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零部件>>J26弹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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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圆柱螺旋压缩弹簧的磁粉探伤方法。 JB/T 7367-1994 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磁粉探伤方法 JB/T7367-1994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367-1994
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磁粉探伤方法
1994-07-26发布 1995-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圆柱螺旋压缩弹簧的磁粉探伤方法,适用于钢丝直径 d > 2mm 的圆柱螺旋压缩弹簧的磁粉探伤,包括异形钢丝弹簧的磁粉探伤。
2 引用标准
GB3721 磁粉探伤机
GB9445 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通则
NJ320 内燃机零部件磁粉探伤方法
3 代号
3.1 直接通电法
直接通电法是将钢质工件置于探伤机的两夹头之间,使电流从被检工件上直接通过的磁化方法。
3.2 中心导体法
中心导体法是将一导体穿入被检工件的孔中,并使电流从导体上通过的磁化方法。
3.3 连续法
在外加磁场的作用下将磁粉或磁悬液施加到被检工件上进行探伤的方法。
3.4 剩磁法
切断磁化电流或移去外加磁场后将磁悬液施加到被检工件上进行探伤的方法。
3.5 退磁
使化状态的工件恢复到非磁化状态的过程。
3.6 紫外线
波长为 320~400nm 的电磁辐射。
3.7 荧光磁粉
以荧光物质处理过的在紫外线照射下能发出黄绿光的磁粉。
3.8 磁悬液
含有磁粉的悬浮液。
3.9 载液
用来悬浮磁粉的液体。
3.10 磁写
当两个已磁化的工件互相摩擦或用一钢块在一个已磁化的工件上划一下,在接触部位便会发生磁性变化而产生虚假的磁粉痕迹,这种现象称为磁写。
4 探伤人员
从事弹簧磁粉探伤的人员必须按照 GB9445 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获得有关部门的资格等级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5 探伤装置
5.1 磁化装置
5.1.1 磁粉探伤机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 GB3721 的规定。
5.1.2 大批量生产的弹簧检验推荐选用磁化电流在 1000~4000A 规格的固定式通用探伤机或弹簧专用探伤机;小批量生产的弹簧或单件检验也可选用电流值相同的移动式磁化装置。
5.2 退磁装置
5.2.1 退磁线圈中心磁场强度应大于 20000A/m。
5.2.2 弹簧剩磁检查采用磁强计或其他剩磁检查仪。
6 探伤材料
6.1 磁粉
6.1.1 采用 300 目以上的非荧光磁粉(黑色为四氧化三铁,红色为三氧化二铁)、400 目以上的荧光磁粉。
6.1.2 非荧光磁粉的磁性称量应为 7~9g;荧光磁粉的磁性称量应为 6~8g(粘结法荧光磁粉)。
6.2 磁悬液
6.2.1 油基载液
6.2.1.1 非荧光磁粉油基载液采用变压器油或混合油(变压器油 + 煤油,按 4:1 配比)。油液在室温下运动粘度应为 1.0×10-5~2.0×10-5 m2/s。
6.2.1.2 荧光磁粉油基载液采用无味煤油,其闪点应大于 90℃。
6.2.2 水基载液
水基载液配方应含有防锈剂、分散剂、消泡剂,对工件有润湿和防锈功能。
6.2.3 磁悬液浓度
非荧光磁粉的工作磁悬液浓度为 15~25g/L;荧光磁粉的工作磁悬液浓度为 1~3g/L。
7 探伤技术要求
7.1 探伤方法
7.1.1 一般采用连续法检验,允许采用剩磁法检验,若用剩磁法检验,弹簧材质磁特性应满足:B ≥ 0.8T;H ≥ 800A/m。
7.1.2 经表面氧化处理后的弹簧应采用荧光磁粉或红色非荧光磁粉检测。
7.1.3 非荧光磁粉探伤观察用照明灯,在工件表面的照度应大于 1500lx;荧光磁粉探伤观察用紫外线灯,在 380cm 标准规范下,在工件表面的照度应大于 970lx。
7.1.4 磁粉探伤后的弹簧剩磁应小于 0.2mT。
7.1.5 若用户无要求,经周向磁化的工件可不退磁。
7.2 磁化方法与磁化电流的选择
磁化方法与磁化电流的选择参照 NJ320 的规定。
7.2.1 连续法检验
7.2.1.1 直接通电法磁化
弹簧钢丝直径 2mm ≤ d < 10mm 时磁化电流按下式选取:I = (200 ± 50)A
弹簧钢丝直径 10mm ≤ d ≤ 20mm 时磁化电流按下式选取:I = (20d ± 50)A
弹簧钢丝直径 d > 20mm 时磁化电流按下式选取:I = [(10~20)×d] A
7.2.1.2 中心导体法磁化
弹簧中径 D < 20mm 时,中心导体电流按下式选取:I = (250 ± 50)A
弹簧中径 20mm ≤ D ≤ 200mm 时,中心导体电流按下式选取:I = (20D ± 5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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