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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06-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306-1994

中文名称:电动单梁起重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Electric single beam cran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7-18

实施日期:1995-07-01

作废日期:2008-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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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JB 1306-84;被JB/T 1306-2008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3页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1995-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陶天华、李传荫、宫本智、郝建新、连重先

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级别A3~A5,工作环境温度-25℃~ 40℃一般用途的电动单梁起重机。专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工作的起重机。 a. 有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的环境; b. 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和充满腐蚀性气体的环境。 c. 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JB/T 1306-1994 电动单梁起重机 JB/T1306-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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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306—94
电动单梁起重机
1994-07-18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动单梁起重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 1306-94
代替JB1306-84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级别A3~A5.工作环境温度25℃~十40℃般用途的电动单梁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专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工作的起重机:a
有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的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和充满腐蚀性气体的环境:b.
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2引用标准
GB1591
GB3323
GB3768
GB 3811
GB5905
GB8923
GB9286
GB10095
GB10183
GB11345
GB/T 13306
GB/T13384
JB2299
JB/T 6391.2
JB/T 6392.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碳素结构钢
起重机械最大起重量系列
低合金结构钢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噪声源声功率级测定简易法
起重机设计规范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起重机橡胶缓冲器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标牌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热带低压电器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起重机用滑接输电装置技术条件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JB/ZQ4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ZB J80 013.2
ZBJ80013.3
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
1995-07-01实施
3型式和基本参数
3. 1型式
JB/T 1306—94
3.1.1起重机的基本型式按起升机构的位置及运行方式分为:a.
LDC。
电动葫芦小车在主梁下翼缘运行,电动葫芦布置在主梁下方的起重机(图1),其产品代号为电动葫芦安装在角形小车上的起重机(图2),其产品代号为LDP;电动葫芦小车在主梁下翼缘运行,电动葫芦布置在主梁侧面的起重机(图3),其产品代号为每
JB/T 1306 94
3.1.2起重机的基本型式按操纵方式可分为司机室操纵的起重机和地面操纵的起重机。3.1.3起重机主梁一般采用工字型、箱形或组合结构。3.1.4型号表示方法
操纵方式:地面操纵加\D\,司机室操纵加S\工作级别
跨度,m
额定起重量,t
产品代号(见3.1.1条)
3.1.5标记示例
额定起重量8t,跨度25.5m,工作级别A5.司机室操纵的LDP型起重机的标记为:起重机LDP8-25.5A5SJB/T130694额定起重量为5t,跨度16.5m,工作级别A4,地面操纵的LD型起重机的标记为:b.
起重机LD5-16.5A4DJB/T1306-94c.
额定起重量10t,跨度13.5m,工作级别A5,地面操纵的LDC型起重机的标记为:起重机LDC10-13.5A5DJB/T1306-943.2基本参数
3.2.1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代号:Gm,单位:t)系列规定如下:1,1.6,2,2.5,3.2,4,5,6.3,8,10.12.5,163.2.2起重机的跨度(代号:S,单位:m)规定如下:7.5,8,10.5,11,13.5,14,16.5,17,19.522.5,25.5,28.5,31.53.2.3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单位:m)规定如下:5,6.3,8,10,12.5,16,20。
3.2.4起重机各机构工作速度按表1选取。表1
机构类剃
司机室操纵
起重机运行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
起升机构bZxz.net
3.3尺寸
0. 5~12. 5
起重机的限界尺寸应符合图1~图3和表2的规定表
额定起重量
1,1.6,2,2.5,3.2.4
10,12.5,16
侧方宽度
司机室距地面距离
≥2000
上方间隙
地面操纵
0.5~~12.5
侧方间隙
4技术要求
JB/T 1306...94
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3811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4.1环境条件
4.1.1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电动机和电器控制设备上允许电压波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十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一10%.起重机内部电压损失为3%。
4.1.2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GB10183的规定。4.1.3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应不超过2000m(超过1u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4.1.4吊运物品对起重机吊钩部位的辐射热温度应不超过300℃。4.1.5环境温度不超过十40℃,在24h内平均温度不超过+35℃4.1.6起重机般应在室内工作。
4.2使用性能
4.2.1与起重机使用有关的参数应符合本标准3.2条或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的要求。4.2.2起重机的静态刚性规定为:由额定起重量和小车自重在主梁跨中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应不大于S/800。
4.2.3对于起重机动态刚性一般供货不做规定,只当用户对此有要求时,才按以下规定进行校核:小车位于跨中时,主梁的满载自振频率应不小于2H2。4.2.4起重机的水平刚性规定为:起重机跨中在水平方向引起的变形应不大于S/2000。4.3材料及热处理
4.3.1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材质,碳素结构钢按GB700.低合金结构钢按GB1591,牌号的选用应符合或不低于表3的规定。
构件类别
工作环境温度
钢材牌号
重要构件1
不低于-20%
Q235-B
注:1)重要构件指主梁、端梁,小车架。低于-20~25℃
Q235-D
2)要求一20℃时冲击功不小于27J.订货时提出或补作试验4.3.2小车车轮用性能不低于GB699中的45钢制造并调质处理。其余构件
4.3.3金属材料的质量应有供应单位的合格证明,否则制造厂应做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4.4主要零部件
4.4.1起升机构用钢丝绳电动葫芦应符合ZBJ80013.2的规定。4.4.2起重机大车运行车轮应符合JB/T6392.2的规定。4.4.3起重机应装有符合GB6164.2规定的橡胶缓冲器或综合性能不低于GB6164.2规定的其它缓冲器。
4.4.4车轮安装后,其基准端面应在起重机的内侧,端面圆跳动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值,表4
车轮直径
端面圆跳动
2250~500
运行机构用减速器,齿轮副的精度应不低于CB10095中规定的8-8-7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8-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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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配套电动机的性能应不低于ZBJ80013.3中的有关规定。4.5焊接
4.5.1主梁及LDP型小车架的受拉区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射线探伤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11级,超声波探伤时应符合GB11345中的1级。4.5.2焊缝外部不得有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未焊透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焊缝质量评定级别应符合JB/ZQ4000.3的规定,对接焊缝为BS级,角焊缝为BK级。4.5.3焊接用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应与被焊接件材料相适应。4.6桥架(起重机运行机构组装完成以后)4.6.1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腹板高度不大于700mm时,以500mm平尺检查,腹板的受压区应不大于3.5mm,腹板的受拉区应不大于5.5mm;腹板高度大于700mm时,以1000mm平尺检查,腹板的受压区应不大于5.5mm,腹板的受拉区应不大于8mm。4.6.2主梁上拱度F应为(1/1000~1.4/1000)S最大上拱度应位于跨度中部S/10范围内(见图4)。测量用钢丝自重影响上拱度的修正值见附录A(补充件)。图4
4.6.3主梁的水平弯曲值f≤S/2000,此值在腹板上离主梁顶面100mm处测量。对LDP型起重机.只允许向主轨道侧凹曲(见图4)。4.6.4起重机跨度偏差AS:当S≤10m时,为±2mm,当S10m时,AS一=[2+0.1(S-10)月mm。其值经圆整和简化可按表5选取。测量起重机跨度采用的拉力和修正值见附录B(补充件)。表5
>10~15
>15~20
>20~25
>25~30
4.6.5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1E1一E1≤5mm(见图4).此值允许在运行机构组装前控制。
4.6.6基距W为(1/8~1/5)S,但一般不小于S/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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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基距偏差AW,当W≤3m时,AW为士3mm.当W>3m时,AW为±W/1000。4.7装配
4.7.1起重机总装后,车轮垂直偏斜tgα=0.0005~0.0030(见图5)。图5
4.7.2起重机总装后.车轮轴线水平偏斜tg9=一0.0015~+0.0015(见图6)。图6
4.7.3起重机总装后,四个车轮着力点高度差△h(见图7)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跨度S
>10~15
>15 ~20
≥20~25
>25~31. 5
4.8钢材预处理和涂装
JB/T1306—94
4.8.1起重机金属结构用钢材应进行表面除锈处理,重要构件质量应达到GB8923中的Sa2%级或St3级,其它部分应达到Sa2级或St2级。4.8.2起重机面漆应均匀、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皱纹、针孔及流挂等缺陷。4.8.3涂装面漆的漆膜厚度,每层为25~35μm.总厚度为75~105um4.8.4主要受力构件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9286中的1级质量要求。4.8.5起重机出厂前,对所有外露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4.8.6起重机涂漆颜色及色样一般应符合JB2299的规定。4.9电气设备
4.9.1配套电器应具有合格证,湿热带地区配套电器应符合JB834的规定。4.9.2大车馈线可采用滑触线或电缆,当LDP型起重机采用角钢滑触线时应设防护装置。当有司机室时,滑线与司机室一般应分别布置在起重机主梁两端。滑触线推荐采用符合JB/T6391.2的滑接输电装置。
4.9.3电动葫芦及小车运行采用电缆或滑接输电装置馈电,架设移动电缆用钢丝须镀锌处理,滑车和滑车轨道须除锈涂漆或镀锌处理。4.9.4护线管应牢固地固定在桥架上,管口应装有护线嘴,护线管内敷设的导线不得有接头。4.9.5护线管内应敷设的导线及控制箱和司机室内部敷设的导线应全部采用铜芯多股导线。控制回路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5mm2,主回路截面积按被控功率选取.且不得小于1.5mm。4.9.6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效地接地·允许利用起重机的轨道做为接地线。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4.9.7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全部安装后,其主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中应不小于0.8M0.在潮湿环境中应不小于0.4M0。
4.10安全,卫生
4.10.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4.10.2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的静载荷。4.10.3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8m.司机室的围栏高度应不小于1050mm。4.10.4在高温、有尘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4.10.5司机室的门一般应向里开或采用滑动式拉门,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允许门向外开。4.10.6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及适度的空间,力求使司机感觉舒适.操纵方便4.10.7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讯联系装置。4.10.8司机应能方便可靠地接通和断开起重机总电源(照明信号除外)。4、10.9起重机应采用低压(36V或42V)操纵。4.10.10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开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4.10.11采用联动控制台时,零位档应明显或备有零位自锁,其手柄的操纵方向应与起重机和小车运行机构的运行方向一教。
4.10.12起重机在非密闭性厂房内无其它外声干扰和起升高度不小于5m的情况下,在地面上测量其整机噪声,不得大于85dB(A)。5试验方法
起重机试验应遵循GB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5.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件的规格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JB/T 1306--94
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通道、司机室;所有的防护装置:昂钩;钢丝绳及其固定件:滑轮组及其轴向固定件。
检查时,不必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目测检查还应包括检查必备的证书是否已提出并经过审核。5.2合格试验
5.2.1接通电源,开动各机构,使小车沿主梁全长往返运行一次,无任何卡阻现象,开动并检查其它机构.均应运转正常.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准确。5.2.2经过2~~3次的逐渐加载直至额定起重量,作各方向的动作试验和测试,验证表7所列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及本标准的要求。测定噪声的方法按GB3768的规定。表7
载荷起升高度
吊钩极限位置
载荷起升速度
起重机及小车运行速度
额定载荷下降制动时的制动下
起重机的静态刚性测主梁跨中
静挠度
起重机的水平刚性测主梁的水
平弯曲值
起重机的动态刚性测满载下降
制动时主梁跨中的自振频率
起重机的噪声
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
限位器的可靠性
主要受力构件漆膜附着力
5.3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5.3.1静载试验
计量单位
要求值
极限偏差
名义值(按设计图
≤/100
见本标准1.2.2条
见本标准4.2.4条
见本标准4.2.3条
见本标准4.10.12条
见本标准4.9.6条和
能准确停车
见本标准4.8.4条
双速时对慢速不考核
v--1min内稳定起升的
试验前,应将空载小车停放在主梁端部极限位置,在跨中定出测量主梁挠度的基准点,将小车开至主梁跨中,起升1.25G,的试验载荷,距地面100~200mm高度处.悬空时间不少于10min,卸载后将小车开至主梁端部后再检查有无永久变形。如此重复三饮,第.二次允许主梁有少许变形,第三次主梁不得再产生永久变形。将小车开至主梁端部,检查主梁实有上拱度应不小于0.8S/1000。
静载试验结束后,起重机各部分均不应有永久变形、裂纹,油漆剥落、连接处松动或损坏等质量问题。
5.3.2动载试验
JB/T 1306-94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先分别进行,而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同时开动两个机构。试验载荷为1.1G,按起重机相应的工作级别.对每种动作应在整个运动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应延续1h。
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松动和损坏,则认为这项试验合格。
6捡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6.1.2起重机一般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预装时司机室可不装上。6.1.3进行空运转试验,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试验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除第5章规定的试验项目)和产品图样对产品质量逐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出厂,并给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6.2型式检验
6.2.1定型产品每年都应做型式检验,检验台数不少于2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做型式检验: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e.
6.2.2型式检验是在出厂检验基础上再加上第5章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内容。6.2.3如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试验,则应到用户使用现场作型式检验,6.2.4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指定,应按型式种类、起重量和跨度大小以及工作级别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面考核。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在起重机主梁跨中位置.应设置醒目的起重量吨位牌.在吨位牌上应标出a,额定起重量;
b.制造厂名和厂标,商标。
7.2起重机的标牌应装在起重机明显位置(司机室操纵的应装在司机室内)。起重机的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主要应标明:a,产品型号及名称;
b.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d.跨度;
起重机运行速度:
f.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和制造厂名。7.3起重机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7.4为防止起重机主梁在吊装运输及存放中变形,除条件不允许者外,一律按使用位置进行吊装、运输和贮存,
7.5起重机出厂时应附带下列资料:a.起重机合格说明书;
b.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装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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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部件和设备应附上制造厂的出厂合格证明。d.
8保证期
产品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个月,应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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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钢丝自重影响上拱度时的修正值(补充件)
测量上拱度时钢丝自重影响上拱度的修正值见表A1。表Al
起重机跨度
测量时弹簧秤拉力为150N。
钢丝直径0.49~0.52mm。
测量所得钢尺上的读数减去修正值为实际上拱值。修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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