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140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4自行车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及其部件的设计、组装和试验方面的安全与性能要求,并制定了一些自行车使用和保养准则。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公路上骑行的自行车,其鞍坐可调整到635mm或更高一些的高度。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种类的自行车,诸如零售商用来运送货物的自行车、串列自行车、童车以及设计和制造用来正式比赛的自行车。 GB 3565-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3565-1993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行车安全要求(GB 3565-93)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4210-1989《自行车安全要求》。 代替GB 3565-83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保证按照本标准制造的自行车,在实际使用时尽可能地安全。试验的目的是保证每一个零部件乃至整车的强度和耐用性。要求从设计一开始就始终贯彻高质量和保证安全性。对于湿态制动性能的测试方法(见5.5.2条),其规定的测试条件要比实际遇到的更为严格,因此得到的制动距离超过了在实际雨天条件下可能达到的距离。尽管在本标准中规定了各种要求,但任何新的设计、结构、材料和组装方法,即使不能按照本标准之要求进行试验,但能等同地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安全性和耐用性,则在本标准被修正或补充之前,即可以视为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只限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故特别回避零部件的标准化。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及其部件的设计、组装和试验方面的安全与性能要求,并制定了一些自行车使用和保养规则。 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公路上骑行的自行车,其鞍座可调整到635mm或更高一些的高度。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种类的自行车,诸如零售商用来运送货物的自行车,串列自行车、童车以及设计和制作用来正式比赛的自行车。 2 引用标准 GB 3591 自行车车铃 ZB Y14001 自行车反射器 3 术语 本标准中所用之术语,定义如下: 3.1 自行车:仅借人力,主要以脚踏驱动,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 3.2 两轮车:两个车轮的自行车。 3.3 送货车:主要设计用于运送货物的自行车。 3.4 串列自行车:装有双人或多人鞍座,前后依次排列的自行车。 3.5 鞍座高度:从地平面到鞍座面的高度。测量时,自行车应垂直于地面,然后从鞍座面的中心垂直测量到地面的距离。 3.6 制动距离:从制动开始到自行车停住所行驶的距离。 3.7 停车距离:制动距离加上骑行者作出反应的一段时间所行驶的距离的总和。 3.8 行程:曲柄转动一周,自行车所行驶的距离。 3.9 外露突出物:是指与长250mm、直径83mm之圆柱棒(模拟人的肢体)中间75mm长的那一段圆弧面相碰的突出物体。 3.10 脚踏面:位于脚下的脚表面,设计时要考虑其防滑性能。 4 总则 4.1 锐边 在正常骑行、搬运和维修时,凡骑行者的手、腿等可能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的锐边。 4.2 突出物 组装后的任何突出物,其长度超过8mm的,尾端倒圆不应小于6.3mm。其大端尺寸(宽度)应大于12.7mm,小端尺寸(厚度)应大于3.2mm。自行车车架的上管上,在鞍座和鞍座前300mm处之间不应有突出物,但直径不大于6.4mm的钢绳套管和厚度不大于4.8mm的套管夹则允许附在上管上。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在螺母旋紧之后,应短于螺钉的大径尺寸。 5 车闸 5.1 制动系统 自行车应装有制动系统,或保证符合5.5条要求的装置。只有一个制动闸时,应装在后轮上;有两个独立的制动闸时,则一个装在前轮上,另一个装在后轮上。 5.2 手闸 5.2.1 闸把位置 前、后闸把安装在车把两侧的具体位置可根据我国的使用习惯:前闸把在右、后闸把在左。 5.2.2 握闸尺寸 从闸把外表面量到车把、或车把把套、或其他防护物外表面的最大握阑尺寸,在A和B二点之间不应超过90mm,B和C二点之间不应超过100mm。 5.2.3 线闸组装 自行车装有不论何种类型的线闸时,将线闸紧固在车架或前叉处的螺钉都应有合适的锁紧装置,如锁紧垫圈、锁紧螺母或加固螺母。制动系统应操纵灵活。按说明书装车时,紧绳螺钉不应割坏钢绳的丝股。钢绳尾端应有一个能承受20N拉脱力的尾套,以资防护。 5.2.4 闸皮组装 闸皮要装紧在阐盒上,按第20章规定之方法进行试验时,闸皮组合件不应有损坏。 5.2.5 车闸的调整 车闸应能调整到有效的操纵部位,除非闸皮已磨损到按说明书之规定需要更换的程度。闸皮经正确调整后,除了受闸表面外不能与其他东西相碰。 5.3 脚闸 脚闸应在骑行者用脚对脚施以与驱动方向相反的力时得以制动。制动机构应独立有效,与驱动机构和调整无关。曲柄的驱动和制动位置之间的差异不应超过60°。测量时,对曲柄每个位置施加的力矩至少要大于14N㎡。 5.4 制动系统的强度 按照标准21.1条规定的方法试验时,制动系统应符合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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