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2680-2020
中文名称: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命名标准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9-11
实施日期:2020-10-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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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10
中标分类号:D14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的结构、表示形式及要求,适用于新建及调整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内容涵盖术语定义、分类方法、服务级别划分及命名规则等。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60.10
D14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2680—202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发布稿)
2020-09-11发布
2020-10-11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哈尔滨荣佳盈标准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艳芳、姜春艳、邢佳、滕志坤、邹海虹、张力、高秀丽、孟超、张颖、姜兵、刘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的结构、表示形式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所有新建和调整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8521—200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饮用水水源地: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取水水域及其密切相关陆域。
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入输水管网并向用户供水、供水人口一般≥1000人的在用、备用或规划水源地。
3.3 饮用水水源地类型:按取水区域分为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地;地表水又分为河流型与湖泊、水库型水源地。
3.4 河取水井:布置在河流冲积层中的水源井,可同时利用地下水与河水的联合开发形式。
3.5 饮用水水源地服务级别:依据服务对象地域划分为市(地)级、县(市、区)级、乡镇级和村屯级。
4 命名规则
(原文内容未完整识别)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水源地命名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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