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97-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97-1995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盐酸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8-17
实施日期:1996-07-01
作废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2607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4,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6-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0-04-0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杨国义、关丽萍、张学谦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盐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隔膜、离子膜法电解食盐水溶液所得的氯气和氢气经合成而制得的盐酸,该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加工中。 GB 1897-1995 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1897-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Food additive
Hydrochloric acid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 1897-1995
代替 GB1897.--86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盐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隔膜、离子膜法电解食盐水溶液所得的氯气和氢气经合成而制得的盐酸,该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加工中。
分子式:HCI
相对分子质量36.45(按199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引用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工业用合成盐酸免费标准bzxz.net
GB/T 601
GB/T602
GB/T603
GB/T 6678
GB/T6680
GB/T6682
GB/T8450
GB/T 8451
3技术要求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食品添加剂中砷含量的测定方法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方法3.1外观: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3.2食品添加剂盐酸应符合下表要求:%
总酸度(以HCI 计)
铁含量
硫酸盐(以SO。计)
氧化物(以 Cl,计)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8-17批准指
1996-07-01实施
还原物(以 S(:计)
灼烧残渣
砷(As)
重金属(以Pb计)
试验方法
除特别注明外,本标准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应符合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所需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之规定制备。
4.1鉴别
4.1.1试剂和溶液
4.1.1.1硝酸银(GB/T670):2g/L溶液;4.1.1.2氮水(GB/T631):2+3氨水溶液;4.1.1.3甲基橙:0.1g/L溶液。
4.1.2鉴别方法
4.1.2.1量取试样1.0mL于50mL水中,滴加硝酸银溶液,即产生白色乳状沉淀。能在氨溶液中溶解,在硝酸中不溶解。
4.1.2.2量取试样1.0mL于100mL水中,加2滴甲基橙溶液,该水溶液为强酸性。4.1.3鉴别结论
以上两项试验给出正反应,即可确定本试样为盐酸。4.2总酸度的测定—滴定法
按GB320中4.1条测定。
4.3铁含量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按GB320中4.2条测定。
4.4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比浊法
按GB320中4.3条测定。
4.5氧化物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
按GB320中4.6条测定。
4.6还原物含量的测定
4.6.1方法原理
在酸性介质中,单质碘遇淀粉指示剂呈蓝色,如遇还原物颜色变浅或消失4.6.2试剂和溶液
4.6.2.1盐酸(GB/T 622);
4.6.2.2碘化钾(GB/T1272):10g/L溶液;3碘标准溶液:c(
I2)0. 001 mol/L;
取1mL按GB/T601配制的碘标准溶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勾。该溶液临用前制备。
淀粉指示液:10g/L。
4.6.3测定
GB1897-1995
吸收1mL盐酸,置于30mL试管内,用新近煮沸过且已冷却了的水稀释至20mL,再加入1mL碘化钾溶液,1mL淀粉指示液和2.0mL碘标准溶液,摇匀。该溶液的蓝色在加人1mL试样后不消失。4.7灼烧残渣含量的测定—重量法按GB320中4.7条测定。
4.8砷含量的测定
按GB320中4.4条或4.5条测定。其中4.5条为仲裁法。4.9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4.9.1方法原理
在弱酸性(pH3~4)条件下,试样中的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作用,生成棕黑色,与同法处理的铅标准溶液比较,做限量试验。
4.9.2试剂和溶液
4.9.2.1氨水(GB/T 631);
4.9.2.2乙酸盐缓冲溶液:pH=3.5;4.9.2.3铅标准溶液:1mL溶液含有0.01mgPb;取1mL按GB/T602配制的铅标准溶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临用前制备;
4.9.2.4硫化氢饱和水溶液
将硫化氢气体通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至饱和。该溶液临用前制备;4.9.2.5酚酰指示液:10g/L乙醇溶液。4.9.3仪器
所用玻璃仪器需用10%~20%硝酸浸泡24h以上,用自来水反复冲洗,最后用蒸馏水冲洗干净。4.9.4测定
溶液A:取一支纳氏比色管A,加入铅标准溶液2mL,加水至25mL,混匀。溶液B:取10mL试样,置于与A管相当的纳氏比色管B中,加水至25mL,混匀。分别向A、B管中加1滴酚酸指示液,用氮水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混匀,再分别向A、B管中加入新制备的硫化氢饱和水溶液10mL加水至50mL刻度,混匀,于暗处放置5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B管的色度不得深于A管的色度。5检验规则
5.1食品添加剂盐酸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每批出厂的该产品质量都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等级、净重、批号、生产日期、食品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及本标准编号。5.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食品添加剂盐酸产品进行验收。5.3生产厂以每一成品槽内的产品为一批,用户可以把每次收到的产品视为一批。5.4产品用坛子装运时,按GB/T6678中表2确定采样单元数;产品用槽车装运时,从深度不同的上、中、下三处取出等量样品,混匀,分装于二个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玻璃瓶中,每瓶均不得少于500mL一瓶供检验用,一瓶做保留样,保留期为一个月,瓶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
5.5检验结果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5.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6标志、包装、运输、存
6.1食品添加剂盐酸包装容器应粘贴牢固的标签,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字样、生产厂名、厂址、产品455
GB1897
—1995
名称、食品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商标、净重、批号、生产日期及本标准编号,按GB191规定涂刷牢固的“强腐蚀性”标志。
6.2食品添加剂盐酸需专用槽车、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玻璃钢衬里的容器或以专用陶瓷坛包装。6.3食品添加剂盐酸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6.4食品添加剂盐酸贮存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6.5食品添加剂盐酸保存期为二年,逾期重新检验,合格仍可使用。7安全要求
食品添加剂盐酸为强腐蚀性产品,接触的人员必须戴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护用具。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锦西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义、关丽萍、张学谦。本标准等效采用美国FCC1981《盐酸》。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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