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810-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0810-1996
中文名称:眼镜镜片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1-02
实施日期:1997-05-01
作废日期:2006-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3505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70眼科设备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塑料制品>>Y22日用玻璃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3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轻工总会玻璃搪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毛边眼镜镜片光学、表面质量及几何特性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光及多焦点眼镜镜片,不适用于渐变焦点眼镜镜片。 GB 10810-1996 眼镜镜片 GB10810-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310810-1996
本标准是对GB10810—89《眼镜镜片》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810-89《眼镜镜片》。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8980-1:1996《光学与光学仪器—一眼镜光学毛边眼镜镜片第1部
分:单光及多焦点眼镜镜片质量要求》。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玻璃塘瓷研究所负责起草,由天津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冰晶眼镜公司协作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秀仁、孟建国、唐玲玲、陈雄、张志捷。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负责解释。166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眼镜镜片
Spectacles lenses
本标准规定了毛边眼镜镜片光学、表面质量及几何特性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光及多焦点眼镜镜片,不适用于渐变焦点眼镜镜片。2引用标准
GB 10810-1996
neq IsO 8980-1:1996
代替 GB10810-89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28一89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JJG580--88焦度计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毛边眼镜镜片
已完成表面光学加工,尚未按镜架尺寸和几何形状磨边加工的镜片。3.2单光眼镜镜片
具有单视距能力的镜片(如球镜,球-柱镜,柱镜等)。3.3多焦点镜片
在主镜片上附有一个或几个子镜片,从而具有双视距或多视距能力的镜片(不包括渐变镜片)。3.4顶焦度(在本标准中特指后顶焦度)镜片后顶点(指配戴时靠近眼球的一面)至焦点(以米为单位的)截距的倒数,其单位为屈光度,量纲为m-1(符号为D)。
3.5光学中心
镜片前表面与光轴的交点(光线由此点透过时,光线不产生偏折)。3.6光轴
与二个光学表面同时垂直的一条直线。3.7设计基准点
由生产者在镜片毛坏或已完成光学加工的镜片的前表面上所定的一个或数个点,即所设计的各技术参数适用于这些点。
3.8远用区设计基准点
由生产者在已完成光学加工的镜片前表面或镜片毛坏的一个已完成光学加工的面上所规定的一个点,即远用区的设计的参数适用于此点。3.9近用区设计基准点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2-17批准1997-05-01实施
GB10810—1996
由生产者在已完成光学加工的镜片前表面或镜片毛坏的一个已完成光学加工的面上所规定的一个点,即近用区的各设计的参数适用于该点。3.10远用区基准点(主基准点)镜片前表面上某点,远用区的顶焦度值适用于该点。注:它区别于远用区设计基准点,此点在某些场合是由验光师所指定的。3.11光学中心偏差
镜片光轴与几何对称轴间的偏差。3.12子午线
通过光轴的子午面与镜片表面的相交线。3.13球镜
所有子午线曲率都相同的镜片。3.14球-柱镜
在两个垂直相交主子午线上曲率不同的镜片,亦称球-柱联合镜片或复曲面镜片。3.15平柱镜
球-柱镜的一个特殊情况,其中主子午线之一的顶焦度为零。3.16桂镜轴
球-柱镜片上仅含球镜度的主子午线。3.17棱镜屈光力
一束光线通过镜片一确定点后所产生的偏折程度。其单位为棱镜度,并以光线通过每米距离后因偏折所产生的位移的厘米值(cm/m)来表示。3.18(棱镜)基底取向
在棱镜的主截面内,从顶点到基底投影射线的取向。4分类
已加工眼镜镜片按下列分类:
a)单光眼镜镜片;
b)多焦点眼镜镜片。
5要求
所有允差范围应在测定温度23℃士5℃下应用。5.1光学要求
5.1.1总则
光学参数允差应在镜片的基准点下进行测量。5.1.2单光及多焦点镜片远用区的顶焦度的允差顶焦度允差应使用符合JJG580的焦度计进行测定。5.1.2.1镜片顶焦度允差
顶焦度允差也适用于非球面的眼镜镜片。球镜与柱镜镜片,应符合球镜允许偏差A和柱镜允许偏差B。镜片顶焦度允许偏差列于表1。168
球面顶焦度
标称值
>0. 00~3.00
>3.00~6.00
>6. 00~9. 00
>9. 00~12. 00
>12. 00~20. 00
球镜允差
GB 10810-1996
表1镜片顶焦度允差
0. 00~0. 75
注:以绝对值最大的顶焦度为球面项焦度标称值。5.1.2.2柱镜轴位方向的允许偏差柱镜允差B
>0. 75~4. 00
>4.00~6.00
m-1(D)
表2列出的允许偏差,适用于多焦眼镜镜片以及附有预定方位的单光眼镜镜片,如棱镜基向设定,梯度染色等镜片。
测定按6.1条中叙述方法进行,柱镜轴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表2柱镜轴位方向允许偏差
柱镜顶焦度值
轴位允许偏差
>0.50~0.75
5.1.2.3多焦点眼镜镜片的子镜片顶焦度的允许偏差>0.75~1. 50
按6.2条叙述方法进行测定时,子镜片项焦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表3多焦点子镜片顶焦度允许偏差子镜片顶焦度值
允许偏差
5.1.2.4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允差
m-1(D)
在以设计基准点为中心的测量区域内(对于单光镜片,测量区域为一半径为1mm的圆,对于多焦点镜片,测量区域为上下各0.5mm左右各为1mm的矩形),标称棱镜度与所测得的棱镜度之间的偏差须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光学中心和棱镜度的允许偏差棱镜度
0. 00~2. 00
≥2. 00~10. 00
单光镜片上的允差
棱镜度
5.1.2.5棱镜基底取向允差
测量区域半径
棱镜度
多焦镜片上的允差
水平方向
垂直方向
将标称棱镜度按其基底取向分解为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分量,各分量的偏差符合表4的规定。对带有散光和棱镜度的单光镜片,柱镜轴位和棱镜基底方向的夹角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5.1.3色泽
GB 10810—1996
5.1.3.1有色眼镜镜片配对不得有明显色差。5.1.3.2光致变色玻璃镜片每副配对必须基色一致,变色后色泽-致。5.1.4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
5.1.4.1在以基准点为中心,直径30mm的区域内不能存有影响视力的霍光、螺旋形等内在的缺陷。5.1.4.2镜片表面应光洁,透视清晰,表面不允许有桔皮和霉斑。5.2规格尺寸允差
5.2.1眼镜镜片规格尺寸的允差
眼镜镜片尺寸分为下列几类:
标称尺寸(dn):由制造厂标定的规格尺寸(以mm为单位);有效尺寸(d.):镜片的实际规格尺寸(以mm为单位);使用尺寸(d.):光学使用区的规格尺寸(mm)。按直径规定的眼镜镜片,尺寸的允差应符合下列要求:a)有效尺寸(d.)
d.≥d.-1mm
d.≤d.+2mm
b)使用尺寸(d)
du≥d,-2mm
1、使用尺守允许偏差不适用于特殊曲面镜片,例如缩径镜片等。2作为处方配制特殊镜片的尺寸和厚度,由于要符合所配装眼镜架的尺寸和形状的需要,允差可以由处方者和供片商协议决定。
5.2.2厚度允差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5.2.2.1玻璃眼镜镜片的最薄处的厚度不得小于0.7mm。5.2.2.2有效厚度应在镜片凸面的基准点上,且与该表面垂直地进行测定,测定值不应偏离标称值±0.3 mm。
5.2.3多焦镜片的子镜片允差
当使用6.3条规定方法测定,子镜片的各尺寸(宽度、深度和过渡区深度)不应偏离标称值±0.5 mm。
作为一副镜片,子镜片的各尺寸(宽度、深度和过渡区深度)相互偏差不应大于0.7mm。6试验方法
6.1多焦点镜片柱镜轴位测定方法在实际测量时,可选用下列方法来确定水平基准线。a)对于圆形子镜片的多焦点镜片,以镜片形式中标定的子镜片位置为准;b)对于非圆形子镜片,以子镜片的定位方向为准。6.2子镜片顶焦度测定方法
把镜片安放好,使含子镜片的表面靠在焦度计支撑座上,并使镜片的近光基准点尽可能在中心位置。
使用聚焦式焦度计时,使标上的垂直线聚焦后,测定近光顶焦度。确定远顶焦度测定点D,其以与近光测量点N到远光基准点B的相同距离位于B点上方的另一侧。然后把镜片放置于焦度计支撑座上,并使测量点D对中,在标靓上垂直线聚焦后,测定远光顶焦度。170
远用顶焦度测定点D
远用设计基准点B
GB10810—1996
近用项焦度测定点N
图1子镜片(附加)顶焦度测定
按近光顶焦度和远光顶焦度的差值计算子镜片附加屈光度。注
也可以应用与上述推荐的测定方法相等的其他测试方法。2对于散光镜片,其远光基准点和测定方法应由生产者指明。在镜片顶焦度值-6.00m-1(D)或大于一6.00m-1(D)的负焦镜片,后顶点焦度测定的方法是允许的。但生产商3
应标明该镜片是否按后顶焦度的测量方法而设计的。6.3子镜片尺寸测定方法
子镜片的尺寸在子镜片中心的切平面上进行测量,使用带有合适的标线尺(方格线),或者精确的毫米测定仪器的光学投影比较仪测量。6.4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测试方法不借助于放大光学装置,在明视场背景下进行镜片的检验。图2是推荐的检验系统装置。检验光照度为200ix。检验灯使用15W最小值荧光灯或40W灯泡或至少4001m的光流。注:这类检验的检验者应经过培训并需要有熟练的操作水平。30
消光黑背景
(150×360)
400lm以上的光源
遮光板
可调不透明屏幕
注:遮光板应调节到使眼睛免受光的照射并使镜片置于光照射中图2目视法检验镜片疵病的装置图6.5色泽试验方法
6.5.1有色眼镜镜片用肉眼观察。6.5.2光致变色玻璃眼镜镜片在光照前、光照后分别目测。观察者眼瞄所处平面
可移动的眼镜镜片
清渐视距
7检验规则
GB 10810-1996
7.1出厂产品或工场产品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同一次交付的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批。
出厂或出工场的批量产品按GB2828的一般检查水平耳,AQL为4.0进行验收,见表5。表5
产品批量范围
90~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 201 ~10 000
10001~35000
抽样样本大小
7.3对特殊规格要求的产品,可按供需双方要求另订协议。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镜片每片装一纸袋,纸袋上应注明下列技术参数。对所有眼镜镜片
顶焦度值,以m-(D)表示;
镜片标称尺寸(mm),厚度(mm);合格判定数
设计的基准点位置,如未标明,则该点即为镜片几何中心;色泽(或白色);
镀层的情况;
材料的贸易名称或折射率以及生产厂或供片商的名称、地址;光学中心,棱镜度如有任何校正时(见5.1.2.4),校正值应标明;执行的标准代号。
多焦点眼镜镜片
子镜片顶焦度数值和对预定配戴位置镜片的校正值;子镜片的规格尺寸(mm);
右眼或左眼;
d)子镜片的棱镜度(△);
e)设计款式或贸易用名。
8.2包装
不合格判定数
8.2.1每片装一纸袋,根据不同屈光度,分别以5副、6副、10副或20副装一纸盒。盒上除注明8.1.1全部内容外,尚需标明数量、出厂日期和检验标记。8.2.2外包装箱除标明纸盒上全部内容外,尚需标记易碎制品,防震、防潮、轻放等字样或标记。8.3运输、搬运时必须轻放轻卸,严禁碰撞、雨淋、受潮。8.4贮存时应注意通风干燥,防止受潮。172
GB 108101996
GB10810--1996《眼镜镜片》第1号修改单本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9月21日以质技监标函[2000]164号文批准,自2001年6月1日起实施。
一、表1镜片项焦度允差
球镜顶焦度标称值
(绝对值)
>0. 00 ~3. 00
>3. 00 ~6. 00
>6. 00~9. 00
>9, 00 ~12. 00
>12.00~20.00
球镜顶焦度
0. 00~0.75
柱镜允差
>0. 75~4. 00
注:二主子午线上的任一球面顶焦度允差符合表1要求即可。二、表4光学中心和棱镜度的允许偏差棱镜度
0.00~2.00
>2. 00 -10. 00
单光镜片上的允差
棱镜度
测量区域半径
棱镜度
注:如设计棱镜度为零的镜片,参见表4中0.00~2.00项指标。三、8.1.1对所有眼镜镜片
>4. 00~ 6. 00
多焦镜片上的允差
水平方向
b)镜片标称尺寸(mm),厚度(mm)(厚度也可以用技术文件列出);四、6.2子镜片顶焦度测定方法
m\I(D)
垂直方向
注4若子镜片上生产厂未标明近用顶焦度测定点时,则对圆形子镜片,其几何中心即为近用顶焦度测定点。对半圆形子镜片,则平行于平顶线的最大的半圆两边切点连线的一半(L/2)处,即为其近用顶焦度的测定点。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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