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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5000.13-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5000.13-1998

中文名称: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heavy machinery packagin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8-09-30

实施日期:1998-12-01

作废日期:2008-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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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39253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货物的包装和调运>>55.220堆栈、仓储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JB/ZQ 4286-1986;被JB/T 5000.13-2007替代

出版信息

页数:17 页

标准价格:1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治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5000.13-1998 JB/T 5000.1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JB/T5000.13-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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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5.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000.1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The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ques and standardsPacking
1998-09-30发布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8-12-01实施
JB/T5000.13—1998
引用标准
包装型式与技术要求
框架木箱
包装标志
随机文件
铁路运输对包装的要求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附录C(提示的附录)
限界图
包装型式
产品的紧固方法
JB/T5000.13-199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重型机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矿山机器厂、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国君。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The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ques and standardsPacking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机械产品的包装型式、包装要求和包装设计等,JB/T5000.13-1998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机械产品的包装,凡图样及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090
GB 19190
GB1413—85
GB1834-80
GB 487985
GB 638886
GB 7284-87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
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
防锈包装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框架木箱
包装型式与技术要求
3.1箱装wwW.bzxz.Net
3.1.1普通箱
3.1.2普通滑木箱
3.1.3框架滑木箱
3.1.3.1封闭箱
3.1.3.2花格箱
3.2局部包装
3.3微装
3.4捆装
3.5裸装
3.6常见包装型式的结构示例及适用范围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3.7
包装箱顶部型式一般为平顶,如不经海运且无堆码要求时也可采用非平顶基本要求
3.8.1产品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储运条件采用不同的包装型式和防护方法。3.8.2产品包装应符合科学、经济、率固、美观、适销的要求。在正带储运条件下,应保证产品自制造厂包装之日起12个月内不至因包装不誉而产生锈蚀、长霉、降低精度、残损或散失等现象。特殊情况按供国家机械工业局1998-09-30批准1998-12-01实施
需双方协议执行。
JB/T 5000.131998
3.8.3包装设计应根据产品特点、储运、装卸条件和用户要求进行,做到包装紧、防护周密、安全可靠。
3.8.4产品经检验合格,做好防护和其他有关内包装,随机文件齐全,并符合内销或出口要求,方可进行外包装。
3.8.5采用集装箱运输的产品,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外部尺寸、额定重量和最小内部尺寸要求按GB1413和GB1834的有关规定。3.8.6产品包装环境应清洁、干燥,无有害介质。3.8.7包装箱或产品零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重量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有关超限超重的规定。3.8.8特大、特重零部件,以铁路运输需用特殊车辆时,应绘出装车加固结构图,并注明最大外形尺寸,、重心位置。
3.8.9焊、铸件或如工精度较低的零部件,应尽基采用裸装、捆扎等包装形式3.8.10装箱件的清点以装箱单为依据(不管任何一种包装形式,均应填写装箱单)。装箱编号以分数形式表示一一其分母为总箱数,分子为序数,3.8.11产品应按包装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包装,图中无法绘出的加固方法应在技术要求中加以说明。3.9分箱要求
3.9.1在一个包装箱(件)中只能装同台次产品的零部件。3.9.2内销产品在储运、装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以完整的机器(部件)包装发至用户。在一般的情况下,分箱越少越好。但对经海运又多次装卸的产品,其每箱重量不大于3000kg为宜。3.9.3为缩小包装件的体积,产品的突出部分尽可能拆下,单独做油封包装,固定在同一箱内或另装其他箱中。
3.9.4电器、仪器、仅表与机械产品混装时必须带有原包装或傲单独包装处理。对已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电器件或仪器、仪表,如其位置突出且易被碰着时则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3.9.5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等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3.10装箱要求
3.10.1包装前应除去产品在试车时各部分积存的各种污物,如:润滑油、乳化液、水、铁屑、棉纱等。并应按GB4879的要求进行防锈、清洗、涂油。3.10.2产品必须在油漆干燥、检验合格并经采取防锈、防霉等防护措施后、方可按装箱单进行装箱,装箱时应有人监装,以防漏装、错装。3.10.3包装箱内每一单体零部件均应系有识别标签。包装箱内所装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标签及装箱单所列的内容三者应完全一致。3.10.4
3.10.5产品装箱时应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者应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或采取稳固措施。需要堆放包装的零部件,应将精度低、重量大、体积大的零部件放在下部。3.10.6
3.10.7在不影响精度的情况下,产品上能够运动的零部件应移至使其具有最小外形尺寸的位置,并加以围定,
3.10.8需拆下的螺栓、螺母、垫圈等紧固件及其他易散失的小件,应先分类用聚乙烯薄膜或防潮蜡纸包扎,系好标签,集中装入小麻袋或案丙烯编织装内,再放入包装箱中,也可装入纸板盒内或小包装箱中,再装入大包装箱内。
3.10.9以金属结构型式的包装架或托盘进行包装的产品,应将产品与包装架或托盘固定在一起(卡压或繁栓连接等)。
3.10.10传动带、橡胶运输带等应拆下用牛皮纸(不得用油纸)或塑料薄膜包装·固定在箱内适当的位置,切勿与油脂接触。
3.10.11电动机、电器装置等.应用塑料罩、绝缘纸或防水纸等密封好。对密封包装的产品.其密封装或2
密封箱内应放入干燥剂。
JB/T5000.13-1998
3.10.12一般情况下,装箱时零部件不得与箱板或框架木方直接接触,其距离为30~50mm。3.10.13加工精度较高或怕殖碰的零件装箱时,应采取隔垫措施。清洗或酸洗过的钢管两端用塑料盖(管堵)封死.所有带螺纹的管件、杆件、地脚螺栓等全部螺纹,采取防锈措施后,均用塑料网套、聚丙烯编织布或强度较好的其他防护材料缠绕,然后扎紫,以防疆伤螺纹,3.10.14操装件、散装件和花格箱内的机件上的润滑油孔、螺孔、销孔等,采取防锈措施后,全部用塑料堵(盖)、复合胶带或其他防护材料封死,以防沙尘及雨水侵入。3.10.15包装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必须经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其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制箱材料、结构、尺寸和组装情况,产品的装箱状况及产品在箱内的固定、防护包装等。检查的结果必须符合包装图样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方可封箱。3.11散装要求
3.11.1应尽可能用钉子或螺栓将产品固定在底座上,如果不可能,可考虑用钢带固定。包装底座在长度和宽度上一般不小于产品的尺寸。3.11.2
3.11.3如果需要,可以在产品与底座之间,以及产品与固定件之间装上相应的村势。3.12捆装要求
3.12.1适用于捌装发的管材、晒钢、型钢及简易结构件可以采用木夹或用钢带、链锌铁丝捆扎3.12.2长度达到5.5m的产品应捆扎或紧固不少于3处,10m以内的产品应不少于5处.10m或超过10m的产品原则上相隔3m拥扎1处。3.12.3直径不等的管材捆扎时,先将直径小的捆在一起,再与大直径的捆在一起,翻扎应率固,经多次起吊搬运后,不得出现可能审出件的松动和散。3.12.4在捆扎和紧固处应利用适当的减震材料保护,以防直接与产品接触。3.12.5薄壁管材不允许拥扎,应用木箱包装,管子层数以不大于20层为宜,以防压扁、压弯。3.13加固要求
3.13.1产品应垫稳、卡紧,固定于包装箱内,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审动或移动.常用的方法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3.13.2负载的估算
惯性力是负载的决定因家,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加速度或减速度值确定惯性力,在混合运输(交通联运时,必须考虑用有最大值的运输条件进行计算,其加速度固数了值见附录C中表C1。3.13.3产品应通过分担负载的方木与包装箱底部构件用螺栓固定。螺栓之间的最小距离,以及螺栓到顺纤维方向的负载边缘的距离为7dd为螺栓直径),至少是10cm。3.13.4产品中可送动部分的固定,必须达到固定在包装箱底部结构上的要求。3.13.5底部有地脚孔的产品,应利用该孔将其固定在包装底座上,固定用螺栓应用快干油漆封严,以防螺栓松动。
3.13.6产品与加固件的接触部分要用缓冲材料保护,固定部位的选择要考虑对产品的影响。4框架木箱
按GB7284框架木箱的规定。
5包装标志
5.1产品所有发货件必须喷涂或系挂相应的发货标志和储运标志。在漏模上,应用黑色或红色油墨或油漆清晰地喷涂。字连要清楚、整齐、美观。5.2采用封闭箱及花格箱包装时,在箱的两侧面喷涂包装标志。花格箱无法喷涂时,可在标志处钉胶合板。
JB/T5000.131998
5.3对于散装件或操装件,如果表面涂层在现场完成除另有规定外,标志可直接喷涂在设备的两侧。5.4对装件,插扎件或裸装件,不宜直接在件上喷涂标志的,则可用标牌或标签系挂在件上,每个件至少系挂2个。
5.5喷涂文字的尺寸,根据书写面积的大小而定。不允许采用高度尺寸小于2cm的字体,5.6发货标志接GB6388的规定,
5.7对于重量超过3t或接近3t且偏重的货物,需喷涂起吊位置和重心。5.8包装箱起吊线的位置无论上部或下部均应对称于重心线的两侧。5.9储运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5.1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外购件利用原包装箱时,应换威主机厂的标志。5.11
5.12箱面应注明油封日期,便于按时维修保养。5.13有关随机文件应放在总箱数的第一箱内,并应在此箱闻上注明“随机文件在此”的字样。6随机文件
6.1随每台产品供给用户的随机文件(产品证明书、说明书、安装图、易损件图、装箱单等)应用塑料袋封装,放在总箱数的第一箱内。6.2一台产品如分多箱包装,应有一份总装箱单放入第一箱内,6.3每个包装单元(包括封闭箱、花格箱、散装、捆扎等)均应带一份本箱所包装零部件的装箱单,用塑料装包装好后,装入装箱单罩内·然后将罩钉在箱的端壁上方。无箱壁的包装可钉在滑木制面或其他方木上,
7铁路运输对包装的要求
7.1凡经铁路运输的产品,均应符合铁路部门运输的有关规定,确保产品安全地运到用户。7.2包装设计时要根据产品实际最大外形尺寸和总重量选用各种车辆、应充分利用容积和载重量,7.3对包装长度在3.2m以内的机件.应特别注意机件在箱内横向审动或滚动.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固定。
7.4装车时应注意体积小、重量大的零件与车体接触的面积.如砖座有可能集重。集重件应采取措施,增加装载件与车体接触面积。
7.5装车时产品应配置勾衡,不得偏重一侧或一端,必要时应采取配重措施。7.6产品装车后.重车的重心高从轨面起不得超过2m。7.7设计产品包装时,应尽量不超过机车车辆限养尺寸[见录A(标准的附录)中国A1。如无法解决时,可接一、二级超限的装载限界进行包装(见附录A中图A2、图A3)。A1机车车辆限界(见图A1)。
一级超限(见图A2)。
谨筑限界
新西水学
JB/T5000.13—1998
附录A
(标难的附录)
限界图
450450
130 140
40 130
机车车辆限界图
图A2一级超限
上部超限3600
中部超限1250
下部粗限150
轨面水平
二级超限(见图A3)。
建筑限界
面水平
JB/T5000.131998
450450
图A3二级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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