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267-2002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77.140.55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2锻压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1 页
标准价格:1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50MW~200MW汽轮机转子用真空处理合金钢锻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合格证书及标志等。 JB/T 1267-2002 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7-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7.140.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67—2002
代替JB/T12671993
50MW~200MW汽轮发电机
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forrotorforgingsfor50MWto200MWturbinegenerators2002-12-27发布
200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3订货要求
4技术要求.
制造工艺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残余应力
磁性能,
晶粒度
无损检验
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分析
力学性能检验,
残余应力试验
磁性能测定
晶粒度测定
硬度检查
无损检验.
复试和重新热处理
验收及合格证书:
标志和包装bzxz.net
表!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
表2成品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超过规定上,下限的允许偏差量表3力学性能。
表4单个、分散缺陷的当量直径和数量JB/T1267—2002
本标代替JB/T1267一1993(50~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本标准与JB/T1267一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标准增加了前言:
JB/T1267--2002
一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了修改:
一在原标准表3力学性能中,对III级锻件的Axv加注:除25Cr2Ni4MoV外,冲击功数值为Aku:在原标准4.5中磁性能:由原来B≥2.04T修改为B≥2.0T:-在原标准5.2.4.3中的:a)在两处套料棒靠槽底部位取两个拉伸试样(各取一个),紧邻拉力试样的外端分别取一个室温冲击试样和一个测定脆性转变温度的试样,和b)其余两处套料棒应采用相反方式,即外端取两个拉伸试样(各取一个),靠槽底部位分别取一个室溢冲击试样和一个测定脆性转变温度的试样。现修改为5.2.4c)中的1)在一根母线上套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两个室温冲击试样。2)在和直径对称的另一根母线上套取--个拉伸试样和两个测定脆性转变温度的试样:
在原标准5.3.1中增加了环芯法测量残余应力的方法标准JB/T8888。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章单位: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宣品范、郭成海。本标准于1972年首次发布,1985年第一次修订,1993年第二次修订。Ⅲ
1范围
50MW200MW汽轮发电机
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72002
本标准规定了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用真空处理合金钢锻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合格证书及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用真空处理合金钢锻件的订货、制造和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3.3~7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8金属拉伸试验法
GB/T229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229—1994,eqvISO148:1983)GB/T23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JB/T1581一1996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JB/T8468锻钢件磁粉检验方法
JB/T8888环芯法测量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残余应力的试验方法YB/T5148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钢制品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和定义ASTMA370
ASTMA341
直流冲击法确定材料直流磁性的试验方法钢制品(包括棒、方钢坏、大方坏和锻件)的宏观没蚀试验方法ASTME381
3订货要求
3.1需方应在订贷合同或技术协议书中,写明采用的标准、锻件级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锻件级别和钢号应在图样上按如下标注:钢号
锻件级别×本标准编号
3.2需方应提供标明力学性能试验试样位置的粗加工图样(必要时提供精加工尺寸),4技术要求
4.1、制造工艺
4.1.1冶炼和浇注
4.1.1.1锻件用钢应在碱性电炉中冶炼。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保证质量的其他方法冶炼。4.1.1.2在铸锭前或铸锭时,钢水应经过真空除气在真空处理过程中,真空系统的极限压强通常低于133Pa。4.1.2锻造
4.1.2.1钢锭的上、下端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保证锻件无缩孔和不允许的偏析。1
JB/T1267--2002
4.1.2.2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压机上锻造,以使锻件整个截面充分地锻透。锻件与钢锭的轴向中心线应大致重合。应使钢锭质量较好的一端为锻件的汽轮机端。4.1.3圆角
在各制造阶段,锻件直径变化的不同台阶过渡处应保持相应的圆角。4.1.4热处理
4.1.4.1锻后热处理为正火和回火。4.1.4.2性能热处理为痒火和回火,经带方同意也可采用正火和回火处理。性能热处理应在垂直状态下进行。锻件圆周和整个长度上的淬火冷却速度应尽可能一致,4.1.4.3热处理和粗加工后的锻件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消除应力温度应比锻件的性能回火温度低30℃~55℃。
4.1.5机械加工
供方应在消除应力处理前对锻件打中心孔。4.1.5.1
4.1.5.2在性能热处理后套取中心孔芯棒试样。4.1.5.3
消除应力处理后精望中心孔,并用不掩盖缺陷的方法进行磨光或抛光,表面粗髓度R,值为1.6um。发运锻件应符合需方订货图样规定的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要求。化学成分
钢水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锻件成品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但允许有表2规定的偏差。200MW转子锻件的氢含量不允许超过1.5×10-6表
化学成分的质分数
34CrMolA
34CrNiIMo
34CrNi3Mo
25CrNilMoV
25Cr2Ni4MoV
注:采用真空碳脱氧时,
含硅量应不大于0.10%,
成品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超过规定上、下限的允许偏差量规定的最大范
注:采用真空碳脱氧时,硅偏差量为0.02%2
粗加工银件的最大直径mm
571~810
811~1150
4.3力学性能
4.3.1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项
推荐用钢
取样位置
纵、切向
中心孔纵向
纵、切向
中心孔纵向
纵、切向
中心孔纵向
挑、切向
中心孔纵向
缺、切向
中心孔纵向
34CrMo1A
≥440
≥585
25CrNiIMoV
34CrNi1Mo
表3力学性能
≥490
≥640
锻件级别
≥540
≥450
≥640
≥690
34CrNi3Mo
25CrNiiMoV
25Cr2Ni4MoV
表中、II级锻件数据为。,、5s、Axr的数值。>540
≥490
≥665
≥715
≥615
JB/T1267—2002
≥690
≥735
≥640
25Cr2Ni4MoV
对于II级锻件,除25Cr2Ni4MoV外,冲击功数据为Aku的数值:采用34CrNi3Mo钢制造时,不要求FATTso性能.
4.3.2【、II级锻件中心孔纵向拉伸试验和瞻性转变温度试验,只在需方要求时才进行,不作为验收依据。
锻件轴身径向抗拉强度或届服强度的波动值不充许超过70MPa。4.3.3
4.4残余应力
锻件的残余应力不允许大于表3规定的届服强度值的10%。4.5磁性能
磁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H=2.5×10°A/m,则B≥1.44T:
H=5.0×10°A/m,则B≥1.60T:H=10.0×10A/m,则B≥1.72T:
H=15.0×10°A/m,则B≥1.80T:H=20.0×10°A/m,则B1.87T;
H=50.0×10°A/m,则B≥2.0T。其中H为磁场强度,B为磁感应强度。4.6晶粒度
JB/T1267-2002
检验结果报告需方,但不作为验收依据。4.7硬度
检查硬度均匀性,硬度的绝对值供参考。硬度偏差在间一圆弧表面上,不允许超过30个布氏硬度单位,在同一母线上不允许超过40个布氏硬度单位,4.8无损检验
4.8.1磁粉或酸洗
4.8.1.1锻件应无白点、裂纹、折登等缺陷。需方保留使用各种试验的权利,包括酸洗或磁粉检验。需方应在锻件轴身两端向外200mm的-段R过渡区(每端各一)和两个轴承部位进行酸洗或磁4.8.1.2
粉检验。
4.8.1.3轴承部位及轴身两端过渡区酸洗或磁粉检验,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在25cm2(指最大边长为15cm的矩形)面积上,允许长度0.5mm1mm单个的缺陷显示五个,a)
或长度大于1mm~1.5mm以内的单个缺陷显示两个。每一个轴承部位不允许有15个以上的单个缺陷显示。每一个过渡区不允许有20个以上的单个缺b)
陷显示。
超过上述规定时,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超声波探伤
锻件外圆表面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a)不允许有裂纹、白点及缩孔等缺陷:b)不允许有当量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连续缺陷信号和游动缺陷信号:c)
当量直径小于2.0mm的缺陷不计,允许2mm~4mm分散缺陷存在,但相邻两个缺陷的距离不小于其较大缺陷直径的7倍:
单个、分散缺陷的当量直径和数量不允许超过表4的规定:d)
在应力较大的区域内(中心孔直径加60mm范围内、外圆槽深加25mm范围内),不允许有当e)
量直径大于3.0mm(100MW以下转子锻件,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3.5mm)的单个缺陷和大于或等于当量直径2mm的密集缺陷信号f)
用2MHz~2.5MHz频率探伤时,锻件材料的衰减系数小于或等于4dB/m。表4单个、分散缺陷的当量直径和数量当量直径范田
4.8.3中心孔
各部位允许数量(个)
传动端
非传动端
4.8.3.1穿膜仪检查时、中心孔内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缩孔残余部分、气孔、夹渣、有害划痕、长度大于5mm的缺陷和大面积集中的细小缺陷。各种缺陷总数不允许超过30个。具体规定如下a)聚集在60cm面积上长度0.5mm1.5mm的缺陷数量不允许超过10个:b)分散的、长度为1.5mm~3.0mm的缺陷数量不允许超过10个;c)长度为3mm~5mm的缺陷数量不允许超过五个:在整个中心孔表面上,长度0.5mm~1.5mm的点状缺陷数量不允许超过25个,并且不允许有呈d
链状分布的缺陷,
4.8.3.2若需要局部修整或扩大中心孔以清除较大的夹杂物时,要事先取得需方同意4.8.3.3若需方要求中心孔磁粉检查,可由需方进行。磁粉检查发生异议时,供需双方协商处理。4.9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
4.9.1镀件加工应符合需方订货图样规定的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要求。JB/T1267—2002
4.9.2中心孔圆度误差不允许超过0.3mm。中心孔表面粗糙度R,值为1.6um。中心孔与外圆同轴度误差不得超过1.0mm。中心孔轴线直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a)锻件交货长度小于或等于10m时,中心孔轴线直线度公差值在直径4mm以内的圆柱体内:b)锻件交货长度大于10m时,中心孔轴线直线度公差值在直径6mm以内的圆柱体内。5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分析
5.1.1熔炼分析
5.1.1.1供方应在每炉钢水铸键时取样进行熔炼分析,并报告分析结果,多炉合浇时还应报告权重分析结果。
5.1.1.2若试样不宜做熔炼分析,供方可以从钢锭或锻件表面附近合适部位取代替样,并将分析结果和取样位置通知需方。
5.1.2成品分析
供方应对每个锻件进行成品分析。试样取自锻件力学性能的纵向试样上,也可取自径向性能试样上。氢含量取自径向试样。
5.1.3分析方法
按GB/T223.3~78及有关方法进行。5.2力学性能检验
5.2.1在性能热处理后或消除应力处理后进行。5.2.2【、II级锻件拉伸试验按GB/T228方法进行,冲击试验按GB/T229方法进行。II级以上锻件力学性能检验按ASTMA370方法进行,冲击试样按ASTMA370中V型缺口试样的规定进行。5.2.3径向冲击试样的缺口方向应为划尚5.2.4取样位置和试样数量若无特殊要求应符合如下规定:a)纵向试样:供需双方在锻件两端各取两个拉伸试样和两个冲击试样,有中心孔的锻件在壁厚的1/2处取样:无中心孔的锻件在离表面1/3半径处取样。切向试样:应在轴身两端尽可能接近轴身表面1/3半径处切取的试环上切取切向试样,供方在b)
相当于钢锭质量较差的一端轴身切环,需方在另一端切环,试样的切取应符合下列要求1)【、II级锻件每端试环各取两个拉伸试样和两个冲击试样:2)IⅢ级以上银件每端试环各取四个拉伸试样和两个冲击试样,分别在试环的同一直径相对位置上切取。
c)径向试样:应沿径向且与轴线平行的母线上套取径向料棒,其离轴身两端距离不得小于200mm,套料后的孔径和孔深应符合订货图样规定,试样的切取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一根母线上套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两个室温冲击试样:2)在和直径对称的另一根母线上套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两个测定脆性转变温度的试样:3)如因锻件槽狭窄或不允许在其他部位套取径向试样时,供需双方可分别在各自的切向试环上取两个拉伸试样、两个室温冲击试样和两个测定跪性转变温度的试样;4)测定脆性转变温度的冲击试样应在表3规定的温度下进行,两个试样均应显示至少50%的塑性断口:
5)径向拉伸试样可采用直径不小于5mm的试样,径向冲击试样采用10mm×10mm×55mm(V型缺口)试样,
d)中心孔试样:应在相当于轴身两端和中部的芯摔上各取一个拉伸试样,在轴身中部的芯棒上至少取四个冲击试样来测定脆性转变温度的数值。5
JB/T12672002
5.3残余应力试验
5.3.1采用切环法或按JB/T8888环芯法测定残余应力。5.3.2供需双方分别在锻件轴身一端取25mm×25mm的圆环,用测量该环在切割前后平均变形量的方法来计算残余应力,其计算公式为:oE6ID
式中:
o,残余应力,单位为MPa:
E一一材料的弹性料模量,单位为MPa。5—直径增量的代数值,单位为mm:D一一切割前环的外径,单位为mm:5.3.3残余应力不合格时,锻件可进行补充回火,补充回火后残余应力检查结果应符合4.4规定。5.4磁性能测定
需方对锻件进行磁性能测定,除需方另有规定外,应按ASTMA341方法进行。在轴身切向试环上取一个磁性能试样,其尺寸按各厂设备确定。5.5品粒度测定
在轴身径向试样靠近梅底部位及中心孔芯摔试样端面上、按YB/T5148方法进行。5.6硬度检查
供方在性能热处理后,沿锻件纵向以相等的距离在件的两轴颈部位及轴身三个部位、相隔90外圆表面测四点(总共测20点):参照GB/T231用手锤式硬度计或其他硬度计检查硬度5.7无损检验
5.7.1粉或酸洗检套
5.7.1.1需方在订货图样规定的部位,经半精加工后单面留2mm余量,表面粗糙度R值为0.8um后进行酸洗。
酸洗按ASTME381方法进行
若需方要求磁粉检查,应按JB/T8468方法进行。5.7.1.3
5.7.2超声波探伤检查
在粗加工和性能热处理后,按JB/T1581一1996方法进行。5.7.3中心孔检查
中心孔表面粗糙度R,的值达到1.6μm后,用窥膛仪或磁粉检查,结合窥仪检查整个内孔表面。磁粉检查按JB/T8468方法进行。
5.8复试和重新热处理
5.8.1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复试。由于裂纹、白点面使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不允许复试5.8.2任一试样检验结果不合格时,选择相邻位置的两个试样复试,两个试样的检验结果必须都符合要求。
5.8.3力学性能检验的复试结果仍不合格时,供方可对锻件进行重新热处理。未经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允许超过三次。重新热处理的锻件按5.2规定进行检验。5.8.4锻件重新热处理时,应将剩余的中心孔芯棒放回到中心孔内。6验收及合格证书
6.1供方应向需方检验员提供必要的方便,以便需方检验员进行工作。需方检验员不应给供方造成不必要的妨碍。除另有规定外,一切检验应在供方进行。6.2锻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验收,需方可按本标准进行复验。6.3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格证书,包括下列内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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