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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565-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565-1993

中文名称:自行车安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Bicycle safety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3-07-21

实施日期:1994-03-01

作废日期:2005-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140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4自行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3565-1983;被GB 3565-2005代替

采标情况:≡ISO 4210-89

出版信息

页数:28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

归口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及其部件的设计、组装和试验方面的安全与性能要求,并制定了一些自行车使用和保养准则。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公路上骑行的自行车,其鞍坐可调整到635mm或更高一些的高度。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种类的自行车,诸如零售商用来运送货物的自行车、串列自行车、童车以及设计和制造用来正式比赛的自行车。 GB 3565-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3565-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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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行车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of bicycles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4210—1989《自行车安全要求》。GB 3565-—93
ISO 4210—1989
代替GB3565—83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在于,保证按照本标准制造的自行车,在实际使用时尽可能的安全。试验的目的是保证每一个零部件乃至整车的强度和耐用性。要求从设计一开始就始终贯彻高质量和保证安全性。对于湿态制动性能的测试方法(见5.5.2条),其规定的测试条件要比实际遇到的更为严格,因此得到的制动距离超过了在实际雨天条件下可能达到的距离。尽管在本标准中规定了各种要求,但任何新的设计、结构、材料和组装方法,即使不能按照本标准之要求进行试验,但能等同地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安全性和耐用性,则在本标准被修正或补充之前,即可以视为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只限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故特别回避零部件的标准化。第一篇总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及其部件的设计、组装和试验方面的安全与性能要求,并制定了一些自行车使用和保养雅则。
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公路上骑行的自行车,其鞍座可调整到635mm或更高一些的高度。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种类的自行车,诸如零售商用来运送货物的自行车,串列自行车、童车以及设计和制作用来正式比赛的自行车。2引用标准
GB3591自行车车铃
ZB Y14001自行车反射器
3术语
本标准中所用之术语,定义如下:3.1自行车:仅借人力,主要以脚瞪驱动,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3.2两轮车:两个车轮的自行车。3.3送货车:主要设计用于运送货物的自行车。3.4串列自行车装有双人或多人鞍座,前后依次排列的自行车。3.5鞍座高度:从地平面到鞍座面的高度。测量时,自行车应垂直于地面,然后从鞍座面的中心垂直测量到地面的距离。
3.6制动距离:从制动开始到自行车停住所行驶的距离。3.7停车距离:制动距离加上骑行者作出反应的一段时间所行驶的距离的总和。3.8行程:曲柄转动一周,自行车所行驶的距离。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7-21批准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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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3-01实施
GB3565-93
3.9外露突出物:是指与长250mm、直径83mm之圆柱棒(模拟人的肢体)的中间75mm长的那一段圆弧面相碰的突出物体。见图1。3.10(脚瞪)脚踩面:位于脚下的脚表面,设计时要考虑其防滑性能。图1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
第二篇零部件的要求
4 总则
4.1锐边
在正常骑行、搬运和维修时,凡骑行者的手、腿等可能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的锐边。4.2突出物
组装后的任何突出物,其长度超过8mm的,尾端倒圆不应小于6.3mm。其大端尺寸(宽度)应大于12.7mm小端尺寸(厚度)应大于3.2mm。自行车车架的上管上,在鞍座和鞍座前300mm处之间不应有突出物,但直径不大于6.4mm的钢绳套管和厚度不大于4.8mm的套管夹则允许附在上管上。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在螺母旋紧之后,应短于螺钉的大径尺寸(见3.9条)。5车闸
5.1制动系统
自行车应装有制动系统,或保证符合5.5条要求的装置。只有一个制动闸时,应装在后轮上;有两个独立的制动闸时,则一个装在前轮上,另一个装在后轮上。5.2手闸
5.2.1闸把位置
前、后闸把安装在车把两侧的具体位置可根据我国的使用习惯:前闸把在右、后闸把在左。5.2.2握闸尺寸
从闸把外表面量到车把、或车把把套、或其他防护物外表面的最大握阑尺寸d(见图2),在A和B二点之间不应超过90mm,B和C二点之间不应超过100mm。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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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线闸组装
GB 3565-93
图2握闸尺寸
自行车装有不论何种类型的线闸时,将线闸紧固在车架或前叉处的螺钉都应有合适的锁紧装置,如锁紧垫圈、锁紧螺母或加固螺母。制动系统应操纵灵活。
按说明书装车时,紧绳螺钉不应割坏钢绳的丝股。钢绳尾端应有一个能承受20N拉脱力的尾套,以资防护。5.2.4闸皮组装
闸皮要装紧在阐盒上,按第20章规定之方法进行试验时,闸皮组合件不应有损坏。按第20章规定之试验完成后,制动系统的制动性能应符合5.5.1和5.5.2条的要求。5.2.5车闸的调整
车闸应能调整到有效的操纵部位,除非闸皮已磨损到按说明书之规定需要掉换的程度。闸皮经正确调整后,除了受闸表面外不能与其他东西相碰。5.3脚闸
脚闸应在骑行者用脚对脚施以与驱动方向相反的力时得以制动。制动机构应独立有效,与驱动机构和调整无关。曲柄的驱动和制动位置之间的差异不应超过60°。测量时,对曲柄每个位置施加的力矩至少要大于14N㎡。
5.4制动系统的强度
5.4.1手闸
按21.1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制动系统及其任何零部件不应断裂。5.4.2脚闸
按21.2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制动系统及其任何零部件不应断裂。5.5制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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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干态制动
按第22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GB3565—93
a。在最高速比时,行程为5m或5m以上的自行车,以24km/h的速度行驶时,应在5.5m距离以内平稳而安全地停住。
b.在最高速比时,行程为5m以下的自行车,以16km/h的速度行驶时,应在5.5m距离以内平稳而安全地停住。
注:5.5m的制动距离是包括目前通用的试验方法中因人和仪器误差在内的。今后可以根据在试验中取得的经验再行修正。
5.5.2湿态制动
按第22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以16km/h的速度行驶的自行车,应在15m距离以内平稳而安全地停住。
5.5.3脚闸的直线性
按第23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在脚瞪力为90~300N的范围内,制动力应与脚瞪力呈线性比例(误差在20%以内)。此外,脚力为300N时,制动力应不小于150N。6车把
6.1把横管
把横管的总宽度应在350~700mm之间。处于最高位置时的把套上端面和处于最低位置时的鞍座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超过400mm。把横管末端应装有把套或把盖,它们应能承受70N的拉脱力。6.2把立管
把立管上应有一个永久性标记,清楚地表示把立管插入前叉立管的最少深度,或用一个可靠的永久性装置来保证其最少插入深度。插人标记或插入深度从把立管末端起应不小于管径的2.5倍,在标记下面至少应有一个管径长度的管子材料没切槽,插入标记不应摄伤把立管的强度。6.3把立管的把心丝杆
丝杆的最小断裂力矩至少应比制造厂规定的最大旋紧力矩大50%。6.4车把稳定性
车把经正确调整后,应在正前方位置的左右两侧各不小于60°的范围内转向灵活,轴承处不应出现紧点、僵呆或松弛现象。
当骑行者坐在鞍座上,双手握住车把把套并尽量往后靠时,自行车和骑行者的总重量至少应有25%压在前轮上。
车把的儿何位置推荐于附录B(参考件)内。6.5车把部件的强度
把立管应经受得起24.1.1和24.1.2条规定的试验而不断裂。按24.2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把横管相对于把立管应无转动。按24.3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把立管相对于前叉立管应无转动。但在拧紧其密接面之间的间隙之前而需要的转动除外,这种转动不得超过5°。7车架/前叉组合件
7.1冲击试验(重物落下)
按25.1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组合件上不应有肉眼能见之纹,组合件前、后轴中心线之间的永久变形不应超过40mm。
7.2冲击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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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5.2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8前叉
前叉安装前轴处的槽口或其他的前轴定位装置,必须是:当前轴或轴挡紧贴在槽口的顶部时,前轮应位于前叉的中心。
9车轮
9.1转动精度
这就是轴的圆跳动公差。下面列出的圆跳动公差代表车轮全部组装好后,在没有轴向窜动的情况下旋转一周,轮辋位置的最大允许变动范围(即指示器最大动程)。9.1.1径向圆跳动公差
装轮缘闸的自行车,对轮辋上某一点沿轮辋作径向测量时,其跳动量不得超过2mm。不装轮缘闸的自行车,其跳动量不得超过4mm。9.1.2端面圆跳动公差
装轮缘闸的自行车,对轮辋上某一点沿轮辋作轴向测量时,其跳动量不得超过2mm。不装轮缘闸的自行车,其跳动量不得超过4mm。9.2间隙
自行车车轮经校准后,其轮胎对于前叉或车架上之任何附件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2mm。9.3静负荷试验
组装好的车轮按第26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其任何零部件不允许有断裂,挂重点的永久变形不得超过 1.5 mm。
9.4车轮夹持力
车轮应以有效的锁紧装置固紧在车架上,并应按制造厂之规定旋紧。9.4.1前轮夹持力
沿前轮拆卸方向,在前轴上对称地施加500N的力,为时30s,前轴与前叉之间应无相对位移。9.4.2后轮夹持力
沿后轮拆卸方向,在后轴上对称地施加1780N的力,为时30s,后轴与车架之间应无相对位移。10外胎和内胎
10.1充气压力
工厂推荐的最大充气压力值应标在外胎侧面,外胎装配好后应能易于看到其标值。非模注轮胎不作此项要求。
10.2配合性
外胎和内胎应与轮辋相配合。将轮胎充气到推荐充气压力的110%,经过5min后,外胎仍应完整地包合在轮辋上。
11脚 和脚/曲柄驱动系统
11.1脚瞪脚踩面
11.1.1脚避的脚踩面应安装可靠,相对于脚瞪部件应无松动。11.1.2不用足尖套或可用足尖套的脚瞪,都必须:在脚瞪的上表面或下表面都有脚踩面。a.
b.有一个认定的脚踩面,能自动地翻转在骑行者的脚下11.1.3脚设计时,只考虑用足尖套式,则必须装固定的足尖套,就不再需要符合11.1.2条a和b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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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1.2脚间隙
11.2.1地面距离
GB 3565-93
自行车直放不骑人,一只脚瞪处于最低位置且脚踩面与地面平行,如果只有一个脚踩面的话,该脚踩面要朝上,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而脚瞪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及地面。装有避震弹簧的自行车,在测量时应使避霆弹簧处于压缩状态,就好象有一个体重85kg的骑行者坐在上面一样。
11.2.2足趾间隙
不装足尖套的自行车,其脚瞪到前轮胎或泥板之间的间隙(在轮胎或泥板转到任意角度时)至少应为89mm。间隙的测量方法是从两脚暨的中心线分别向前平行于自行车的纵轴线,量到轮胎或泥板旋转弧线的最近距离,取其小者,见图3。自行车的前叉设计得可装前泥板的,其足趾间隙必须以装上泥板后的情况进行测量。轮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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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足趾间隙
11.3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
按27.1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驱动系统之任何零部件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并应不丧失驱动能力。
11.4脚瞪/曲柄系统动态试验
按27.2条规定之方法试验时,脚或曲柄之螺纹部分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12鞍座
12.1限制尺寸
鞍座、鞍座架和其他鞍座附件的任何部分,从鞍座面与鞍管轴线之交点算起,都不能超过鞍座面以E125mm
12.2鞍管
鞍管上应有一个永久性的标记,清楚地表示鞍管插入车架的最少深度。这个标记从鞍管底部量起不应低于鞍管直径的二倍高度,标记不得损伤鞍管的强度。12.3鞍座调节夹紧装置
按第28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鞍座夹紧装置对于鞍管在任何方向上都不应有转动,而鞍管对于车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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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亦不应有转动。
GB3565—93
鞍座不用夹紧装置,而用垂直于鞍管的销轴固紧的,则允许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稍有转动,并能经得起按第28章规定之方法进行试验。13链条
作动力传递用的链条,在链轮和飞轮上运转时应灵活。链条的最低破坏拉力应为8010N。14链罩
自行车上必须装有防护装置,罩住链条和链轮的上啮合部位,防止衣服或身体某一部分轧人。防护链罩至少应从链条与链轮的起始啮合点之前25mm处装起。15照明和反射器
15、1照明
15.1.1照明系统
本标准对装前灯、后灯或全套照明系统不作强制性规定。如果安装的话,则应符合我国公安部的有关法规。
15.1.2电线装置
安装电线时,应避免与运动部件或锐边相碰,以防磨破。连接在接线柱上的电线,在任意方向上,应能承受10N的拉脱力。
15.2反射器
15. 2. 1总则
反射器的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之要求,或符合我国公安部的立法规定。15.2.2后反射器
按照15.1条安装后灯的自行车还应加装一只后广角反射器或一般的反射器,它们应符合ZBY14001的要求。不装后灯的自行车则应装一只广角反射器。后反射器应为红色。15.2.3侧反射器
自行车应装有两只侧反射器,在两侧都能看到。反射器的形式可取下列之一种:a.广角反射器装在自行车的前半部和后半部。其中至少应有一只要装在车轮辐条上。对那些后轮上除了车架和泥板支棍外,还装有其他零件的自行车,则活动反射器应装在前轮上。b.在每一只车轮的两侧,离轮胎外径10cm之内,都装有连续的环形反射材料15.2.3.1广角反射器应符合ZBY14001的要求。反射材料应符合ZBY14001的光学要求15.2.3.2所有的侧反射器均应同一颜色。或白色(透明),或黄色。15.2.4前反射器
按照15.1条安装前灯的自行车不要求装前反射器。没有这种前灯的自行车则应装一只广角反射器,并应符合ZBY14001的要求。前反射器应为白色(透明)。15.2.5脚瞪反射器
每只脚蹈的前、后表面均应装有反射器,它们应符合ZBY14001的要求。反射器可以和脚瞪结构连成一体,也可以以机械方法安装在脚上,但都应充分地凹进在脚瞪边缘里面或反射器框架内,以免在脚边沿与其他平面接触时碰到反射镜面。脚瞪反射器应为黄色。16鸣号装置
自行车可装车铃或其他适用的鸣号装置,如果安装这些装置的话,应符合GB3591和我国公安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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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法规。
17说明书
GB 3565--93
每辆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并应有下列内容:a
使用前的谁备一一怎样调整鞍座及车把的高度,以适合骑行者的身材,对鞍管和把立管的警告标记应予以说明。
对把横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润滑—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车闸的调整和对闸皮调换的建议。变速器的调整。
一般备用零件:如外胎、内胎、闸皮组合件等。附件:如装有其他附件,应详细说明操作、维修方法(如有需要),以及有关的配件(如电珠)。h.
骑行安全须知一—车闸、轮胎、车把和照明应作定期检查;雨天应注意增加制动的距离。i.
其他事项是否需要包括在内,由生产厂自行决定。18标记
凡经检验符合本标准,即可在每辆自行车上明显耐久地标上:本国家标准号,即:
GB3565
ISO4210
b.生产厂铭牌或代号。
第三篇整车的要求
19道路试验
按第29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不应有整个部件或零件的损坏,鞍座、车把、变速控制器或反射器不应有松动或失准现象。
自行车在行驶和转弯时应平稳。骑行者应能单手脱把(如要用手来打信号)而无困难,且对骑行者无危险。
第四篇测试方法
20闸皮试验
这项试验应在成车上进行,将车闸调整到正确的位置,鞍座上坐着体重为70kg的骑行者或放置等同的重量。对每一个闸把施加180N的握闸力,并在试验过程中一直保持着这个力。然后将自行车向前、向后各推动五次,每次推动距离不小于75mm。21制动系统受力试验
21.1手闸
这项试验应在成车上进行。确认制动系统调整正确以后,在闸把动作的平面内,离闸把末端25mm处垂直于把套加一个力,见图4。这个力应为450N,或者小于450N也可以,只要能做到:a。线闸闸把碰到把套,无把套的则碰到把横管;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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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565—93
线闸副闸把与把横管的顶面相平,或碰到把横管;c.杆式闸把与把横管的把套顶面相平。这项试验应在每个阐把上重复10次。21.2脚闸
这项试验应在成车上进行,确认制动系统调整正确以后,将脚曲柄放置在水平位置上,如图5所示,在左脚轴中心处加一个力。这个力应加在垂直方向上,并逐步增加到1500N,然后应保持满载15s。
这项试验应重复10次。
图4在手闸闸把上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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