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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2-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902-1994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2-04

实施日期:1994-07-01

作废日期:2005-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6876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1902-1980;被GB 1902-2005代替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青岛红旗化工厂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GB 1902-1994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GB1902-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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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 1902—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
Foodadditive-Sodiumbenzoate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bzxZ.net
GB1902—1994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甲苯氧化制取的苯甲酸和碳酸氢钠反应制香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防腐剂。结构式:
分子式:CHsNaO2
相对分子质量:144.11(按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引用标准
GB6678
GB8450
GB8451
技术要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化学试剂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3.1外观:白色颗粒或结晶形粉末,无臭或微带安息香气味。3.2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应符合下表要求:项
含量(以CHNaO,干基计),%
干燥失重,%
酸碱度
氯化物(以C1计),%
重金属(以Pb计),%
砷(以As计),%
硫酸盐(以SO,计)1,%
易氧化物\)
邻苯二甲酸1
注:1)至少一个月检验一次。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2—04批准指标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通过试验
通过试验
1994—07—01实施
GB1902—1994
4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6682中三级规格的水。
本标准所需要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按GB601、GB602和GB603规定制备。4.1鉴别
4.1.1试剂和溶液
4.1.1.1三氯化铁溶液:100g/L。4.1.2鉴别方法
a.称取约0.2g试样,加10mL水溶解,用铂丝蘸盐酸先在无色火焰灼烧至无色,再蘸试液少许。在无色火焰上燃烧,火焰呈鲜黄色。b.上述试液加2滴三氯化铁溶液,即产生赭色沉淀。4.2含量的测定
4.2.1方法提要
盐酸苯甲酸钠起中和反应,生成的苯甲酸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醚,因此加乙醚,因此加乙醚萃取反应生成的苯甲酸,以免于扰反应,然后根据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用量计算苯甲酸钠的含量。4。2.2试剂和溶液
4.2.2.1乙醚;
4.2.2.2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1)=0.5mo1/L4.2.2.3溴酚蓝指示剂:0.4g/L。4。2.3分析步骤
称取1.5g干燥后的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锥形瓶中,加25mL水溶解,再加50mL乙醚、10滴溴酚蓝指示液,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边滴边将水层和乙醚层充分摇勾,当水层显示淡绿色时为终点。4.2.4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苯甲酸钠含量(以C,HsNaO,计)(X)按式(1)计算:X, =CVx×0.1441
×100=CV×14.41
式中:c盐酸标准滴定溶液实际浓度,mo1/L;V—滴定所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体积,mL:m试料质量,g;
0.1441与1.00m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1)=1.000mo1/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苯甲酸钠的质量。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4.2.5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3干燥失重的测定
4.3.1分析步骤
在已经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约1.5g试样,精确至0.0002g,使试样厚度均匀,在105℃下干燥至恒重。
4。3.2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干燥失重(Xz)按式(2)计算: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2—04批准1994—07—01实施
GB1902—1994
X, =m-m2×100.
式中:m—干燥前称量瓶和试料质量,g;m2干燥后称量瓶和试料质量,g;m试料质量,g。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4.3.3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4溶状
4.4.1试剂和溶液
4.4.1.1硝酸溶液:1+23溶液。
4.4.1.2糊精溶液:20g/L。
4。4.1.3硝酸银溶液:20g/L。
4.4.14氯化物标准溶液:0.01mgC1/mL。4.4.2分析步骤
称取2g试样,加4mL水溶解,溶液的澄清度应清于标准。标准是取0.2mL氯化物标准溶液,加水配至20mL,加1mL硝酸溶液,0.2mL糊精溶液,1mL硝酸银溶液摇匀后,避光放置15min即可。4.5酸碱度的测定
4.5.1试剂和溶液
4。5.1.1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1)=0.1mo1/L;4.5.1.2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0H)=0.1mo1/L;4.5.1.3酚酥指示剂:10g/L。
4.5.2分析步骤
称取1g试样,加20mL新煮沸过的冷蒸馏水,溶解后加2滴酚酥指示剂,若溶液无色,加0.2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试液应显淡红色。若原试液呈淡红色,加0.2m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淡红色应消失。4.6氯化物的测定
4.6.1试剂和溶液
4.6.1.1碳酸钙;
4.6.1.2硝酸溶液:1+9;
4.6.1.3硝酸银溶液:17g/L;
4.6.1.4氯化物标准溶液:0.1mgC1/mL。4.6.2分析步骤
称取0.5g试样,精确至0.001g,置于30mL瓷中,加2mL硝酸溶液充分混合,在100℃干燥至无明显湿迹,加0.8g碳酸钙,并用少量水润湿,在100℃干燥后,再于600℃的高温炉中加热10min,冷却后,加20mL硝酸溶液溶解残渣,过滤,用15mL水洗涤,将洗液并入滤液,加水配至50mL作为检测液。
标准是称取0.8g碳酸钙,加22.5mL硝酸溶液必要时过滤,加2.5mL氯化物标准溶液,加水配至50mL,和检测液同时加0.5mL硝酸银溶液,充分摇匀,放置5min,检测液呈现的浊度不得大于标准。4.7重金属的测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2—04批准1994—07—01实施
GB1902—1994
称取2.0g试样于100mL烧杯中,加48mL水,2mL浓盐酸,混匀,过滤,分取25mL滤液于50mL比色管中作为检测液,以下按GB8451第6.1、6.2、6.4条进行。
4.8砷的测定
称取1g试样,加5mL水溶解,作为检测液,以下按GB8450第2.4条“砷斑法”进行。
4.9硫酸盐的测定
4.9.1试剂和溶液
4.9.1.1盐酸;
4。9.1.2氯化钡溶液:50g/L;
4.9.1.3硫酸盐标准溶液:0.1mgS04/mL。4.9.2分析步骤
称取1g试样,加40mL水溶解,加盐酸1.5mL混匀,过滤于50mL比色管中,用少量水洗涤沉淀,使滤液达到45mL作为检测液。标准是取10mL硫酸盐标准液于50mL比色管中,加1.5mL盐酸,称释到45mL,和检测液同时加5mL氯化钡溶液,放置10min,检测液所呈现的浊度不得深于标准。
4。10易氧化物的测定
4.10.1试剂和溶液
4.10.1.1硫酸;
4.10.1.2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KMnO,)=0.1mo1/L。5
4.10.2分析步骤
在100mL水中加1.5mL硫酸,边煮沸边滴加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至粉红色持续30s不褪色,称取1g样品趁热加入上述溶液中,溶解后在70℃左右用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粉红色持续15s,所用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不超过0.5mL。
4.11邻苯二甲酸的测定
4.11.1试剂和溶液
4.11.1.1间苯二酚:新升华精制过的:4.11.1.2硫酸:
4.11.1.3氢氧化钠溶液:400g/L。4.11.2分析步骤
称取约0.1g试样,加入试管中,加新升华精制的间苯二酚2~3mg和1mL硫酸,混匀,在125~130℃的油浴中加热5min,冷却后加水至5mL,滴加氢氧化钠溶液调成碱性,再加水稀释至10mL,冷却至室温,在阳光下不显绿色荧光。5检验规则
5.1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件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及标准编号。5.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进行验收。
5.3每批产品净重不超过20t。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2—04批准1994—07—01实施
GB1902—1994
5.4按GB6678中第6.6条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中心垂直线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每袋采样不少于50g,将所采样品充分混合,以四分法缩分到500g,分别装入两个干燥、清洁的带磨口塞的瓶中密封。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般供检验用,另一瓶置阴凉处、保存一年备查。5.5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重新自两倍量的采样袋数的包装袋中采样检验。核验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5.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按《全国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办法》之规定办理。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每件包装袋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商标、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和按照GB191中图6“怕湿标志”和“食品添加剂”字样。6.2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采用内衬食品用聚乙烯塑料袋,外套塑料编织袋,或铁桶包装,内袋严密扎口或热合封口,每袋净重25kg或50kg。6.3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雨淋受潮,不得与有毒有物品混运。
6。4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或阳光曝晒,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
6.5产品贮存期为一年,逾期应重新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青岛红旗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荣。
本标准参照采用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1986年第五版)《苯甲酸钠》。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2—04批准1994—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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