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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1192—2021.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均有一定的毒性,试剂配制和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HJ 1192规定了测定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192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4-叔丁基苯酚、4-丁基苯酚、4-戊基苯酚、4-己基苯酚、4-庚基苯酚、4-辛基苯酚、4-支链壬基酚、4-叔辛基苯酚和4-壬基酚等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200 ml,试样的定容体积为 1.0 ml,进样体积为30 ul时,方法检出限为0.04 ugL~0.06 ug/L,测定下限为0.16 ug/L一0.24 ug/L。详见附录A。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1192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I/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o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4-支链壬基酚4-nonyl-branched phenoi
商品化的4-壬基酚的支链异构体混合物,CAS No.为 84852-15-3。
4方法原理
水中的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在酸性条件下,经固相萃取富集、净化,用甲醇和二氯甲烷洗脱,浓缩后使用具有荧光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定,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标准内容
HJ1192—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科谱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中海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9月17日批准发布,本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有机溶剂、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均有一定毒性,试剂配制和样品前处理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4-已基苯酚、4-庚基苯酚、4-叔丁基苯酚、4-丁基苯酚、4-戊基苯酚、4-辛基苯酚、4-支链壬基苯酚、4-叔辛基苯酚和4-壬基苯酚等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及双酚A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200ml,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30μL时,方法检出限为0.04μg/L~0.06μg/L,测定下限为0.16μg/L~0.24μg/L,详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条款:
-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164 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献适用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
3 术语和定义
3.1 4-支链壬基苯酚(4-nonyl-branched phenol) 商品化的4-壬基苯酚支链异构体混合物,CAS No. 352-15-3。
4 方法原理
水中的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在酸性条件下,经固相萃取富集和净化,用醇和二氯甲烷洗脱,浓缩后使用带荧光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定。根据保留时间进行定性,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不含目标化合物的新制蒸馏水或纯水。
5.1 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优级纯。
5.2 乙腈(CH3CN):高效液相色谱纯。
5.3 二氯甲烷(CH2Cl2):农残级。
5.4 正己烷(C6H14):高效液相色谱纯。
5.5 甲醇(CH3OH):高效液相色谱纯。
5.6 丙酮(CH3COCH3):农残级。
5.7 盐酸(HCl):密度1.1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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