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使锻件提升、缓冲和翻转装置的桥式起重机。 JB/T 7688.10-1995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锻造起重机 JB/T7688.10-1995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治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锻造起重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造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及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使锻件提升、缓冲和翻转装置的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 引用标准
GB1348 球墨铸铁件
JB/T6967 电渣焊通用技术条件
JB/T7688.1 治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通用要求
3 技术要求
除下述要求外,其他技术要求按JB/T7688.1中的有关规定。
3.1 环境条件
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最低为-5℃,最高不超过+50℃。
3.2 使用性能
3.2.1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为翻料器和被起升最大工件的质量总和。
3.2.2 起重机的主、副小车一般应联合工作,但允许单独起吊物品。
3.3 主要零部件
3.3.1 主小车上起升机构的载荷缓冲及松闸装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a.载荷缓冲装置中的压板和托板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的35钢,其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25μm。
b.应采用板制锥形弹簧,其材料不低于60Si2Mn钢。如采用锻焊时,加工后,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25μm;采用轧制板材时,可不加工。弹簧热处理硬度为40~49HRC。卷制后每圈的间为1~2mm。
弹簧应按图样规定进行载荷-变形试验,在1.8倍的额定载荷作用下不得有永久变形。
c.载荷缓冲及松闸装置中其他主要机构件应不低于GB699中20钢,主要结构件应不低于GB700中的Q235-C钢。
3.3.2 取物装置
3.3.2.1 主钩装置
a.主钩的材料应不低于GB10051.1中的DG20钢,吊钩螺母的材料应与其相匹配。
b.对于大起重重量双钩(一般为80t或以上),在不影响吊钩使用性能的条件下,允许在其钩身上开孔,以穿过吊钩销轴悬挂吊具。其孔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6.3μm。
c.吊钩钩口处宜设防脱安全卡,且要灵活可靠。
大钩钩口处应有可更换的防磨钩垫。
3.3.2.2 副钩装置
副钩装置应设载荷缓冲装置,其锥形弹簧、压板和托板应符合3.3.1条和b条的规定。吊钩材料按3.3.2.1条要求。
3.3.3 翻料器
翻料器应符合下述要求(见图2):
翻料器与吊钩悬挂轴应设有防磨轴套,其材料应为GB1348中的QT450-10球墨铸铁;
a.载荷缓冲装置中的锥形弹簧及其压板和托板与3.3.1条相同;
b.摩擦式极限力矩装置(包括极限力矩联轴器)的摩擦面接触应均匀,润滑应良好;
c.翻料器机架的材料应不低于Q235-C钢或GB1591中的16Mn钢;
d.链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11352中的ZG340-640钢,宜采用JB/ZQ4297中的ZG35CrMo钢;
e.链条的链片和连接销轴的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的45钢,宜采用耐热耐磨合金钢。链片不得有裂纹,链片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25μm;链条中每隔12~13个链节设置一个可拆的销轴栓接副,其他销轴连接副应焊接固定。
3.3.4 卷筒等主要零件的电渣焊拼接:如采用电渣焊拼接时,其焊缝应符合JB/T6967中的有关规定。焊缝应焊透,焊后应进行正火处理。
3.3.5 起重机桥架:应采用两段销轴铰链式端梁,两段连接处应能相互摆动。宜采用可润滑的销轴铰链连接副。销轴的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的45调质钢。
3.3.6 司机室:应隔热。司机室吊架应有良好的刚性,吊架与司机室连接处宜设有缓冲件。
3.4 装配
3.4.1 主小车起升机构的载荷缓冲及松闸装置的装配按下述要求:
a.每组弹簧(两个叠成一组)中的性能和高度应一致。
b.装配时弹簧应给予规定的预紧力和变形量;弹簧的压板和托板应调平,弹簧受载后不得有卡住现象,应能伸缩自如。
c.调好松闸装置,使各铰接点能灵活转动,然后调整上、下碰头,当冲击力超过规定值时,使限位开关断电。
3.4.2 翻料器的装配按下述要求:
a.翻料器中弹簧的装配与3.4.1条相同。
b.将各段链条以螺纹销轴相连,并旋紧螺母固定。连接后,各节链片应能相互灵活地转动。链条与链轮应啮合良好,链节在链轮上应能自轴转动。
c.调整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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