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2463-2021
中文名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25
实施日期:2022-01-2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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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040.03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DB15/T2463—2021)标准全文,涵盖了工作基础、抽查检查实施流程、后续处理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01.040.03
DB15/T2463—2021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
Standards for "Two random selections and one informational publicity" spot check and inspection in the field of market supervision
发布日期:2021-12-25
实施日期:2022-01-25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组织方式
6 工作基础
6.1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6.2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6.3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6.4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6.5 制定工作细则
7 抽查检查实施
7.1 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7.2 明确抽查任务
7.3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7.4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7.5 确定抽查比例、数量和频次
7.6 明确抽查工作要点
7.7 确定检查方式
7.8 实地检查
7.9 形成与公示检查结果
7.10 后续处理
7.11 结果运用
8 协同联动
9 后续处理
10 监督管理
附录A(资料性)单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录B(资料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录C(资料性)抽查检查实施流程
附录D(资料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点
附录E(资料性)单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附录F(资料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附录G(资料性)抽查工作情况汇总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智煊、高军、罗阳光、冯宇波、张智斌、徐晓强、王燕妮、姚继红、张超、商显刚、朱愉娜、李旭东、黄志鹏、安龙、于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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