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10006-2017
中文名称:本色布棉结杂质疵点格率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英文名称:Inspection method for the percentage of nep and trash detect squares of grey fabri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1-07
实施日期:201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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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杂质
疵点
检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棉纺织>>W10棉纺织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7-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宝庆、王憬义、陈慧、赵娜、王云侠、叶戬春、王小殊
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市天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本色布棉结杂质疵点格率、棉结疵点格率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棉、化纤、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的本色纱线为原料,机织制成的织物。其他织物可参照执行。?
标准内容
ICS 59.080.01
W10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10006—2017
代替 FZ/T 10006—2008
本色布棉结杂质疵点格率检验方法
Inspection method for the percentage of nep and trash defect squares of grey fabric
2017-11-07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对FZ/T 10006—200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棉结杂质疵点格率检验》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将标准名称调整为《本色布棉结杂质疵点格率检验方法》;
——调整了棉结的定义;
——规定取样比例、最少取样匹数及每匹布样检验位置;
——规定棉结杂质疵点格率、棉结疵点格率检验以织物正面为准;
——将附录A归入正文第4章。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市天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宝庆、王憬义、陈慧、赵娜、王云侠、叶戳春、王小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 10006—1993、FZ/T 10006—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色布棉结杂质疵点格率及棉结疵点格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棉、化纤及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本色纱线为原料的机织物,其他织物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疵点格
有棉结或杂质的方格。
3.2 疵点格率
织物表面在规定面积中疵点格数与取样总格数的比率。
3.3 棉结
由一根或多根纤维缠结形成的未曾分解的团粒。
3.4 杂质
附有或不附有松纤维(或绒花)的籽屑、碎叶、碎枝杆、棉籽软皮、麻草、木屑、织入布内的异纤维及淀粉等。
4 疵点格、棉结、杂质的规定
4.1 疵点格的确定
4.1.1 格内有棉结或杂质,不论大小和数量多少(1粒或1粒以上),即为一个疵点格。
4.1.2 棉结、杂质位于两格线上时:若两格均为疵点格,则计2个疵点格;若仅一格为疵点格,则计1个疵点格;若均为空格,则线上的棉结或杂质计1个疵点格。
4.1.3 棉结、杂质位于四格交叉点时:若四格均为疵点格,则计4个疵点格;若部分为疵点格,则按实际疵点格数计;若均为空格,则交叉点棉结或杂质计1个疵点格。
4.1.4 一个或一条杂质延及多个格时,仅计1格;如所涉及格已为疵点格,则按原疵点格计入。
4.2 棉结的确定
4.2.1 棉结不论大小、形状、色泽,以检验者目测可辨认为准。
4.2.2 棉结上附有杂质的,仅算棉结,不算杂质。
4.2.3 细纱接头、布机接头、飞花织入或附着、经缩、纬缩及松股(股线织物)不算棉结。
4.2.4 粗节纱及竹节纱的交织或并织凸出点不算棉结,但附有棉结的计为棉结。
4.3 杂质的确定
4.3.1 杂质以检验者目测能辨认为准。
4.3.2 杂质下有松纤维但未成团的,仅算杂质。
4.3.3 油污纱、色纱及黄棉纺入纱身的均不算杂质。
4.3.4 附着杂质仍按杂质计。
5 检验仪器
5.1 照明装置:日光灯,照度为400 lx±100 lx。
5.2 操作台:操作台设宽220 mm、倾斜角25.5°斜面板,长度适应织物幅宽检验要求。
5.3 玻璃板:15 cm×15 cm,下刻225个方格,每格1 cm²。
6 取样要求
6.1 每批坏布随机抽取,取样数量不少于总匹数的0.5%,最少不少于3匹。
6.2 每批坏布3匹及以下时应全部检验。
6.3 如监督抽样或合同另有规定,按相关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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