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765-2024
中文名称:农牧区标准化羊场建设规范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7-11
实施日期:2024-09-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554.6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宫平、郑文新、魏佩玲、许艳丽、关鸣轩、胡波、张蓉银、吴伟伟、乌兰、帕娜尔、柴婷、种丽伟、采复拉、叶尔兰
起草单位: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羊与羊毛羊绒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T4765-2024《农牧区标准化羊场建设规范》,规定了农牧区标准化羊场建设的基本要求、场区布局、建筑与设施、卫生防疫及其他相关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4765-2024
农牧区标准化羊场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tandardized sheep farms in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2024-07-11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9-10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起草。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羊与羊毛羊绒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宫平、郑文新、魏佩冷、许艳丽、关鸣轩、胡波、张葬银、吴伟伟、乌兰前娜尔、柴婷、补丽伟、采复拉、叶尔兰。本文件实施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08号)、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刚甲山街4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0991-8568089;传真:0991-8527727;邮编:830004。
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联系电话:0991-3075210;传真:0991-3075219;邮编: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8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0。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牧区标准化羊场建设的基本要求、场区布局、建筑与设施、卫生防疫、其他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农牧区标准化羊场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525.2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682 育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3467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NY/T 6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NY/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a)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核心保护区;
b)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c)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4.2 选址应符合新疆畜牧业生产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宜优先利用农牧区荒地建场。
4.3 场址应设在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主要交通干线、禽屠宰加工和禽交易场所 500m 以上,其他畜禽养殖场 1000m 以上。场址周边环境质量应符合 GB/T 19525.2 及 NY/T 388 的要求。
4.4 水电供应充足,配备发电机、备用电源等应急电力设施设备。
4.5 防火设计应符合 GB 55037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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