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系统和通用件>>轴承>>21.100.20滚动轴承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零部件>>J11滚动轴承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书号:15111.7076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2-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鑫、肖振郁、杨巧玲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洛阳轴承研究所
提出单位:滚动轴承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08、10、15、20等碳素结构钢和15CrMo、20CrMo等合金结构钢制滚动轴承零件碳氮共渗热处理后的技术要求、硬化层深度、硬度的测量、碳氮共渗层显微组织的检查规程。 JB/T 7363-2002 滚动轴承零件碳氮共渗热处理技术条件 JB/T7363-2002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363--2002
滚动轴承零件碳氮共渗热处理技术条件
代替JB/T7363--1994
2002-07-16发布,2002-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JB/T7363—1994《滚动轴承零件碳氮共渗热处理技术条件》。本标准与JB/T7363—1994相比,主要改变如下:增加了总硬化层深度和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碳氮共渗总硬化层深度的规定(见附录B);对碳氮共渗直接淬火并回火表面硬度和心部硬度的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1994版的3.2,本版的4.2);将保持架硬化层深度改为总硬化层深度(1994版的3.1,本版的4.1)。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洛阳轴承研究所负责起草,苏州金诚轴承有限公司、苏州新豪轴承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08、10、15、20等碳素结构钢和15CrMo、20CrMo等合金结构钢制滚动轴承零件碳氮共渗热处理后的技术要求、硬化层深度、硬度的测量、碳氮共渗层显微组织的检查规程。适用于上述钢种以及能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低碳钢制保持架、滚针轴承冲压外圈(薄壁拉伸外圈)碳氮共渗热处理质量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总硬化层深度
从零件表面垂直测量到与基体金属间的显微硬度或显微组织没有明显变化的那一硬化层的距离。
3.2 有效硬化层深度
从零件表面垂直测量到规定的某种显微组织边界或规定的显微硬度的硬化层距离。
4 技术要求
4.1 硬化层深度
4.1.1 保持架和冲压外圈的硬化层深度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如用户对总硬化层深度有要求时,可按附录B总硬化层深度表B.1的规定。
4.1.2 有效硬化层深度应从表面硬度测至550HV处为准,如有特殊要求,可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确定。
4.1.3 保持架的硬化层深度应以总硬化层深度为准。
4.1.4 冲压外圈的硬化层深度应以有效硬化层深度为准。
4.2 硬度
碳氮共渗直接淬火并回火后的表面硬度和心部硬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显微组织
滚动轴承零件碳氮共渗层的显微组织应为含氮马氏体、残留奥氏体及碳氮化合物。图1a、b为合格,不允许有图1c、d所示的1级、2级的黑色组织存在。
表1 碳氮共渗直接淬火和回火后表面硬度和心部硬度
产品类型:保持架、冲压外圈
硬度(最小):713 HV(碳素结构钢),766 HV(合金结构钢)
注:如用户对心部硬度无要求,生产厂家可不检验其心部硬度。
5 测量、检查及评定方法
5.1 试样
5.2 硬化层深度测量
5.3 硬度测量
5.4 碳氮共渗层显微组织检查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国外碳素结构钢牌号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碳氮共渗总硬化层深度图
图1 碳氮共渗层显微组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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