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95028-2019
中文名称:起毛机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英文名称:Raising machin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12-24
实施日期:202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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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起毛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机械>>59.120.50印染和整理机械设备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机械与器具>>W95染整机械与器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 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20-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加海、张斯纬、袁海萍、洪东、陈敏、张少民、叶燕平、胡弘波、刘晖、李晓东、和兆瑞、沈黎、孙勇军、盛崎虹、姚旦鸣、虞跃华
起草单位:海宁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纺织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锡市旭环机械制造厂、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杭州鸿信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杏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起毛机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棉纺、毛纺、化纤及其混纺织物起毛的钢丝起毛机。
标准内容
ICS 59.120.50
W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95028—2019
起毛机
Raising machine
2019-12-24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宁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纺织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锡市旭环机械制造厂、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杭州鸿信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杏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加海、张斯纬、袁海萍、洪东、陈敏、张少民、叶燕平、胡弘波、刘晖、李晓东、和兆瑞、沈黎、孙勇军、盛崎虹、姚旦鸣、虞跃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毛机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棉纺、毛纺、化纤及其混纺织物起毛的钢丝起毛机(以下简称“起毛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111.1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7111.7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7部分:染整机械
GB/T 17780.1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7780.7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第7部分:染整机械
FZ/T 90001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 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 90089.1 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FZ/T 90089.2 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3 分类与参数
3.1 分类
起毛机按起毛辊传动形式分为齿轮传动型和皮带传动型。
3.2 参数
见表1。
表1 参数
公称宽度(mm):1800、2000、2200、2500、2800、3000、3200、3400、3600
布速(m/min):5~50(无级可调)
锡林额定转速(r/min):50~150
起毛辊辊体直径(mm):60、65、70、75、80
起毛辊数量(根):18、20、24、28、30、36、42、48
4 要求
4.1 外观
4.1.1 外表面应平整光滑,表面经镀覆或化学处理的零件色泽应一致,保护层不应有脱落或露底现象。
4.1.2 涂装应符合FZ/T 90074的规定。
4.1.3 各类电线、管路的外露部分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
4.2 主要零部件及组装
4.2.1 机架左右墙板上平面水平度(前后、左右)应不大于0.80/1000。
4.2.2 公称宽度小于等于2500 mm时,起毛辊辊体外圆的径向圆跳动公差应不大于0.30 mm;公称宽度大于2500 mm时,应不大于0.40 mm。
4.2.3 主轴上各安装零件的加工面外圆径向圆跳动公差应不大于0.20 mm。
4.2.4 公称宽度小于等于2500 mm时,毛刷辊辊体外圆的径向圆跳动公差应不大于0.60 mm;公称宽度大于2500 mm时,应不大于0.80 mm。
4.2.5 锡林两侧滚盘等分的对应安装角度偏差应不大于1′30″。
4.3 整机性能
4.3.1 各传动部件应运转灵活、平稳,无冲击和异常声响。
4.3.2 起毛机运转时振动位移应不大于0.10 mm。
4.3.3 整机噪声发射声压级:齿轮传动型应不大于85 dB(A);皮带传动型应不大于80 dB(A)。
4.3.4 全机润滑良好,滚动轴承轴壳处温升应不大于25℃,滑动轴承处温升应不大于30℃。
4.3.5 织物张力控制应均匀。
4.4 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
4.4.1 电气设备的连接和布线应符合GB 5226.1—2008中13.1的规定。
4.4.2 电气设备的导线标识应符合GB 5226.1—2008中13.2的规定。
4.4.3 电气设备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 5226.1—2008中18.2.2的规定。
4.4.4 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GB 5226.1—2008中18.3的规定,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 MΩ。
4.4.5 电气设备的耐压性能应符合GB 5226.1—2008中18.4的规定。
4.4.6 控制器相关要求应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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