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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8958-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8958-1999

中文名称: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Self-healing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8-06

实施日期:2000-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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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输变电设备>>K42电力电容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8 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0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郭大德

起草单位:桂林电力电容器总厂

归口单位: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并联连接于额定电压为1000v 以上,频率为50H 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来改善功率因数的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JB/T 8958-1999 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JB/T8958-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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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JB/T8958--1999
本标准是参考GB/T3983.2--19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GB/T12747—1991《自愈式低电压并联电容器》及有关资料编写的。本标准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在编写格式上符合GB/T1.1一1993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桂林电力电容器总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大德。
本标准委托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43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 of the self-healingtypeJB/T8958--1999
本标准规定了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并联连接于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上,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来改善功率因数的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983.2--19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eqvIEC60871-1:1987)GB/T16927.1一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试验要求(eqVIEC60060-1:1989)GB50227—19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JB/T7613-1994电力电容器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电容器元件(或元件)capacitorelement(orelement)由电介质和被它隔开的电极所构成的部件。3.2电容器单元(或单元)capacitorunit(or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有引出端子的组装体。3.3电容器组capacitorbank
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组电容器单元。3.4电容器capacitor
本标准中“电容器”一词是当不必强调“电容器单元”或“电容器组”时的用语。3.5线路端子lineterminals
用来连接到输电线或母线上的端子。注:在多相电容器中,拟连接到中性线上的端子不称作线路端子。3.6放电器件dischargedevice
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上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器件。
3.7内部熔丝internalfuse
在电容器单元内部和元件相串联的熔丝。3.8额定频率(f.)ratedfrequency(f.)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频率。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8-06批准434
2000-01-01实施
3.9额定电压(U.)ratedvoltage(U.)JB/T8958—1999
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电压(方均根值)。注;当电容器由一个或多个独立的回路组成时,U。指的是每个回路的额定电压。对内部具有相同连接的多相电容器,以及多相电容器组,U.指的是线电压。3.10额定电容(C.)ratedcapacitance(C,)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电容值。3.11额定电流(I.)ratedcurrent(I。)设计电容器时所规定的电流(方均根值)。3.12额定容量(Q)ratedoutput(Q.)由额定频率、额定电压(或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容计算得出的无功功率。3.13损耗loss
电容器所消耗的有功功率。
注:电容器的损耗应包括所有部件产生的损耗。例如:对于单元应包括由电介质、内部熔丝、内部放电器件、连接件等产生的损耗;对于电容器组则包括由单元、外部熔断器、母线、放电电阻和阻尼电抗器等产生的损耗。3.14损耗角正切值(tano)tangentofthelossangle(tand)电容器的损耗与无功功率之比。3.15最高允许电压maximumpermissiblevoltage在规定条件下,电容器能承受一给定时间的最高交流电压(方均根值)3.16最大允许电流maximumpermissiblecurrent在规定条件下,电容器能承受一给定时间的最大交流电流(方均根值)3.17稳定状态steady-statecondition在恒定输出和恒定的周围空气温度下,电容器所达到的热平衡状态。3.18环境空气温度ambientairtemperature准备安装电容器的地点的空气温度。3.19冷却空气温度coolingairtemperature在稳定状态下,在电容器组的最热区域中,两单元间外壳最热点连接中点的空气温度。如果仅为一单元,则指距电容器外壳最热点0.1m处的温度。3.20剩余电压residualvoltage
开断一段时间之后电容器端子间尚残存的电压。3.21自愈式电容器self-healingcapacitor具有自愈性能的电容器。
4分类
4.1环境空气温度类别
安装运行地区环境空气温度范围为:一50~十55℃。电容器按温度类别分类,每一温度类别由下限温度值及其后隔以斜线的上限温度的字母代号来表示。
下限温度是电容器可以投人运行的最低环境空气温度,其值由十5℃,5℃,25℃,一40℃,一50C这五个数值中选取,上限温度为电容器可以连续运行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字母代号与环境空气温度上限的关系如表1所示。
任何下限温度和上限温度的组合均可选为电容器的标准温度类别,优先选用的标准温度类别为:—40/A,-25/A,—25/B,—5/A和-5/C。电容器运行时的冷却空气温度应不超过相应温度类别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加5C。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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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是以环境空气温度不受电容器影响的使用条件(如户外装置)为前提确定的。如果电容器运行时影响环境空气温度,则应加强通风和/或另选电容器,以使不超过表1中的最高值。在这样的装置中冷却空气温度应不超过表1的最高值加5℃。由制造厂与购买方协商制订的专门规范,可以高于表1中所列最高温度值。其温度类别以最低和最高温度值表示,如一40/60。
表1字母代号与环境空气温度上限的关系代
注:表中的温度值可由气象资料查得。4.2额定电压
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的优先值如下:环境空气温度,℃
24h平均最高
1.05,3.15,6.6/3,6.3,10.5,11/3,11,12/3,12,19kV。注:允许制造厂根据购买方的需要制造其它额定电压的电容器。4.3额定容量
电容器的额定容量的优先值如下:50,100,150,200,250,300,334,400,500kvar。注:允许制造厂根据购买方的要求制造其它额定容量的电容器。5要求
5.1使用要求
5.1.1海拨
安装运行地区的海拨高度不超过1000m。5.1.2环境空气温度
安装地点的环境空气温度应符合与电容器相应的温度类别。5.1.3地震
安装运行地区的地震烈度应不超过8度。5.1.4污移
年平均最高
安装运行地区的大气污移等级应不超过I级,相应电容器端子的爬电比距应不小于25mm/kV。5.1.5化学条件
安装运行场所应无有害气体和蒸气,应无导电性或爆炸性尘埃。5.1.6,机械条件
安装运行场所应无剧烈的机械振动。5.1.7允许过载荷
5.1.7.1稳态过电压
电容器应能在表2所示的电压水平下运行。电容器能够承受而不发生明显损坏的过电压幅值取决于过电压的持续时间、作用次数和电容器的温度。表2中高于1.15U,的过电压是以在电容器的整个使用寿命中总共不超过200次为前提确定的。436
工频加谐波
电压因数XU,
(方均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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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使用中允许的电压水平
最大持续时间免费标准bzxz.net
电容器赋能任何期间的最高平均值对于赋能连续
每24h中12h
每24h中30min
使电流不超过5.1.7.3中给出之值5.1.7.2操作过电压和过电流
期少于24h的例外情况,采用如下之值(并参见A4)
系统电压的调整与波动
轻载荷时电压升高
用不重击穿的开关投切电容器时可能发生第一个峰值不大于22倍施加电压(方均根值),持续时间不大于1/2周波的过渡过电压。相应的过渡过电流的峰值可能达到100I。。在这种情况下,允许每年操作1000次。当需对电容器作更为频繁的操作时,稳态过电压的量值和持续时间以及过渡过电流均应限制到一个较低的水平。其限值由制造厂和购买方协商确定。5.1.7.3稳态过电流
电容器应适于在方均根值不超过1.30倍于该电容器在额定频率、额定正弦电压和无过渡状态时产生的电流的稳态过电流下连续运行。由于实际电容可能为1.10Ca,这个过电流可能达到约1.43I.。这个过电流是由谐波和高至1.10U。的过电压共同作用的结果。5.1.7.4最大允许容量
在计入稳态过电压、稳态过电流和电容正偏差各因素的作用下,电容器总的容量应不超过1.35Q.
5.1.7.5工频加谐波过电压
电容器运行中工频加谐波的过电压应不使过电流超过5.1.7.3的规定值。如果电容器在不高于1.10U,下长期运行,则包括所有谐波分量在内的电压峰值应不超过1.22Un。
注:当需将电容器安装在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环境中使用时,购买方应与制造厂协商。5.2性能与结构要求
5.2.1放电器件
如果电容器内部装有放电器件,则该放电器件应能使电容器上的剩余电压在10min内自/2U降至75V以下。
注:根据购买方需要、可以装设在更短时间内减至更低电压的放电器件。5.2.2外观及防腐蚀层
电容器的外观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其外露的金属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层。5.2.3接地端子
金属外壳电容器应具有将外壳接地或固定电位的端子。5.2.4密封性能
全密封电容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5.2.5电容偏差
按6.3测得的电容器电容与其额定值之偏差应不超过:0~十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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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电容器的任何两个线路端子之间测得的最大电容与最小电容之比:对于电容器单元应不超过1.06;对于电容器组应不超过1.02。5.2.6损耗角正切值(tang)
电容器在工频交流额定电压下在20℃时的损耗角正切值应不大于0.0005。5.2.7电介质的电气强度
电容器线路端子间的绝缘必须能承受表3中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10S,应不发生永久性击穿或闪络,但允许有自愈性击穿。
表3端子间试验电压
试验电压种类
工频交流电压
型式试验
如果欲对已发送的电容器重作耐压试验。推荐用上述规定值的75%。对于多相电容器,应调整试验电压,使每一相上均能受到规定的电压。类
出厂试验
当单元或有接地中性点的电容器组的阴抗太高而不能有效地缓和系统的过电压,且电容器组又未受到防雷电和操作过电压的保护,则工颜试验电压应取端子对外壳(地)的耐受电压之值。如果单元在电容器组中成串连接,则试验电压按比例确定。
5.2.8绝缘水平
5.2.8.1电容器上和外壳(地)绝缘的全部端子与外壳(地)间的绝缘应能承受如表4所列的耐受电压。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施加的时间为1min,户外用的产品在型式试验时,应在淋雨状态下进行。表4绝缘水平
电容器的绝缘等级
短时工额耐受电压\
方均根值
1)该栏中斜线下的数据为该类电容器的外绝缘干耐受电压。5.2.8.2电容器额定电压的相应绝缘等级如表5所示。绝
表5电容器额定电压的相应绝缘等级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绝缘等级
5.2.9耐受短路放电能力
6.6/3,6.3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1.2~5)/50μs峰值
10.5,11/3,11,12/3,12
电容器必须能承受在允许的运行电压下由于外部故障引起的短路放电。5.2.10内部熔丝
如果电容器装有内部熔丝,则当电容器在u和u2的范围内发生击穿时,熔丝应能将损坏的元件或单元隔离开来,其中u,和u2分别为故障瞬间电容器端子间电压的最低和最高瞬时值。u1和u2的推荐值分别为0.92U.和2.0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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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后的熔丝间隙必须能承受它所隔离的元件上可能出现的稳态电压和正常的短时过渡过电压。在电容器整个寿命期间,熔丝应能连续负担等于或大于电容器电流最大允许值除以并联熔丝通路数的电流、内部其它元件或单元损坏和外部短路时的放电电流。5.2.11自愈性能
电容器应有良好的自愈性能。试验前后的电容不应有显著的变化。5.2.12耐老化性能
电容器应能耐受6.11规定的老化试验。试验前后电容的变化应不大于3%;损耗增量应不大于0.02%。
5.2.13承受破坏的能力
电容器在失效后,不应有燃烧、爆炸等危害。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电容器的一切试验及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环境空气温度为十5~十35C,如需校正,则以十20C时之值为准。电容器的温度应与环境空气温度无显著差别。在不通电状况下在恒定的环境空气温度中放置适当长的时间后,即认为电容器的电介质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同;
b)试验和测量所用的交流电压的波形应为实际的正弦波形(见GB/T16927.1)。6.2密封性试验
本试验仅对全密封电容器进行。试验时,将电容器各个部位加热到电介质充许最高运行温度后,保持至少2h,不得出现渗漏。也可采用经过验证证明为有效的等效方法进行。如果电容器不含液体介质,可以不进行此项试验。6.3电容的测量
电容的测应以足以排除谐波和除被测电容器以外的回路中的附件引起的误差的方法进行,测得的电容应符合5.2.5的要求。
为了揭示是否有只元件击穿或一根内部熔丝熔断所导致的电容变化,应在其他电气试验之前用不高于0.15U.的电压进行电容的初测;在耐压试验后用(0.8~1.2)f。和(0.9~1.1)U,的电压进行电容的复测。
如果制造厂和购买方商定了适当的修正因数,电容的测量可以在其他电压下进行。注
1对于多相电容器应调整测量电压,使每一个元件或单元上均能受到(0.9~1.1)倍额定电压。2在取得协议时,制造厂应提供表明下述关系的曲线或数表:a)在电容器的输出为额定容量的稳态条件下,电容对环境温度(在温度类别范围内)的函数关系:b)电容对电介质温度(在温度类别下限溢度至100C范围内)的函数关系。6.4耐压试验
6.4.1电容器的耐压试验一般按GB/T16927.1中的有关规定和下面的补充说明进行。6.4.2在作工频耐压试验时,应使电压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一半或更低些开始。在210s内均匀地升高到试验值,并在试验电压下保持所要求的时间。6.4.3在作端子对外壳(地)的耐压试验中,应将电容器上与外壳(地)绝缘的端子都连接在一起,电压加于公共接头与外壳(地)之间。一个端子固定接外壳(地)的电容器不作此项试验。各相不相连接的多相电容器,其相间绝缘应受到和端子与外壳(地)之间相同的电压试验。此项试验对于户内使用的电容器,只作干试;对于户外使用的电容器,出广试验时作干试,型式试验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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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作湿试。如果制造厂能提供表明该套管能承受1min工频湿试验电压的型式试验报告,则户外式电容器在型式试验时也可以只做试,6.4.4冲击试验在连接在一起的线路端子与外壳(地)之间进行,冲击试验电压及波形由表4中选取。每一极性施加15次,如果在连续的15次冲击中未发生多于两次的闪络且未发生击穿,则认为通过了该项试验。
6.4.5试验时按照仪表的指示、放电声音、观察或复测电容等方法来检验电容器是否损坏。6.5放电器件的检验
电容器内装放电器件的放电效能,可以用实际放电法测量。测量后的计算见B5。如果放电器件为电阻型的,也可以用测量电阻的办法进行。本检验应在耐压试验后进行。
6.6损耗角正切值的测量
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值的测量应在(0.8~1.2)于,(0.9~1.1)U。的电压下进行,测量的准确度应不低于0.02%,测得的损耗角正切值应符合5.2.6的要求。6.7热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对单元进行。
试验时,将被试单元置于另外两台相同的单元(陪试单元)之间,它们的间距应等于或小于制造厂希望购买方采用的最小值,试验时施加相同的电压,陪试单元也可采用相同外壳内装电阻器的模拟单元。电阻器消耗的功率应调节到使模拟单元外壳宽面上靠近顶部处的温度等于或稍高于被试单元相应处的温度。
被试组应放置于静止空气的封闭恒温箱中,箱中空气温度应符合表6规定,并保持恒定。此温度应以热时间常数约为1h的温度计检测。应对温度计加以遮蔽,使受到三个通电单元的热辐射盘为最少。当单元的各个部分都达到表6规定的相应温度后,对单元施加实际正弦波的交流电压,历时48h。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使单元的容量等于1.58Q.,并且保持恒定。在试验过程的最后6h内,应测量外壳接近顶部处的温度至少4次(每隔2h测1次),在此6h内温升的增量不得超过1℃。如果超过,则应延续试验直到6h内连续4次测量达到上述要求为止。户外式产品试验时,其周围空气温度按表6中相应值加5℃。表6热稳定试验时试品周围空气温度号
试品周围空气温度
温度偏差
在热稳定试验前后,应在标准的试验温度范围(见6.1)内测量电容并校正到同一电介质温度。两值之差应不大于2%。
在解释测结果时,应该注意以下两个因素:a)测量的再现性:
b)在没有元件击穿或熔丝熔断时,电介质的内在变化可能导致电容微小的变化。在试验中应考虑电压、赖率及试品周围空气温度等的波动,为此,建议作出这些参数以及单元损耗角正切值或外壳温度对时间的函数曲线。建议作出单元损耗角正切值对外壳或电介质温度的函数曲线。6.8放电试验
以直流电将电容器充电到2U.,然后通过尽可能靠近电容器的间隙放电,这样的试验应在10min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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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作完5次,接着在5min内按5.2.7进行一次极间耐压试验。在放电试验之前和耐压试验之后测量电容,两次测量值之差应小于2%。如果试验电流的第一个峰值超过2001。(方均根值),则可用外接线圈的方法来保持这一极限值。
6.9内部熔丝试验
本试验对单元进行,试验按高压并联电容器内部熔丝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6.10自愈性试验
本试验对单元或其中的元件进行。单元或元件应承受1.75U。交流电压,历时10°s,这期间如击穿少于5次,则应缓慢地增加电压,直到从试验开始发生5次击穿或电压升到3.5U。为止。如果电压已达到3.5U。,发生的击穿仍少于5次,则延长施加电压的时间,直到获得5次击穿或中断试验在另外一相同的单元或元件上重新进行。试验前后测量电容,其值不应有明显变化。注
1试验时的击穿可由示波器、声响法或高频试验法探测。,2对于多相单元,试验电压应相应作适当调整。3当比较试验前后电容的测量结果时,应考虑两个因素:a)测量的再现性;
b)电介质的内部变化可能引起对单元无损伤的小的电容变化。6.11老化试验
本试验对单元进行。
6.11.1试验条件
老化试验期间,单元外壳的温度应是24h平均最高温度(见4.1的表1)加上同样的单元在热稳定试验结束时记录的外壳温度和冷却空气温度之差值。下面所述的两种方法都是用以保证单元外壳温度在试验期间内保持恒定,这两种方法被认为是等效的。
6.11.1.1在强追循环的空气中试验将被试单元放入有热空气循环的恒温箱内,其空气循环速度使恒温箱内任何点的温度变化不超过土2C。恒温箱控温敏感元件应放在被试单元外壳宽侧面中心线由下向上的四分之三处。单元应垂直放置,使引出头竖直向上。当2台以上一起试验时,它们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窄侧面宽度的2倍,以使温度有足够的均匀性。将单元放置到未加热的恒温箱后,调节温度控制器,使恒温箱内的温度等于6.11.1规定值。当单元各部分均达到规定温度后,按6.11.2试验程序进行试验。6.11.1.2在液体槽中试验
将单元浸入充满液体的容器中,以适当的方式加热液体,使加热液体的温度在整个试验期间均保持在6.11.1所述之值。
当单元各部分均达到规定温度后,按6.11.2试验程序进行试验。注:当单元上的线路端子或连接电缆有可能被加热液体损害时,允许使它们刚好露出液面。6.11.2试验程序
6.11.2.1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外壳的温度应保持在6.11.1规定值。6.11.2.2试验电压及持续时间见表7。表7
试验电压
持续时间,h
试验电压及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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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3在试验至规定持续时间的1/2时,应将单元取出,并冷却至环境温度,然后进行如下的充放电试验。
将单元充电到√2U(直流),然后通过L=(1000/C)pH士20%的电感放电(C为实测电容,μF),两次放电之间的时间间隔至少应为30s,进行500次。经过充放电试验的单元,其电容变化如等于或大于2%,则中止试验。如电容变化小于2%,则继续按表7进行通电试验,直至累计至规定的持续时间。6.11.3试验要求
试验结束后测量电容和tgo,并与试验前的测试值相比较,应满足5.2.12的要求。6.12破坏试验
6.12.1试验条件
本试验应对单元进行,可以使用已通过老化试验的单元。试验的原则是以直流电压促使元件失效,随后施加交流电压试验其特性。6.12.2试验程序
图1破坏试验的电路
将单元置于恒温箱中,箱中环境空气温度为所试单元温度类别的上限温度。在试验全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温度稳定。温度的测量应用热时间常数约为1h的温度计。当单元的所有部分均已达到恒温箱中的温度后,按图1电路完成下面的试验程序。6.12.2.1将选择开关H和K分别置于“1”和“a”位置,将交流电源电压整定在1.3U。并记录下单元的电流。
6.12.2.2将直流电源电压整定在10U。,然后将开关H置于“2\位置,调节可变电阻器使直流短路电流为300mA。
6.12.2.3将开关H置于*3”位置,开关K置于“b”位置,对单元施加直流试验电压,直到电压表指示大约为零时,保持3~5s。
6.12.2.4然后将开关K置于“a”位置,对单元施加交流电压历时3min,并再次记录其电流值,可能出现下述情况:
a)电流表和电压表U都指“零”。这时应检查熔断器,如果已熔断,则予以更换,然后继续施加交流电压;如果熔断器再次熔断,则中断试验:如果熔断器不熔断,则进行6.12.2.5的试验;b)电流表I指示的电流高于初始值的66%(电压表U指示值仍为1.3U.),则进行6.12.2.5的试验。
6.12.2.5只用开关K,继续对单元进行6.12.2.3和6.12.2.4规定的直流-交流电压试验程序,反复进行直至电流表1指示的电流降到初始值的66%(电压表指示1.3U.)以下,则中断试验。6.12.2.6中断试验后,使单元自然冷却到环境温度,并进行线路端子与外壳(地)之间的耐压试验。施加1500V交流电压,历时10s。
6.12.3电源及熔断器
JB/T8958—1999
交流试验电源的短路电流应不小于2000A,应使用延时性熔断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1,按下式计I=KI10%
式中:K=100/Q(在任何情况下K应在2~10范围内);Q=Q.(单相电容器),kvar;
I=In.A。
6.12.4要求
试验结束后,单元的外壳应完整无损。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才允许排气孔正常动作或外壳有较小损伤(如裂纹)。
a)逸出的液体材料可以使单元的外表面润湿,但不得成滴下落;b)单元外壳可以变形和损伤,但不能破损;c)不应有火焰和/或火星(即燃烧着的颗粒)从开口喷出。这点可将单元用纱布(粗棉布)裹起来的方法来检验,纱布燃烧或烧焦即作为失效的判据;d)端子与外壳(地)之间的耐压试验(见6.12.2.6)应能通过。注:试验时,排出过多的烟气可能是危险的。7
检验规则
电容器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验收试验。7.1出厂试验
出广试验由制造厂对制出的每一电容器进行。试验项目见表8。表8试验项目
试验类别
出厂试验
型式试验
外观检验
试验项
密封性试验
电容测量
极间耐压试验
极对壳(地)工频耐压试验(干试)复测电容
放电器件检验
损耗角正切值测量
热稳定性试验
极对壳(地)工频耐压试验(混试)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放电试验
内部熔丝试验
自愈性试验
老化试验
破坏试验
表列顺序为推荐顺序,制造厂可以按照自己的特点选择最佳顺序。技术要求条号
5.1.4及5.1.7
2对于电容器组,项9以及13~16的试验在单元上进行,其余试验均应在电容器组上进行。试验方法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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