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108-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108-1991
中文名称:钢锯架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03-30
实施日期:1991-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6346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工艺装备>>J47手工工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1-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陆遐令、罗忠士、王英、龚耀华
起草单位:“钢锯架”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
归口单位:全国工具五金标准化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钢锯架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供人工切割金属材料用的锯架,使用时需装上相应的锯条。 QB/T 1108-1991 钢锯架 QB/T1108-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钢锯架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108—1991
本标准规定了钢锯架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供人工切割金属材料用的锯架,使用时需装上相应的锯条。2引用标准
GB/T197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5305手工具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3产品分类、标记和基本参数
3.1产品分类
3.1.1钢板制锯架
3.1.1.1调节式,如图1所示。
固定式,如图2所示。
3. 1. 1. 2
3.1.2钢管制锯架
3.1.2.1调节式,如图3所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3-30批准1991-12-01实施
3.1.2.2固定式,如图4所示。
3.1.3手工艺锯架
3.1.3.1雕花锯架,如图5所示。QB/T 1108--1991
3.1.3.2轻便式锯架,如图6所示。452
3三角锯架,如图7所示。
3. 1. 3. 3
3.2产品标记
3.2.1产品标记编制方法如下:
3.2.2标记示例:
QB/T1108—1991
标记号
生产厂产品序号
式样代号(调节式T,固定式G)
类别代号(钢板制B,钢管制G)钢板制调节式锯架:钢锯架BT-01QB/T11083.3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1。
产品分类
钢板制
钢管制
调节式免费标准bzxz.net
固定式
调节式
固定式
250300
最小锯切深度
注:本标准把手工艺锯架列人产品分类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可参照本标准的规定。4技术要求
4.1螺纹精度应符合GB/T 197规定的7H、8g的要求。4.2前、后固定销与相应孔的配合间不得大于0.3mm。4.3安装锯条后,锯条中心平面与锯架中心平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2mm。4.4锯架在达到900N拉力历经1min后,不应有永久变形,拉钉不得松动脱落。4.5钢板制锯架在达到900N张力时,侧弯不得超过1.8mm。4.6手柄握捏部位应光滑舒适。手柄可采用钢材、塑料、木料及合金等材料。mm
QB/T1108-1991
4.7锯架表面不得有裂纹、斑疤、锈渍、毛刺、剥落等缺陷。表面处理色泽一-致。5试验方法
5.1前后固定销与相应的孔的配合间隙用塞尺测量。5.2螺纹精度用7H螺纹塞规、8g螺纹环规测量。5.3钢锯架拉力与拉钉牢固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5.3.1将锯架通过拉钉安装在标准测力计上,施加100N预拉力。5.3.2测量钢锯架主架内侧两端的距离。5.3.3当拉力增加到900N载荷,历经1min减小载荷至100N拉力时,测量钢锯架内侧两顶端的距离应无永久变形,卸载后拉钉不应松动脱落。调节式锯架在试验时锯架应处于最大使用长度。5.4钢板制锯架在进行5.3规定的试验中,在拉力载荷达到900N时,用钢尺紧靠背壳,测量弯梁侧弯不得大于1.8mm。固定式锯架用钢尺紧靠弯梁。5.5平行度试验:钢锯架按装锯条后,通过蝶形螺母收紧4~5mm后,用高度角尺测量锯条外侧二孔处对锯架中心平面的高度差不得超过2mm。调节式锯架在试验时锯架应处于最大使用长度。5.6表面质量均为目测。
6检验规则
6.1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2每批产品均须按GB/T2828的规定进行,采用两次抽样方案。6.3在连续批的检验过程中,应采用GB/T2828中4.6关于检查严格度的确定的规定。6.4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检查水平按表2规定。表2
检验项目
锯架永久变形
拉钉牢固度
平行度
锯切深度
固定销与孔的配合间隙
螺丝精度
手柄外观
表面质量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产品按GB/T5305规定的要求进行。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工具五金标准化中心归口。不合格分类
本标准由“钢锯架”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遐令、罗忠士、王英、龚耀华。454
合格质量水平(AQL)
检查水平(IL)
一般检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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