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80010-2016
中文名称: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规格代号标示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英文名称:Clothes-survey method for human body head girth and code of specification for cap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4-05
实施日期:2016-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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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服装
人体
测量方法
规格
代号
标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服装工业>>61.040帽子、服饰品、衣扣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服装、鞋、帽与其他缝制品>>Y75服装、鞋、帽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6-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施琴、周双喜、吴树珍、李苏、杨秀月、秦威
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上海服装鞋帽商业行业协会、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用人体头围的测量方法、帽子规格代号及标示与安放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数据的采集、帽子规格的制定及规格代号标示。
标准内容
ICS 61.040
Y75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80010—2016(代替 FZ/T 80010—2007)
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规格代号标示
Clothes-survey method for human body head girth and code of specification for cap
2016-04-05发布
2016-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80010—2007《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与2007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适用范围;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测量工具精度要求;
——修改并补充了人体头围测量方法及图示说明;
——扩充了帽子尺寸代号范围;
——修改了帽子规格代号标示方法;
——修改了标签安放位置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9)归口。
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上海服装鞋帽商业行业协会、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施琴、周双喜、吴树珍、李苏、杨秀月、秦威。
本标准历次版本:FZ/T 80010—2006、FZ/T 80010—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用人体头围的测量方法、帽子规格代号及标示与安放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数据的采集、帽子规格制定及规格代号标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3 术语和定义
3.1 耐久性标签
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3.2 悬挂标签
以吊牌方式悬挂在产品上的标签。
4 规格的控制部位与单位
4.1 人体测量控制部位为头围。
4.2 尺寸单位为厘米(cm)。
5 测量
5.1 测量工具
软卷尺,分度值为1mm。
5.2 测量方法
用软卷尺水平测量两耳上方的头部最大围长。
5.3 测量要求
测量时头发应包含在内,软卷尺适度拉紧但不得压迫头部,测量值精确至1cm。
6 帽子规格代号
6.1 帽子规格以人体头围净尺寸为依据,以厘米(cm)表示,按1cm为跳档设置。
6.2 示例规格代号范围:34、35、36……至64等(按实际表格延续)。
6.3 标示方法:
(1)单一规格代号标示,如56;
(2)可调节或弹性帽子使用范围标示,如48—50。
7 帽子规格代号标签的安放位置
7.1 帽子规格代号应按GB 5296.4规定标示在耐久性标签或悬挂标签上。
7.2 标签应固定在帽子明显位置,标示应清晰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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