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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8906-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8906-1999

中文名称:旋臂起重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Jib cran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6-28

实施日期:2000-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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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材料储运设备>>起重设备>>53.020.20起重机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eqv BS 7333:1990

出版信息

页数:16 页

标准价格:17.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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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JB/T8906
本标准等效采用BS73331990(1996-08-22确认)《旋臂起重机规范》。本标准在下列技术内容上与BS7333:1990有差异:起重机载荷谱系数采用GB/T3811一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数据;起重机动载试验载荷采用ISO4310:198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中规定的数据;由于我国市场和国情需要增加了基本参数。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提示的附录。本标推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三马起重机械制造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吴江市电力起重机械厂、四川起重机厂;本标推主要起草人:崔振元、展伯平、孙小平、邵庆根。本标准于1999年6月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旋臂起重机
Slewing jib crans
JB/T 8906--1999
eqv BS 7333:1990
本标准规定了与手动、电动或气动葫芦配套使用的水平回转,而不是变幅(俯仰)的旋臂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323-19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 3768--1996
GB/T 3811-1983
GB/T 5905--1986
GB/T 8923-1988
GB/T 9286--1988
GB/T 13306—1991
GB/T 11345--1989
GB/T 13384—1992
3定义
起重机设计规范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深伤结果分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有效半径R
回转中心线与外侧端头的载荷吊具垂直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见图1~图5。3.2变形长度R+UA
有效半径加工作地面至旋臂下侧的高度。3.3计算变形
由起重机的自重载荷加上作用在有效半径处的额定起升载荷而在有效半径处产生的计算垂直位移。
3.4垂直下挠度
额定起升载荷作用在有效半径处而在该处产生的实际垂直位移。3.5允许下挠度
额定起升载荷作用在有效半径处而在该处产生的最大允许垂直位移。3.6倾翻力矩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6-28批准2000-01-01实施
JB/T8906—1999
由总载荷(不包括冲击)引起,作用在有效半径处的不平衡力矩及该旋臂起重机的自重力矩之和3.7作用在支座上的垂直载荷
旋臂起重机施加的轴向载荷加作用在地基或支座板上的总载荷。3.8作用在支承上的载荷
最大倾翻力矩产生的载荷和由于施加的载荷而产生的垂直力。3.9回转
起重机臂架和上部结构在垂直轴线上的回转运动。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4.1.1按产品构造分
4.1.1.1定柱式旋臂起重机
a)具有下支座的立柱式旋臂起重机:回转角度≤270°见图1;b)具有下支座的立柱式旋臂起重机:回转角度≤360°见图2;c)具有上下支座的立柱式旋臂起重机:回转角度≤360°见图3。有效半径R
有效半径R
V量解为控
有效半径R
4.1.1.2壁式旋臂起重机
JB/T 8906—1999
a)墙壁式安装回转角度<270°,见图4;b)壁柱式安装回转角度270°,见图5。有效半径R
4.1.2按小车悬挂方式分
a)外悬挂式,见图6;
b)内悬挂式,见图7。
4.1.3型号表示方法
起重机工作级别(见表3)
有效半径,m
起升高度,m
一额定起重量,t
有效半径R
-特性代号:旋臂回转;电动D;手动不表示[BZ——定柱式旋臂起重机
4.1.4标记示例
【BX-—壁式(壁柱式)旋臂起重机a)额定起重量3.2t,起升高度4m,有效半径3m,工作级别A4,电动回转的定柱式旋臂起重机标记起重机BZD3.2-4×3A4JB/T8906-—1999b)额定起重量5t,起升高度4m,有效半径5m,工作级别A3,手动回转的壁式旋臂起重机标记为:起重机BX5-4X5A3JB/T8906—1999基本参数
起重机基本参数见表1。
额定起重量G,
起升高度
有效半径R
起升速度起
Im/min
运行速度乙送
回转速度
回转角度
JB/T8906—1999
起重机基本参数
0.125,0.25,0.5,1,2,3.2(3),5,6.3(6),8,102~10(可按0.5m递增)
2~~10(可按0.5m递增)
2,3.2(3),4,5,6.3(6),8,10.12.5(12)0. 32,0.8,1,1. 6(1.5),2,2.5.3.2(3),46.3,10,12. 5,14.16,18.20
180°,270°,360°,任意
4.3用户在询价和/或在定货合同上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以便提供满足工况要求和工作条件的最合适的起重机。5要求
5.1环境条件
5.1.1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电动机和电器控制设备上允许电压波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十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一10%。5.1.2起重机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超过10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5.1.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25~+40C。5.1.4起重机工作环境中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5.1.5起重机不允许吊运熔融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5.2性能
5.2.1分级
起重机按照GB/T3811的规定,根据表2表3确定起重机的工作级别。表2起重机的载荷状态及其名义载荷谱系数载荷状态
名义载荷谱系数Kp
很少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轻微载荷有时起升额定载荷…·般起升中等载荷经带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较重的载荷频繁地起升额定载荷
载荷状态
Q4—-
名义载荷
谱系数
JB/T8906-1999
表3起重机工作级别
起重机利用等级和最大工作循环次数U3
3.2×10/6.3×101
.25×105j2.5×105
起重机典型工作级别见表4。
型式和用途
备用工况:泵站、维修车间.抢修等特轻工况:通用机加工车间等
轻级上况:卸车、库房等
中级工况,给生产机器加载、装配等特重级工况:工序间、电磁吸盘5.2.3许用应力
5×105
起重机典型工作级别
利用等级
U2~U4
U4~U6
U5~U8
1×10m
2×106
载荷状态
起重机结构的许用应力和设计应符合GB/T3811-1983中3.4.1的规定。5.2.4允许下挠度
垂直下挠度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保证:a)臂架上运行的小车在正常作业时不会失控;b)臂架不能自行回转。
4×106
>4×10°
工作级别
A2~A4
起重机设计应使额定起重量在有效半径处产生的垂直下挠度应不超过表5的规定。注:表5中的下挠度数值适用起重机结构,不包括由于支撑结构、地基或支承、销轴松弛引起的下挠度。表5允许下挠度
起重机工作级别
下挠度
A1,A2,A3
(R+UA)I/250
1)(R+UA)只适用于安装在立柱上的旋臂起重机。5最大起升速度推荐值见表6。
表6最大起升速度推荐值
起重机工作级别
起升速度
5.2.6焊接
5.2.6.1立柱及旋臂的对接焊缝须进行无损探伤,射线探伤时应不低于GB/T3323中规定的B级,超声波探伤应符合GB/T11345中的I级。5.2.6.2焊缝外部不得有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未焊透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5.3安全卫生
5.3.1止挡器
JB/T8906—1999
起重机应在悬臂端,回转支承处安装止挡器。5.3.2起重机在非密闭性厂房内,无其他外声于扰的情况下,在距噪声源1m距离测量其整机噪声应≤85 dB(A).
5.3.3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全部安装后,主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下应≥1.0M0。5.3.4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均应装设防护罩。5.4电气设备
5.4.1控制回路电压应不超过42V。使用手电门直接控制方式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5.4.2控制回路变压器
控制回路变压器第一级与第二级绕线之间应有接地屏蔽。变压器支座应接地。5.4.3馈电装置
5.4.3.1臂架回转无限制
当起重机臂架设计成无限制回转时,应使用滑环装置,以保证臂架回转时馈电不受限制。5.4.3.2臂架回转受限制
当起重机设计只允许臂架在限定范围内回转时,不需要滑环装置,但应安装挡块以防止超出限定的范围。
5.4.4电缆和导线
5.4.4.1电缆的防护
应采取下列方式防止电缆受机械损坏:a)穿软管或导管,或者置于电缆槽中;b)适当敷设,借助起重机结构来保护电缆;c)使用铠装结构。
5.4.4.2导线
导线应是多股的或者是挠性的,不允许使用单股电缆线。5.4.4.3最小截面
用于起升机构电机输电的导线截面积最小应不低于1.5mm2;用于控制回路和辅助线路的导线截面积最小应不低于1.0mm。
5.4.5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有效地接地,接地应采用铜导线。在使用非铜质导体的场合,其单位长度电阻不应超过允许的铜导体单位长度电阻,并且它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5.5涂漆与外观
5.5.1表面预处理
立柱和旋臂在涂漆前应除去表面上任何油脂、灰尘、锈垢松动的氧化皮,疏松的锈和涂层,并露出大量的均匀地散布于整个表面的基底金属的斑点,对于牢固附着的氧化皮、锈、涂层和保护层则允许留下,达到GB/T8923中规定的St2级,预处理过的表面在生锈之前必须涂上底漆。5.5.2起重机表面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针孔、流挂、露底现象,涂漆应先涂底漆,再涂面漆,漆膜厚度每层为25~35um,总厚度为75~105μm。5.5.3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中规定的2级质量要求。6试验
起重机试验应遵循GB/T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6.1目测检查
6.1.1目测检查应包括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和所有重要零部件状况的检查,重要零部件如: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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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和控制器;b)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联接;
c)所有防护装置;
d)吊钩或其他载荷搬运吊具及其联接;e)钢丝绳,吊链及它们的紧固接头:f)滑轮及其销轴和紧固件;
g)润滑油液位。
6.1.2检查时不应根据推断认为必需拆下零部件,但是不包括打开用于正常工作和检查的盖子,例如限位开关盖。
6.1.3检查步骤应包括查验所有需要的合格证书是否提供和检查。6.2合格试验
接通电源,开动起重机,经2~3次逐渐加载至额定起重量,做各方向的动作试验和测试,验证表7所列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及本标准的要求。合格试验项目
试验载荷
起升高度
有效半径
起升机构运行速度
起升机构起升速度
止挡器的可靠性
下挠度
漆膜附着力
6.3下挠度试验
计量单位
要求值
额定起重量
名义值
(按设计图样)
6.3.1步骤
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应在有效半径处施加额定起重量并测量下挠度。6.3.2验收准则
极限偏差
应无臂架自身回转,或者在任何时候无小车的失控运行,下挠度的测量值应不超过表5规定的各个起重机工作级别的允许下挠度。6.4动载试验
6.4.1步骤
动载试验应在起重机悬吊1.1倍额定起重量的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的目的主要是验证:a)起重机机构和制动器的功能;b)运行速度不超过设计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规定速度的士15%。动载试验应在每一种起重机运动上分别进行,或者当起重机规范中有规定时,在有关机构最大承载的位置和配置下进行起重机联合运动。试验应包括在每一运动范围全过程中的起动和停止。6.4.2验收准则
相关部件应能执行其功能,起重机机构或结构件应无损坏,联接处应无损坏或松动。6.5静载试验
6.5.1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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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载试验目的是验证起重机及其部件的结构承载能力,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倍。进行静载试验时,应在有效半径处施加最大载荷、最大弯矩和最大轴向力(如果合适)作用在起重机主要构件上。
试验载荷应被起升,所进行的各种机构的运行应保证所有齿轮的齿在受力状况下进行试验。6.5.2验收准则
应无影响起重机功能和安全的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明显损坏,无联接松动或损坏。6.6起重机的噪声按GB/T3768的规定进行测定。7
检验规则
起重机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出厂检验
每台起重机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和图样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书。出厂检验项目包括5.3.1、5.3.3、5.3.4、5.4.1、5.4.2、5.4.3、5.4.4、5.5.1、5.5.2、5.5.3所规定的要求。
7.2型式试验
7.2.1型式检验项目在出厂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再加上6.1、6.2、6.3、6.4、6.5规定的全部检查和试验内容。
7.2.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起重机性能时;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时,随机抽试的起重机在月批量小于15台时每半年抽试1台e)出现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每台起重机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应标明:a)产品型号;
b)产品名称;
c)额定起重量;
d)起升高度;
e)有效半径;
f)回转角度;
g)工作级别;
h)出厂日期及编号:
i)制造厂名:
ji)执行标准号。
8.2起重机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8.3起重机出厂时除按附录B(提示的附录)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a)产品合格证书;
b)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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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外购电气设备附上制造厂的出厂合格证明;d)装箱单。
9质量保证期
产品在用户妥善保管、合理安装和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算起18个月内应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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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提示的附录)
用户在询价和/或在订货合同上提供的资料用户在询价和/或在订货合同上应提供下列资料:1.起重机型式
2、起重葫芦型式
3.额定起重量(kg或t)
4.需要的有效半径(R)
5.臂架下侧的高度或需要的起升高度6.现有总净空高度
7.需要的回转角度
8.起重机工作级别
a)当具有起重机预期进行作业操作和起吊单个载荷的详细资料时,应当按如下要求提供:利用情况
每小时起升次数
每天作业小时数
每月作业小时数
载荷(包括葫芦的重量)
实际载荷(如已知)
起升接近额定起重量次数的百分比%起升约75%额定起重量次数的百分比%起升约50%额定起重量次数的百分比%起升约25%额定起重量次数的百分比%葫芦重量
预定设计寿命
b)当起重机预期进行作业没有足够的资料时,用户应当要求制造广推荐最适合于预定工况的起重机。
9.使用地点:室内或室外
10.电气设备提供的范围
必要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现有电源
b)电压
c)导线
是否有零线?
(名义值)
如果有,它是否接地?
11.环境或气候的基本情况
12.是否需要特殊涂漆或防护层
13.任何法规或技术上的特殊要求(例如:危险区域)
制造广应提供下列资料(见图B1)1.起重机型式
2.葫芦型式
3.起重机工作级别
4.额定起重量
5.有效半径(R)
6.臂架下侧的高度(UA)
7、回转角度(°)
8.立柱直径(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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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提示的附录)
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9.固定安装图样[地基螺栓尺寸和节圆直径(P.c.d),墙壁托架螺栓尺寸和中心孔或尺寸F的图10.地基尺寸(L×D)
11.反作用力Wa、Wh、W。
12.地基承受的力矩M。
13.需要的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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