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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5058-2025

中文名称: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评价规范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2-21

实施日期:2025-03-2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20.10

中标分类号:K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5058—2025《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评价规范》,规定了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的评价原则、指标体系与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权重、评价等级、评价流程及评价报告等要求,旨在为制造业企业及数字化服务商提供标准化的评价依据。

部分标准内容

DB32/T5058—2025 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2025-02-21
实施日期:2025-03-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S/TC67)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华东分所、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质量学会、中科泓泰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汾湖高新区(黎里)分局、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江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泽军、宋敏、王琢璞、刘桂凤、吉熙玥、陆遥、金一帆、郑天池、姚红鹏、余明磊、曹思齐、张倩、王锋、丁颖、高吉鹏、王求喜、杨万然、贾亦斌、徐鹏飞、朱东且、江振溜、王金榜。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的评价原则,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权重、评价等级、评价流程、评价报告等要求,描述了评价流程、评价结果应用等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制造业企业评价其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也适用于数字化服务商对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评价,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其所辖区域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GB/T 19580

3 术语和定义
3.1 质量管理数字化 (digital quality management):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全面质量管理融合应用,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增强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全产业链质量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4 评价原则
4.1 科学严谨:评价指标精准体现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特征,并为制造业企业找准质量管理数字化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提供有效依据。
4.2 全面规范:全面收集评价内容相关信息,核实各类信息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3 公开公正:评价过程独立、客观、公平、公正,不受评价对象及外来因素的影响。评价规则、标准、流程、结果、评价人员以及相关阶段的进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及时公开。

5 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内容
5.1 评价指标体系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由三个层级的指标构成,其中,一级评价指标6个,二级评价指标18个,三级评价指标53个。
5.2 评价内容
5.2.1 质量管理数字化战略与组织建设水平
5.2.1.1 质量管理战略水平:应评价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战略的制定、实施与绩效预测情况,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a) 战略制定水平:企业运用科学的流程与方法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数字化战略和提升计划的情况;质量管理数字化战略与企业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协调的情况;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对战略和提升计划进行定期调整、优化的情况;
b) 战略实施水平:企业制定以达成质量管理数字化目标为目的的行动计划的情况;围绕战略目标对行动计划进行定期调整、优化的情况;将战略实施与闭环管控纳入企业战略年度计划、绩效考核的情况;
c) 战略绩效预测水平:企业的质量管理数字化目标可度量、可监控情况;企业确定协调一致的关键绩效预测与监测指标情况;绩效预测运用的方法和工具的适宜性、科学性;对长短期计划期内的绩效进行预测的情况;定期对绩效预测指标进行评估和适时调整的情况。
5.2.1.2 组织和领导水平:应评价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机构设置水平、领导作用发挥水平、人才建设水平和资金投入水平,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a) 机构设置水平:企业的质量管理数字化组织机构、流程及制度设置情况;组织机构的设置方式和层级、采用的组织模式与战略目标适应的情况;质量管理数字化相关部门、人员和职责明确情况;
b) 领导作用发挥水平:最高管理者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技术、工具及方法在企业内的研究与应用提高质量管理过程的情况;最高管理者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战略决策与风险管控模式情况;最高管理者牵头制定质量管理数字化战略与目标,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情况;
c) 人才建设水平:企业围绕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技术、管理和应用人才方面的引进情况,以及员工数字化技能培训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d) 资金投入水平:企业近3年平均数字化投入总额占营业额的平均比例。
5.2.2 质量管理数字化基础条件
5.2.2.1 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应评价数字化设备覆盖率、数字化设备联网率、信息技术集成水平和数字化交付水平,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a) 数字化设备覆盖率:数字化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占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总数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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