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2133-2023
中文名称: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25
实施日期:2024-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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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5.240.01
中标分类号:L7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DB11/T 2133—2023),规定了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信用目标、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等内容,旨在通过信用赋能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部分标准内容
ICS35.240.01
CCSL70
DB11/T 2133—2023
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
Credi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发布日期:2023-09-25
实施日期:2024-01-0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北京飞云信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学军、史爱东、陈璐、张九红、高爽、李晓红、徐兴华、李春兰、郑巧英、张小霞。
引言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标准化,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信用意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和信用风险防范能力,进而改善信用状况;有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强其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立足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的实际需求,明确中小企业信用组织、制度、培训和信息管理等建设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信用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信用应用、持续改进等内容进行规范。本文件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水平,以信用赋能企业发展,对促进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信用目标、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工作,其他企业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
GB/T 23793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GB/T 23794 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规范
GB/T 31952 信用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用 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1:承诺包括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合同条款等契约约定的、社会合理期望等社会责任的内容。
注2:在经济领域,信用的含义等同于交易信用,是指交易各方在信用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物质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履约为条件,并可以使用货币单位直接度量。
注3:在社会领域,信用难以用货币度量。
[来源:GB/T 22117—2018, 2.1]
3.2 企业信用 enterprise credit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来源:GB/T 22117—2018, 2.6, 有修改]
3.3 信用风险 credit risk
因个人或组织无意愿和/或无能力履行承诺而导致相对方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来源:GB/T 22117—2018, 2.18, 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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