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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467.7-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467.7-1996

中文名称:农药可溶性浓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eparation of pesticide soluble concentrate product standard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4-08

实施日期:1996-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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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肥、农药>>G23农药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HG/T 2467-1993;被HG/T 2467.7-2003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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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HG/T 2467.7—1996
HG/T2467--93《农药产品标准编写规范》行业标准,是以原农药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吸收了国际农药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共同点和长处,按照GB1.1一87《标准化工作导则》的编写要求制定的。1993年,根据IEC/ISO导则第3部分《国际标准的起草和表述规则》,对GB1.1-87进行了修订,并要求从1995年起,执行GB/T1.1—1993。因此按照GB1.1—87编写的HG/T2467—93,也应及时作相应的修订,以满足编写新制定、修订的农药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需求。本标准修订要点如下:
1.增加了前言,确定了前言应包括的主要内容;2.将第1章的标题“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改为“范围”;3.在引用标准前,加了一段规定的导语;4.取消产品分类一章;
5.将第3章的标题“技术要求”改为“要求”;6.取消了检验规则一章,将该章的取样方法改为“抽样”,放人试验方法一章的开头,作为其中的一条,考虑到农药产品标准大都是强制性的特点,仍保留了产品的检验与验收规则要紊,放在试验方法一—章的最末,也作为其中的一条;7.原第7章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题,改为标志、标签、包装、贮运,作为修订版的第5章;8.对原标推的个别地方,也做了修改补充。如明确了极限数值的处理采用修约值比较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G/T2467—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蓝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青岛农药厂参加起草。本标推主要起草人:侯宇凯、王学诚、赵欣昕、杨建、楼少巍。279
HG/T2467.7—1996
1.专用部分信
产品标准前言应包括的内容
指明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程度和版本,说明对国际导则或其他类似标准规范与文件的采用情况。
指明与采用对象的主要技术差异及简要理由;与前版的重要技术内容改变情况的说明;与其他标准文件或其他文件的关系的说明;实施过渡期的要求;该标准导致废止或代替其他标准文件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说明;指明哪些附录是标准的附录,哪些是提示的附录。2.基本部分信息
本标准由提出。
本标准由归口。
本标推起草单位:当需要时,可指明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一般不超过5人。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农药可溶性浓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HG/T 2467. 7-1996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可溶性浓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适用于编写相应的农药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该产品中有效成分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如下:ISO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CIPAC数字代号:
化学名称:
结构式:
实验式:
相对分子质量(按19××国际相对原子质量计):生物活性·(杀虫、杀菌、除草·)熔点℃
沸点℃
蒸气压(20℃),·Pa
溶解度(g/L,20℃):
稳定性:(对酸、碱、光、热等的稳定程度、半衰期)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名称)可溶性浓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符合标准的(通用名)原药和必要的助剂溶解在适宜的有机溶剂中加工成的(通用名)可溶性浓剂。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都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引用标准的排列顺序为先国内后国外;各级标准应遂级排列,先国家标准后行业标准;同一级标准,按标准号的顺序排列;不同行业的标准,按标准代号的字母顺序排列。GB/T1600—79(89)农药水分测定方法GB/T 1601--93 农药 pH值的测定方法GB/T1604—1995商品农药验收规则GB/T1605—79(89)商品农药采样方法GB3796-83农药包装通则
GB4838—84乳油农药包装
HG/T2467.1--1996农药原药产品标编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6-04-08批准1996-09-01实施
3要求
HG/T 2467.7—1996
3.1外观:应是稳定的均相液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物。3.2
………(通用名)可溶性浓剂应符合表1要求。表1
…(通用名)含量.%
.……(有害杂质名)含量,%
水分,%
pH值范围
与水互溶性
低温稳定性
热贮稳定性
…….(通用名)可溶性浓剂控制项目指标目
(或规定范围)
所列项目不是详尽无遗的,也不是任何可溶性浓剂标准都需全部包括的,可根据不同农药产品的具体情况,加以增减。
2低温稳定性和热贮稳定性试验,每·月至少进行次,4
试验方法
4.1抽样
按照GB/T1605中“乳液和液体状态的采样”方法进行。用随机数表法确定抽样的包装件;最终抽样量一般应不少于250mL。
4.2鉴别试验
参照HG/T2467.1中4.2进行编写。4.3(通用名含量的测定
参照本标准中相同的测定方法格式编写。4.4……(有害杂质名称)含量的测定按所采用的具体方法编写。
4.5水分的测定
按GB/T1600进行。
4.6pH值的测定
按GB/T1601进行。
4.7与水互溶性
4.7.1试剂和仪器
标准硬水:342mg/L;
量简:100 mL。
4.7.2试验步骤
用移液管吸取5mL试样,置于100mL量简中,用标准硬水稀释至刻度,搅拌均勾。将此稀释液置于(30士1)℃水浴中,静置·h。如稀释液均一、无析出物为合格。4.8低温稳定性试验
4.8.1方法提要
HG/T 2467.7-1996
试样在0C保持1h,记录有无固体和油状物析出。继续在0℃贮存7d,离心将固体析出物沉降,记录其体积。
4.8.2仪器
制冷器:保持(0±1)C;
离心管:100mI,管底刻度精确至0.05mL;离心机:与离心管配套。
4.8.3试验步骤wwW.bzxz.Net
取(100土1.0)mL样品加入离心管中,在制冷器中冷却至(0士1)℃,让离心管及其内容物在(0士1)℃保持1h,其间每隔15min搅拌1次,每次15s,检查并记录有无固体物或油状物析出。将离心管放回制冷器在(0士1)℃继续放置7d。7d后,将离心管取出,在室温(不超20℃)下,静置3h,离心分离15min(管子顶部相对离心力为500~600G,G为重力加速度)。记录管子底部析出物的体积(精确至0.05mL)。析出物不超过0.3mL为合格。4.9热贮稳定性试验
4.9.1仪器
恒温箱(或恒温水浴):(54士2)℃;安(或54℃仍能密封的具塞玻璃瓶):50mL,医用注射器:50mL
4.9.2试验步骤
用注射器将约30mL试样,注入洁净的安中(避免试样接触瓶颈),置此安于冰盐浴中致冷,用高温火焰封口(避免溶剂挥发)。至少封3瓶,分别称邀。将封好的安置于金属容器内,再将金属容器放人(54土2)℃恒温箱(或恒温水浴)中,放置14d。取出将安外面拭净后分别称量,质量未发生变化的试样,于24h内,对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编写具体产品标准时,应规定热贮稳定性试验合格的判定原则)。
4.10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应符合GB/T1604的有关规定。极限数值的处理,采用修约值比较法。5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5.1··(通用名)可溶性浓剂的标志、标签和包装,应符合GB3796的GB4838中的有关规定,并应有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号和商标。5.2综合各生产、加工厂的具体包装情况进行编写。5.3根据用户要求或订货协议,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的包装,但要符合GB3796中的有关要求。5.4包装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5.5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5.6安全:在使用说明书或包装容器上,除有相应的毒性标志外,还应有毒性说明、中毒症状、解毒方法和急救措施。
5.7保证期: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通用名)可溶性浓剂的保证期,从生产日期算起,至少为2年。在保证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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