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841-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C/T 841-1999
中文名称: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标准类别: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9-04-09
实施日期:1999-08-01
作废日期:2007-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9418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复合增强材料>>59.100.10纺织玻璃纤维材料
中标分类号:建材>>陶瓷、玻璃>>Q36玻璃纤维
出版信息
出版社:建材工业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C/T 841-1999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JC/T841-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JC/T841--1999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具有强度高、耐碱腐蚀性能好、不燃烧、伸长率小、施工方便等优点,是制造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制品(GRC制品),如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板、网架板及外墙保温工程等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也可作为其他需要耐酸碱腐蚀的基材。为规范生产厂生产,方便用户选用,促进GRC工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陕西玻璃纤维总厂、襄樊玻璃纤维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安达化工有限公司、北京赛姆菲尔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沈阳东电特种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诸鸿宝、蒋立钦、丰淑英。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1999年4月。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C/T 841-1999
本标准规定了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简称耐碱网格布)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用耐碱玻璃纤维纱制造的网格布,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中碱、无碱及其他成分的玻璃纤维经耐碱涂覆处理的网格布。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828—1987
GB/T 6378—1986
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程序及图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7689. 3-1988
GB/T 7689. 4—1989
GB/T 7689.6—1989
GB/T 7690. 1—1987
GB/T 9914—1988
纺织玻璃纤维
机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机织物宽度与长度的测定
纺织玻璃纤维
纺织玻璃纤维
纺织玻璃纤维
机织物主
拉伸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条样法)连续纤维纱、定长纤维纱和无抢粗纱线密度的测定纺织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JC 719—1990(1996)
耐碱玻璃球
JC/T 767-1985(1996)
3术语
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网孔中心距:指相邻两网孔中心线之间的直线距离。本标准涉及的其他术语及定义,按JC/T767的规定。4产品规格及代号
4.1产品规格
耐碱网格布的产品规格见表1,其他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99-04-09批准1999-08-01实施
产品代号
ARN10X10-60L
ARN10×10- 90L
ARN5X5—60L
ARN5X5—90L
ARN6X 6-- 60L
ARN6×6—90L
ARN10×10—120D
4.2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如下:
纱线线密度
例:ARN 10×10—60L(D)
JC/T 841---1999
产品规格
网孔中心距mm
(经纬密度根/50mm)
10+1:8
5±8:g
10±1:8
10±1:8
90±1:8
90±1:8
120±1:2
涂覆童单位面积
(质量)
L- 绞织;D-~ 压制
-表示织纹
网格布宽度(cm)
-网孔中心距(mm)
网格布代号
耐碱玻璃纤维
断裂强力
N/50mm
表示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经纬方向网孔中心距均为10mm,网格布宽度为60cm,织纹为绞织(压制)。
5技术要求
5.1理化性能
5.1.1玻璃成分
耐碱玻璃纤维的成分应符合下述规定的两种成分中的任何一种。5.1.1.1耐碱网格布玻璃成分应符合JC719的规定,其中ZrO,14.5%士0.8%(质量)、TiO,6.0%±0.5%(质量)。
5.1.1.2耐碱网格布玻璃成分中ZrO,含量不得低于16.0%(质量)。5.1.2 涂覆量
耐碱网格布涂覆量见表1。
5.1.3纱线线密度
耐碱网格布经纬纱线密度见表1。5.1.4单位面积质量
耐碱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见表1。5.1.5宽度及长度
JC/T 841—1999
耐碱网格布宽度及其极限偏差见表1。耐碱网格布每卷长度为100m及其整数倍,其他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每卷长度误差不得大于±1%。
一批产品允许并卷数不大于5%。每卷最多为二段,最小段长度不小于20m。5.1.6断裂强力
耐碱网格布断裂强力见表 1。
5.1.7网孔中心距
耐碱网格布网孔中心距及其极限偏差见表1。5.2外观质量
耐碱网格布外观疵点程度和扣分见表2。表2
疵点名称wwW.bzxz.Net
松、紧经
错经、错纬
断纬、脱纬
接头痕迹
边不良
涂覆不良
(1)单根,每长50mm
(2)双根,每长20mm
每根每长1m
疵点程度
(1)错经(包括双经、错号、错股、穿错)每根每长1m(2)错纬、经向每长三纬
(1)每梭小于半幅
(2)每梭超过半幅
(1经向50mm内少1根
(2)经向50mm内少2根及以上
(1)经向50mm内多1根
(2)经向50mm内多2根
(3)经向50mm内多2根以上
(1)120mm以上,每个
(1)经纬纱共断2根
(2)经纬纱共断2根以上
(1)5mm及以上,每个
(2)5mm及以上的硬质杂物,每个(1)油经、油纬,每长200mm
(2)宽度在2根纱以上的块状油污,每长30mm(1)散边、烂边,径向150mm
(2)突出布边10mm以上的毛圈,每长0.5m(1)布面拖纱30mm及以上,每根(2)布边拖纱30mm及以上,每根(1)10mm以下的单根跳纱,径向0.5m内,每2个(2)10mm及以上,每处
(1)100mm以下,每长1m
(2)100mm及以上,每长1m
(1)局部白点在10mm及以上的块状(2)三根及以上白纱,0.5mm以上扣分
假开剪
假开剪
假开剪
假开剪
假开剪
5.2.2鉴定耐碱网格布外观疵点的规定JC/T 841—1999
5.2.2.1临近的不同名称,不同程度的外观疵点应分别扣分,混在一起的,按严重的一项扣分。5.2.2.2在规定长度内,按个数扣分的疵点处的扣分从严选择。5.2.2.3凡按长度扣分的疵点,均按最大长度计算。5.2.2.4测量断续或分散的疵点长度时,间距在20mm及以下的,量其全部长度,间距大于20mm的,分别量其长度。
5.2.2.5杂物、拖纱等疵点修整不良的,按相应斌点扣分。5.2.2.6假开剪处,应作明显标记,不计产量,扣产起点为100mm。两次假开剪间距小于1m时,间隔长度不计产量。
5.2.2.7距布边20mm内的错径,松径,经、纬缩和位移不扣分。5.2.2.8外观质量定等规定如下:当每100米耐碱网格布扣分不大于60分及假开剪次数不大于3次,则该产品为合格品;当第100米耐碱网格布扣分大于60分或假开剪次数大于3次,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品。5.2.3耐碱网格布外观质量的其他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6试验方法
6.1试验室环境
6.1.1试验室标准环境: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65士3)%。6.1.2在非标准环境下试验时,应注明试验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6.2玻璃成分
按JC719规定进行。
6.3涂覆量
按GB/T 9914规定进行。
6.4纱线线密度
按GB/T7690.1进行。
6.5单位面积质量
按GB/T7689.3进行。
6.6宽度和长度
按GB/T7689.4进行。
6.7断裂强力
按GB/T7689.6进行。
6.8网孔中心距
用直尺测量连续10个孔的平均值。6.9外观检验
目测检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耐碱网格布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1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除玻璃成分和涂覆量的各项。7.1.2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的各项。7.1.3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7.1.3.1新产品生产试制定型鉴定。166
JC/T 841--1999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7. 1. 3. 2
7.1.3.3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嵌复生产时。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7. 1. 3. 4
7.1.3.5正常生产,每生产5万m。7.1.3.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2抽样与组批规则
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7.2.2批样本
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表3规定数量的卷装为一个检验批样本。表3
批量范围
4~25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按GB/T28288一般检查水平1规定数量的卷装为一个仲裁检验批样本。
7.2.3试验室样本
7.2.3.1外观质量检验样本
取批样本为试验室样本。
7.2.3.2理化性能试验室样本
检验样本按表4规定,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样本中随机抽取。表4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样本大小
批量范围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样本大小
7.3判定规则
JC/T 841—1999
7.3.1外观质量应符合5.2的规定,其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4.0。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在第-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第二样本进行检验。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卿判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总和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
7.3.2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5.1的规定。如检验结果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条规定时应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同样数量的样本复验,以两次检验的全部样本的结果为复验结果。7.3.3用户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抽样及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检查。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等级规定,应于发货之日起4个月内向生产厂提出交涉。7.3.4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由仲裁单位按本标准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和判定。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包装、标志
8.1.1耐碱网格布每卷应紧密、整齐卷绕,用防水防潮材料包装。其他包装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8.1.2包装内应附有产品检验证,内容包括:a)本标准编号;
b)生产厂名称及地址;
c)产品代号及等级;
d)卷数及长度;
e)加盖质量检验专用章,
f)生产日期。
8.2运输
耐碱网格布应采用干燥的遮蓬运输工具运输。8.3贮存
耐碱网格布必须置放在干燥、通风的房屋内贮存。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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