(5.6)中可保存20 d,在气袋(5.2〉中可保存8 h.。
注:也可采用静态稀释法(参见附录B),使用液体标准物质配制。
4.3内标标准气:组分为1,3.5-三(三氟甲基)苯(100 umol/mol)、溴五氟苯(50 umol/mol)或4-溴氟苯(20 umolmol),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1年,或参见标准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在满足方法要求且不干扰目标化合物的前提下,也可采用其它物质作为内标物。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至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包括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及成都监测中心、上海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警告:本方法使用时要注意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险,需做好人员防护。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空气中52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包括甲烷及其他指定目标化合物。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在全扫描模式下,当进样量为600 mL、分流比为50:1,或样品量为100 mL、不分流时,方法检出限为3~9 μg/m³,测定下限为2~36 μg/m³,详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32210、HJ589、HJ732。 3 方法原理 采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将空气样品直接导入或经吸附管收集后导入仪器,通过气袋法分离,质谱检测器检测。对于52种目标化合物,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进行定性,采用内标法定量;对非目标化合物,可根据其响应值与内标响应值之比估算浓度。 4 试剂和材料 4.1 标准气:浓度≥1 μmol/mol,压力≥1.0 MPa,存于钢瓶中,可保存1年,可根据需要购买更高浓度标准气或定制混合标准气体。 4.2 现场标准使用气:通过气体稀释仪将标准气稀释至10 nmol/mol,在不锈钢罐中可保存20天,在气袋中可保存8小时,也可采用静态稀释法或液体标准物质配制。 4.3 内标标准气:组分为1,3,5-三(三氟甲基)苯(100 μmol/mol)、溴五氟苯(50 μmol/mol)或4-溴氟苯(20 μmol/mol),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1年,可根据方法要求选择其他内标物。 4.4 稀释气:氮气,纯度≥99.999% 4.5 载气:氮气或氢气,纯度≥99.999% 5 仪器 本标准使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包括必要的采样器、吸附管、气体稀释及进样装置、气相色谱柱及质谱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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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