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643-1997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页数:26页
标准价格:20.0 元
出版日期:1997-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勇强、陈显志、胡振清、段萍、杨海峰
起草单位:国营华东电子管厂和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脉冲氙灯的一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各种肪冲氙灯(以下简称氙灯)。 SJ 20643-1997 脉冲氙灯总规范 SJ20643-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6200
脉冲氙灯总规范
SJ20643-97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ulsed xenon lamps1997-06-17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1范围
1.1主题内容
1.2适用范围
...分类…
2引用文件
3要求
3.1详细要求
3.2合格鉴定QA)..
3.3材料
3.4结构与尺寸
3.5标志
3.6性能持性
3.7外观质量
3.8安全性能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4.2检验分类
4.3检验条件
4.4鉴定检验
4.5首件检验
4.6质量一致性检验
包装检验
检验方法
其它有关要求
5交货准备
5.1包装
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6.2订货文件内容
使用和注意事项
6.5灯外附件.
6.6特性曲线
附录A脉冲氙灯的型号命名方法(补充件)附录B外观检验规范(补充件)
附录C光电参数的试验方法(补充件)附录D脉冲氙灯详细规范的编写规定(补充件)次
TYKAONKACa-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脉冲氙灯总规范
Genernl specification for pulsed xenon lamps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脉冲氙灯的一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脉冲氙灯(以下简称氙灯)。1.3分类
氙灯的分类和型号命名应符合附录A(补充件)的规定。2引用文件
GB 919—90
GB/T 4857.2---92
GB/T 4857.5—92
GB/T 4857.7—92
GB6388—86
GB 7246—87
GJB 150.3-86
GJB 150.4--86
GJR 150.16—86
GJB 150. 18--86
GJB 179—86
GJB 360.3—87
GJB 360.8—87
GJB 360.7—87
GJB 921—90
3要求
3.1详细要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包装运输包装件温湿度调节处理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包装运输包装件,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电光源的安全要求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电子管包装总规范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振动试验
冲击试验
稳态湿热试验
低气压试验
温度冲击试验
SI 20643-97
特定型号的氛灯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应的详细规范的规定,并应遵循下列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7-06-17发布1997-10-01实施
3.1.1优先顺序
SJ 20643-97
无论什么理由引起矛盾时,各级规范(或文件)和试验条件应按下述先后顺序执行。3.1.1.1 规范
a,详细规范:
b.总规范;
c,基础规范;
d。其它引用文件。
3.1,1.2试验条件
详细规范的\试验条件”栏中所规定的试验条件:特定试验方法中所规定的试验条件;b,
详细规范中所规定的一般试验条件;c.
d,其它试验方法标准中的一般试验条件。3.1.2例外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可不符合本规范和详细规范的规定:a。供货合同中另有要求;
b,终止使用军用标志。
3.1.3一般引用
本规范中所使用的“按规定”或“规定\在未指明规定文件或出处时,系指详细规范中的规定。
3.1.4试验
本规范所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中所包括的一般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都是本规范的一部分。
3.1.4.1破坏性试验(D)
除非另有规定,氙灯破坏性试验项目见表1。表1
试验项目
燥炸能量常数
寿命试验
试验方法
附录 C(补充件)中 G4
注:破坏性试验可用不影响该项试验结果的缺陷样品(如外形缺陷)。3.2 合格鉴定(QA)
除非另有规定,按本规范供应的氙灯应是符合详细规范合格鉴定的产品。合格鉴定程序应按有关规定。
3.2.1首件
当合同有规定时,应进行首件检验。3.3材料
氙灯用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用这些材料制造的氙灯能够满足详细规范的要求。3.4结构与尺寸
氙灯及其附件的结构与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3.5标志
HYTKAONTKAca-
鼠灯上应有符含下列内容的标志:制造广识别(商标或代号)
b、产品型号和(或)规格:
军用标志\\:
d。制造编号或制造年、月;
e.合格标志或认证合格标志\尔f.检验口期(如需要)
g.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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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标志区域不足,应按上述顺序标注尽可能多的标志。3.6性能特性
氙灯的光电参数、机械、环境要求及包装特性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3.7外观质量
氙灯外观质量应符合附录B(补充件)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3.8安全性能
氙灯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7246的规定。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按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如果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或使用方意,承制方可使用其他合适的设备,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检验。为了保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有权对本规范规定的任何项目进行检验。由于操作人员失误或试验设备故障而造成的试验失败,在听取使用方的意见后,可从同一批号筑灯中再次抽样,重新试验。4.1.1合格责任
氙灯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中的一个维成部分,潜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颌灯符合合同要求。4.2检验分类
本规范检验分为:
:鉴定检验
产品定型或合格鉴定(QA)时,应进行鉴定检验(见4.4条)。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可用首件检验代替鉴定检验:一有现行详细规范而没有合格鉴定批准资料一有合格鉴定批准的资料,但对确景投产不起作用一在合格鉴定批准的资料完成之前需要交货b。质量一致性检验
产品在批量生产时,应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A、B、C、D四组检验,A 组和 B 组为逐批检验,C组和 D 组为周期检验。A组检验是证实产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而对一个检验批中的样品或生产的余部产品所进行的非破坏性试验。A组检验用来检验那些最易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变化影响的特性,以3
及对于达到预定要求至关重要的性能。SJ20643-97
B组检验一般是比A组检验更为复杂或需要更多试验时间的一种非被坏性试验。B组检验用来检查那些更多受零部件或设备质影响、而较少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影响的特性,以及那些要求特殊工装或特殊环境的性能。需要受检的样品数量比A组少,经过试验的样品稍加整修或不加整修经检验合格,即可作为产品交付。C组检验一般是周期性的破坏性试验,用来定期检查那些与产品设计及材料有关的特性。C组比A组检验更复杂,常要求模似工作环境,并通常受到破坏或试验后需作较大的整修。C组检验所需的受试样品的数量比B组检验少,而且与生产量或生产周期有关。经C组捡验的样品需作较大整修后经检验合格,才能作为产品交付。D组检验悬一种破坏性试验,或者是一种要消全部或相当大一部分设计使用寿命的长时间试验。D组检验只能在少数样品上进行。受试样品数量与生产周期有关。经过 D组检验的样品不准作为产品交付。
4.3检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检验都应在温度为 15 ~35C,相对湿度不大于 85%和气压为 86 ~106kPa 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4.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包括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鉴定检验的样品应是代表承制方正常生产,并应从现行生产巾随机抽取的样品。鉴定检验样本大小和允许不合格品数见表2。表2
检验或试验
直观检验
尺寸检验
光电参数
燃炸能量常数
环境试验
机械试验
寿命试验
安全试验
包装检验
不工作缺陷
样本大小
产量小于8 只时,鉴定检验的样本数和允许不合格品数见表 3表3
检验或试验
直观捡验
尺寸检验
光电参数
爆炸能基常数
环境试验
机械试验
寿命试验
安全试验
包装检验
不工作缺陷
注;1)样本大小不少于2只。
样本大小
100%1)
100%)
100%1)
允许不合格品数
充许不合格品数
TYKAOIKAca-
4.5首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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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应规定首件检验适用的详细规范和文件。首件检验应在承制方或其它合适的设备上进行,其样本和允许不合格数应按表2或表3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应从合同交货的产品中抽取。4.6质量-致性检验
4.6,1检验批的构成
一个检验批可由一个生产批或几个生产批组成,这些生产批是在条件(材料、工艺、设备等)基本相同情况下制造出来的,且采用同一详细规范。根据连续生产产品的累计数量,可按生产班次、工作日、或月确定检验批,一般不超过两周(14个连续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
4.6.2检验项目
除非另有规定,特定型号的氙灯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在下列规定的项目中选取,其要求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自,直观检验
一一般外观和加工质量
一玻壳质量
引出极的同轴度
一氛灯阳极引出端端面的颜色(红色)一引出极的质量
一标志的位置、正确性和清晰度b.尺寸
一玻管内径和(或)外径
引出极直径与长度
一总长
一环形管直径
一螺旋型管最大外径
一U型管的宽度与长度
c.光电参数
一电阻系数
一最大峰值电流
一最大平均功率
一爆炸能量常数
一相对光谱能量分布
一净荧光输出功率
一等效发光强度
一积分光通壁与发光效率
-着火电压
一自闪电压
二预燃电流
d.环境试验
一高温试验
一低温试验
一稳态湿热试验(如需要)
一温度冲击试验
一低气压试验(如需要)
一振动试验
一冲击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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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环境试验后,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检验有关参数。e.机械试验
一引出极强度试验
一触发极强度试验
机械试验后,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捡验下述项自:着火电压
f.寿命试验
寿命试验后,应按详细规范规定检验光电参数g:不工作缺陷
一漏气
h。安全性能试验
4.6.3抽样方案
除非另有规定,详细规范应给出符合GJB179中一次正常检查的抽样方案和表4规定的质一致性检验各部分的抽样方案。表4逐批检验
检验分组
A1分组
A2分组
A3分组
A4 分组
CI分组
C2 分组
DI 分组
D2 分组
检验或试验
外观质量
结构与尺寸
不工作缺陷
光电参数
光电参数
机械试验
环境试验
爆炸能量常数
寿龄试验
P(月)
抽样要求
见附录B
I 1= I.AQL=1.0
I 1.= I,AQ1,= 0.65
I L= I, AQL=2.5
IL=S-3.AQL=4.0
转移规则
见 GJB 179
4.6.4检验分组和规范表
特定型号的鼠灯质量一致性检验各组检验项目、符号、引证、试验条件以及检验要求应符合详细规范的编写规定,见附录C(补充件)。4.7包装检验
包装和包装检验应按GIB921中第4章或详细规范的规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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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检验方法
4.8.1替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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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所列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允许详细规范中给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国家(或行业)军用标准相等效的替代法。凡详细规范中已指明引证规定的方法不能采用替代法。4.8.2直观检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标志和外观质量检验应在非工作状态下进行,必要时可借助于量其和(或)专用工具。
4.8.3尺寸检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结构与尺寸检验应在非工作状态下,借助于满足精度要求的量具和(或)专用工具进行。
4.8.4光电参数测试
本规范4,6,2条所规定的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C补充件)的规定。4.8.5环境试验
4.8.5.1高温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高温试验按GJB150.3的规定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温度和试验时间,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5.2低温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低温试验按GJB150.4的规定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度和试验时间,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5.3稳态凝热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稳态湿热试验按GJB360.3的规定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湿度和试验时间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5.4温度冲击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温度冲击试验按GJB360.7的规定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温度、试验时间和转换时间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5.5低气压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低气压试验按GJB360.5的规定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气压和试验时间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5.6振动试验
本规范3.8条所列的振动试验按GIB150.16的规定进行:样品处于非工作状态。振动频率范围、加速度、一次扫频时间和扫频次数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5.7冲击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冲击试验按GJB150.18的规定进行;样品外于非工作状态。蜂值加速度、冲击脉冲波形及持续时间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8.6机械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机械试验应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4.8.7寿命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寿命试验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4.8.8安全试验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安全性能要求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方法进行。—7
4.8.9包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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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4.7条所列的包装检验应按GJB921中4.6条规定的方法进行4.8.10不工作缺陷
本规范4.6.2条所列的不工作缺陷检验采用高频火花检漏器,或按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4.9其他有关要求
4.9.1交货后周期检验失败
交货后出现周期检验失败时,承制方应及时将周期检验不合格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通知国家监督机构和(或)使用方。
4.9.2存放寿命
除非另有规定,氙灯的存放寿命一般为五年。4.9.3延期交货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在承制方贮存超过12个月时,应按详细规范A组检验项目重样提交。间时按3.5条的要求打上重新验收的标记。4.9.4不规则生产
中断生产和不规则生产时(特征是间隔6个月或更长时间)承制方应进行首件检验。4.9.5不合格批的处理
如果某一检验批被拒收,允许承制方返修或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提交一次。再次提交批的A组与B组采取如严方案检查,并与新的提交批分开记录,以便能够清楚识别出再次提交批4.9.6样品处理
a,经非破坏性试验的样品,在批合格和其性能符合规范要求时,可按合同交货。b。经破坏性试验的样品不可交货。5交货准备
5.1包装
5.1.1包装要求
包装类别和防护等级要求应从GJB921第3章中选取,并在详细规范中规定。5.1.2装箱内容
除非另有规定,包装箱内应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5.1.3装箱标志
除非另有规定,包装箱上应有符合GB191中规定的”小心轻放”、“怕湿”和GB6388中规定的有笑标志。
5.2遥输
除非另有规定,装有氙灯的包装箱允许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雨雪淋爱和机械撞击。
5.3贮存
除非另有规定,氙灯应在温度为-2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通风良好和无腐蚀性气体的条件下贮存。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HTTKAONTKAca-
SJ20643-97
详细规范应给出特定型号的氙灯的主要用途。6.2订货文件内容
合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具,型号及名称;
b。详细规范编号;
c.数量;
d,特殊的交货要求(如需要);
e.首件检验:
f.其他。
6.3定义
氙灯所用的术语,符号和缩写词从第2章所列的标准中选取。并作如下补充。6.3.1符号、代号
a,P周期(单位为月);
b,n 样本大小(单位为只);
e.e允许的不合格品数(单位为只);d.TC一般试验条件。
6.3.2术语
6.3.2.1 电阻系数 impedance parameter灯两端瞬时电压与瞬时电流的平方根之比。6.3.2.2 最大平均功率maximum average μowet氙灯正常工作时,输入能与脉冲频率乘积的最大值。6.3.2.3最大峰值电流maximum poak current氙灯正常工作时,瞬时最大电流。6.3.2.4相对光谱能量分布relativeenergydistributionof spectrum氙灯在不同辐射波长下光谱能量的相对强度分布。6.3.2.5爆炸能量常数explosionenergyconstant极限输入能量与放电时间常数的平方根之比。6.3.2.6净荧光输出功率net Eluorescent output pawer在荧光输出功率测试装罩中,本底晶材料与掺杂晶体材料吸收灯光辐射,分别产生瞬时本底散射光与瞬时荧光。净荧光输出功率为翼时荧光功率与瞬时本底散射光功率的差。6.3.2.7等效发光强度effeitive lightintensity氙灯等效于白炽灯的发光强度。6.3.2.8 输入能量input energy氙灯正常工作时,由储能电容输入灯的能量,其值为E=6.3.2.9 闪光重复频率 [lash repeat frequecy氙灯的单位时间内的闪光次数。6.3.2.10寿命life
氙灯在规定的工作电压和工作环境下正常工作的闪光数。6.3.2.11 着火电压 minimum starting voltag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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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触发电压下,氙灯正常工作的最小阳极电压。6.3.2.12预燃电流pre-burning curent氙灯在脉冲放电间隙期间,保持的稳定放电电流。6.3.2.13自闪电压 artoflash voltage在无外触发电压时,氙灯正常工作的最小阳极电压。6.4使用和注意事项
6.4.1使用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颌灯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其特性是可以保证的。6.4.2注意事项
如需要,详细规范应给出特定型号的氙灯使用注意事项。6.5灯外附件
如需要,详细规范应推荐鼠灯附件的采购型号和制造厂。6.6特性曲线
如需要,详细规范应给出特定型号的氙灯的特性曲线。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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