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Y/T 016.15-1992
中文名称:海洋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方法 试验Q:水静压力试验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he basic method of environmental test for oceanographic instruments—Hydrostatic pressure test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86-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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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N92海洋仪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方法中的水静压力试验(试验Q)的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程序、合格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适用于评定海洋仪器水密壳体对海水压力的适应能力与密封性能。
标准内容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Y339.1~15—85
转化为HY016.15—1992
海洋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方法
The basic method of environmental test for oceanographic instruments
1985-12-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
1986-10-01实施
(试验Q:水静压力试验)
1 试验目的
评定海洋仪器水密壳体对海水压力的适应能力。
2 试验条件
2.1 压力表量程选择应以试验压力的1.5倍为宜。
2.2 压力表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
2.3 水温与试验样品温度差应在±5℃范围内。
3 试验程序
3.1 初始检测
3.1.1 外观应无缺陷。
3.1.2 记录初始测量尺寸(如有要求)。
3.1.3 试验样品为整机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电性能及机械性能检测。
3.2 预处理
对试验样品密封部位进行预处理。
3.3 加压程序
3.3.1 试验压力不得低于工作压力的1.25倍。
3.3.2 加压应逐级缓慢升压,至少分3级升至试验压力。
3.3.3 每升压一级至少保压3min,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不少于30min(优选值:30min、2h、24h)。
3.3.4 卸压应缓慢进行,卸压级数及保压时间与升压过程相同。
3.4 恢复
试验样品用实验室温度空气吹干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按规定时间恢复。
3.5 最后检测
3.5.1 试验样品应无可见异常变形。
3.5.2 需测残余变形的样品,其残余变形率按有关标准规定。
3.5.3 密封要求按有关标准规定。
3.5.4 整机试验时应再次进行电性能及机械性能检测。
4 合格要求
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 有关标准应包含的内容
a. 试验时试验样品的放置状态;
b. 试验压力;
c. 初始检测项目;
d. 残余变形率(必要时);
e. 密封要求;
f. 恢复处理时间;
g. 最后检测项目;
h. 合格要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标准计量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沙英。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标准计量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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