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5.120 J62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10148-1999
板料折弯机 安全技术要求
发布:1999-10-08 实施:2000-03-01
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16755-1997《机械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制定,属于C类安全标准。本标准对板料折弯机设计、制造和使用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非等效采用美国标准ANSI B11.3-1993《机床—板料折弯机的制造、维修和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自2000年3月1日实施,由全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和黄石锻机床(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马立强、商国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板料折弯机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在规定使用寿命内的板料折弯机(以下简称机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条文通过引用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考虑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2893—1982, GB 2894—1996, GB/T 3766—1983, GB 5083—1999, GB/T 5226.1—1996, GB/T 6527.2—1986, GB/T 6576—1986, GB/T 7932—1987, GB/T 14775—1993, GB/T 14776—1993, GB/T 15706.1—1995, GB/T 15706.2—1995, GB/T 16251—1996, GB 16754—1997, GB/T 16855.1—1997, GB/T 16856—1997, GB 17120—1997, JB/T 1829—1997, JB/T 3623—1984, JB/T 9954—1999, JB 9976—1999。
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色、标志、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机床润滑系统、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操纵器人类工效学要求、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机械安全控制系统设计通则、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及噪声测量方法。
3 定义
除GB/T 15706.1和GB 17120中的定义外,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 操作危险区:机器上作相对运动的上下模具之间,完成工件加工的区域。
4 重要危险
依据GB/T 16856和GB/T 15706.2的规定,对适用机器进行风险评估,可能产生的重要危险如下:
4.1 机械危险
4.1.1 机器工作过程中模具间可能产生挤压、剪切、冲击等危险。
4.1.2 机器零部件(如滑块)在重力或控制失灵情况下可能意外运动造成挤压、剪切危险。
4.1.3 运动部件(如挡料、调节装置、链传动、带传动装置)可能对人造成挤压、缠绕、卷入、冲击等危险。
4.1.4 机器部件(如模具、机身)锐边、尖角可能造成刺伤或扎伤。
4.1.5 机器零部件(如飞轮、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因松动、脱落、折断或碎裂造成冲击、抛射危险。
4.1.6 高压流体可能造成喷射危险:
4.1.6.1 液压或气动系统最大工作压力超过额定安全压力的危险。
4.1.6.2 系统泄漏可能造成喷射危险。
4.1.7 机器装配、维修或保养时可能发生人员跌落,操作空间窄小可能导致碰撞、夹挤等危险。
4.2 电气危险
4.2.1 直接接触带电零件或绝缘失效导致的带电零件,可能造成电击、火灾、烧伤等危险。
4.2.2 电路过载可能产生火灾、灼伤危险。
4.3 热危险
接触发热部件(如制动器、离合器、液压系统等)可能导致灼伤和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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