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HY/T 117-2010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Y/T 117-2010

中文名称: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categorization of special marine protected area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2-10

实施日期:2010-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33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7.060;13.020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6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HY/T 117-200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0-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明辉、张振冬、梁斌、杨新梅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主管部门: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类与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类分级。
本标准与HY/T11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2);
---增加了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3);
---增加了海洋资源保护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4);
---增加了海洋公园的术语和定义(见2.5);
---修改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别(见2008年版表1;本版的表1)。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明辉、张振冬、梁斌、杨新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Y/T117-2008。

标准内容

ICS 07.060;13.020 Z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HY/T 117—2010 代替 HY/T 117—2008 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Standard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categorization of special marine protected area 发布:2010-02-10 实施:2010-03-01 国家海洋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HY/T 11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2); 增加了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3); 增加了海洋资源保护区的术语和定义(见2.4); 增加了海洋公园的术语和定义(见2.5); 修改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别(见2008年版表1,本版表1)。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明辉、张振冬、梁斌、杨新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Y/T 117—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类与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类分级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海洋特别保护区 对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 2.2 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一种类型,为维护国防安全和海洋权益或生态系统稳定,在具有独特地理位置或生态环境条件的海域划定的区域。 2.3 海洋生态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一种类型,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及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持续发挥,在具有丰富生态系统多样性且对人为活动相对敏感或脆弱的海域划定的区域。 2.4 海洋资源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一种类型,为持续发挥海洋资源对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具有丰富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分布的海域划定的区域。 2.5 海洋公园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一种类型,为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自然文化景观,发挥生态旅游功能,在特殊海洋生态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独特地质地貌景观及其周边海域划定的区域。 3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类与分级 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四个类别: 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Ⅰ)、海洋生态保护区(Ⅱ)、海洋资源保护区(Ⅲ)及海洋公园(Ⅳ)。 同时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个级别。 表1 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Ⅰ 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 国家级:对我国领海、内水、专属经济区的确定具有独特作用的海岛;具有重要战略和海洋权益价值的区域。 地方级:易灭失的海岛;维持海洋水文动力条件稳定的特殊区域。 Ⅱ 海洋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区。 地方级:海洋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海洋生态敏感区或脆弱区。 Ⅲ 海洋资源保护区 国家级:石油天然气、新型能源、稀有金属等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分布区。 地方级:重要渔业资源、旅游资源及海洋矿产分布区。 Ⅳ 海洋公园 国家级:重要历史遗迹、独特地质地貌和特殊海洋景观分布区。 地方级:具有一定美学价值和生态功能的生态修复与建设区域。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HY/T 117-2010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HY/T 117-2010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HY/T 117-2010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HY/T 117-2010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 HY/T 117-2010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