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740-2023
中文名称:李贮藏保鲜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30
实施日期:2023-06-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25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重点产业发展中心
归口单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01
CCS B08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740—2023
李贮藏保鲜技术规程
Regulation for storage and preservation of plum
2023-05-30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3-06-30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重点产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佟伟、王阳、孙海龙、贾晓辉、杜方、杜艳民、蔡明、王文辉、宋良、刘畅、唐亮、宋娜。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街98号),联系电话:0429-359811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李贮藏保鲜技术的采收和果品质量要求、采后处理、贮藏前准备、贮藏、出库、运输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地区主栽李果实的贮藏保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616 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26901—2020 李贮藏技术规程
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
NY/T 1839 果树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NY/T 183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采收与果品质量要求
4.1 采收
4.1.1 原则
应遵循“晚采先销、短贮,早采销、长贮”的原则。辽宁地区主栽李不同品种果实发育期见附录A,适宜贮藏采收成熟度指标见附录B。
4.1.2 方法
宜在早上气温较低且无露水时分批采收。采收顺序为由上向下、先摘外围果、再摘内膛果,优先采摘成熟度较高的果实,并间隔3 d~5 d再进行下一批采摘。应人工采摘,保留果柄,轻拿轻放,避免机械损伤。
4.2 果品质量要求
果实应发育成熟、饱满,无伤、无果梗残留、无农药残留及病虫害,并具有本品种特有的色泽和风味。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参见附录B。
5 采后处理
5.1 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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