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30
Z 77
DB1
北京東市地
國方
标准
DB11/1612-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treatment facilities
2019-01-07发布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1-10实施
发布
前言
引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与定义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6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标准实施与监督
目
次
DB11/1612—2019
H
II
2
3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前言
DB11/1612—2019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DB11/307一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限值。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海、赵兴利、孙长虹、冯恺、安同艳、刘桂中、李鹏。11
引
DB11/1612—2019
为控制农村水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I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