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2锻压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1269-1993 汽轮发电机磁性环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9-1993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69—2002《汽轮发电机磁性环锻件技术条件》
本标准代替JB/T1269-1993,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磁性环锻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合格证书及订货要求等。
**前言**
本标准与JB/T1269-1993相比,主要变化包括:标准编排和结构的调整,参照ASTM A288-1991对锻件制造和检验增加了新要求。特别是对壁厚大于63.5mm的3级护环,钢号Ni含量大于0.85%的规定,以及增加了30Mn2钢号的使用。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归口,上海重型机器厂起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站汽轮发电机的中心环、风扇环、小护环、水箱压环等磁性环锻件。标准不适用于无磁性环锻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 GB/T223.3-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 JB/T1581 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 JB/T8468 锻钢件磁粉检验方法
- ASTM A370 钢制品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和定义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中规定锻件级别、锻件用钢、采用的标准编号及技术要求、检验项目等。
3.2 订货时需方应提供标明力学性能试验试样位置的磁性环锻件定货图样。
3.3 锻件级别和钢号应在图样上按标准编号标注。
**4. 技术要求**
4.1 制造工艺
4.1.1 冶炼和浇注
- 4.1.1.1 锻件用钢应在碱性电炉或平炉中冶炼,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其他冶炼方法。
- 4.1.1.2 壁厚在63.5mm以上的3级锻件,及4~8级锻件,所用钢水应进行空处理或采用精炼方法,专门去除有害气体。
4.1.2 锻造
- 4.1.2.1 每个钢锭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锻件质量。
- 4.1.2.2 锻件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压机、锻锤、轧机上成形,确保整个截面的金属得到充分锻造。
4.1.3 热处理
- 4.1.3.1 锻件应立即进行退火或正火。
- 4.1.3.2 性能热处理为回火加回火(16Mn可采用正火加回火),锻件最终回火温度应不低于560℃。
**5.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分析
5.2 力学性能检验
5.3 无损检验:磁粉检验
5.4 复试和重新热处理
**6. 验收及合格证书**
验收时,合格的锻件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证书。
**7. 标志和包装**
锻件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标志和包装,以便运输和存储。
**附表**
表1:钢的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
表2:成品分析允许的上、下偏差
表3:力学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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