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658.12-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5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6-07-01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了JB 4348-86和JB 4345-86二项标准。 JB/T 7658.12-1995 氨制冷装置用紧急泄氨器 JB/T7658.12-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氨制冷装置用紧急泄氨器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bzxZ.net
JB/T 7658. 12—95
代替报4345-86
JB 4348—86
本标准规定了氨制冷装置用紧急泄氨器(以下简称泄氨器)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氨制冷装置用紧急泄氨器。2引用标准
GB 699
GB 700
GB1300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碳素结构钢
焊接用钢丝
GB/T1804一般公差
GB 5117
GB 8162
碳钢焊条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结构用无缝钢管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 8163
GB/T13306标牌
3术语
3.1紧急泄氨器
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将整个制冷系统中的氨液溶于水中泄出,防止制冷设备爆炸及氨液外逸的设备。
4产品分类
4.1型式
泄氨器的结构型式为立式。
4.2型号
4.2.1型号表示方法
泄氨器的型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数字)组成。其型号的表示方法规定如下:
改型编号:用数字表示,第一次设计的产品省略氨液管公称直径:用数字表示,mm泄氨器的代号
4.2.2型号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5-06-16批准1428
1996-07-01实施
JB/T 7658.12—95
JX32:表示氨液管公称直径为32mm的泄氨器。4.3基本参数
泄氨器的氨液管公称直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4.4设计条件
a.设计压力:2MPa;
b.设计温度:50℃。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泄氨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也可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5.2材料
泄氨器所用的主要材料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材料名称
标推编号
GB 8162,GB8163
5.2.1泄氨器的简体应由无缝钢管制成。钢板
GB 699,GB 700
5.2.2泄氨器的封头应由整块钢板压延成形,不应拼接。5.3未注公差
GB5117
GB1300
泄氨器切削加工表面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按GB/T1804规定的公差等级m(中等级),非切削加工表面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按GB/T1804规定的公差等级c(粗糙级)。5.4耐压和气密要求
5.4.1泄氨器应经耐压试验,液压耐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气压耐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保压时间不少于10min,不应渗漏。5.4.2泄氨器液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等于设计压力,保压时间不少于10min,不应渗漏。已做过气压试验,并经检查合格的泄氨器,可不进行气密试验。5.5清洁度
泄氨器内部应清洁,其与制冷剂接触部位的杂质含量应不超过800mg/m。5.6外观质量
泄氨器造型应美观大方,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孤坑和夹渣,外表面应涂油漆,油漆应均匀光滑、色泽致,不应有影响外观的缺陷。5.7成套性
成套供应的泄氨器还应包括:
氨进口接头;
进水接头;
泄放接头。
5.8附件
5.8.1泄氨器的附件为:
氨阀;
b、结构上需要时可另备装配法兰。JB/T 7658.12—95
5.8.2泄氨器的附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5.9保用期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泄氨器因制造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广应免费更换或修理。6试验方法
6.1耐压试验
6.1.1液压耐压试验
6.1.1.1泄氨器制造完成后应进行液压耐压试验,试验介质为洁净的水或不会引起危险的其他液体。试验时的液体温度应远低于它的沸点或闪点。6.1.1.2试验压力按5.4.1的规定。6.1.1.3泄氨器液压耐压试验方法:a。试验前泄氨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应装配齐全,紧固妥当,试验用压力表的刻度盘直径应在100mm以上,耐压试验应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经校正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在试验压力的2倍左右为宜,月不应低于1.5倍和高于3倍的试验压力。b.试验时,泄氨器项部应设排气口,充液时应将泄氨器内的空气排尽。试验过程中泄氨器的观察表面应保持干燥
将泄氨器内部灌满试验介质,排尽空气,然后缓慢加压到试验压力,并保压10min,再降到设计压力。在设计压力下进行检查,泄氨器各处无泄漏和异常变形等为合格。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不应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不应带压紧固d.
螺栓。
液压耐压试验完毕后,应将液体排尽并做干燥处理。6.1.2气压耐压试验
6.1.2.1气压耐压试验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6.1.2.2气压耐压试验应有安全措施,该安全措施由试验单位安全部门监督检查。6.1.2.3试验压力按5.4.1的规定。6.1.2.4泄氨器气压耐压试验方法:a.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6.1.1.3a的规定相同。b.试验时应缓慢加压到试验压力,并保压10 min,再降到设计压力。在设计压力下泄氨器的各处经肥皂液或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泄漏和异常变形等为合格。如有泄漏,卸压修补后再按上述规定重新试验。
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不应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不应带压紧固螺栓。
6.2气密试验
6.2.1气密试验应在液压耐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如果泄氨器做过气压耐压试验,可免做气密试验。6.2.2试验压力等于设计压力。
6.2.3气密试验所用气体应符合6.1.2.1的规定。6.2.4泄氨器气密试验方法: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6.1.1.3a的规定相同。a.
b.试验时应缓慢加压到试验压力,并保压10min后,放人不低于5C的水中(或外部涂上发泡液),无气泡产生为合格。
.如有渗漏,卸压修补后重新进行液压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1430
7检验规则
7.1一般要求
JB/T 7658. 12—95
泄氨器应由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2检验项目
每台泄氨器制成后均应按以下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a.
检查泄氨器的加工质量;
检查外观质量;
耐压和气密试验;
核对标牌各项内容;
按出厂文件核对产品的成套性。e.
8标志、包装和运输
8.1标志
8.1.1标牌
泄氨器应在明显而平整的部位上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应标出下列内容:
制造单位及商标;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制冷剂;
净重;
制造编号:
制造月期。
8.1.2出厂文件
泄氮器出厂时应随带产品合格证。8.2包装和运输
泄氨器和其他制冷设备成套供应时,可与其他设备一同装箱运输,装箱前,应把锥管接头处涂防锈脂后用螺塞密封,法兰应用螺栓固紧,其法兰密封面涂防锈油脂后应用盲板封住。如单独供应,应予妥善包扎。
附加说明:
本标推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增武、孙正国、哈洪波、李慕珍。本标准于1964年1月首次发布,于1986年12月第一次修订。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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