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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326.7-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326.7-1991

中文名称:俄得克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11-25

实施日期:1992-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9493

相关标签: 挥发物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0食品发酵、酿造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重量法测定俄得克酒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俄得克酒不挥发物(总固形物)的测定。 QB/T 1326.7-1991 俄得克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 QB/T1326.7-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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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326.7-1991 俄得克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

标准内容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俄得克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重量法测定俄得克酒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得克酒不挥发物(总固形物)的测定。2原理
QB/T1326.7-91
将试样在水浴上蒸发至干,不挥发物残留于容器中,用天平称其质量。3试验方法
3.1仪器
3.1.1瓷蒸发血:150mL。
3.1.2电热干燥箱:105土2℃。
3.1.3干燥器:以变色硅胶作干燥剂。3.1.4分析天平:感量0.1mg。
3.2分析步骤
取试样50mL或100mL于烘至恒重的蒸发血中,置于蒸馏水水浴上蒸发至干,取下,将其放入电热干燥箱中烘干1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重复操作直至恒重4计算
(m2m1)×1000
式中:X—试样中不挥发物的含量,g/L;m2——蒸发血加不挥发物(总固形物)的质量,g;m1—蒸发血的质量,g;Www.bzxZ.net
V-取样体积,mL。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5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朱珉、杜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1--25批准1992--08--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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