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市地方标准  > DB31/T 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310027-2025

中文名称: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8-13

实施日期:2025-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456.02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99

中标分类号:A1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部分标准内容

ICS03.080.99 CCSA12 DB 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淮 DB31/T310027—2025 DB32/T310027—2025 DB33/T310027——2025 DB34/T310027—2025 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for community chronicdiseasehealthmanagementinstitution2025-08-13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1实施 发布 前言 DB31/T310027—2025、DB32/T310027-—2025、DB33/T310027—2025、DB34/T310027—2025目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4 术语和定义 建设要求 1.1功能布局 4.2设施设备 4.3制度建设 4.4人员配置 5服务内容与要求 分诊 5.1 5.2 5.3 健康信息采集 健康风险评估 健康教育 5.4 5.5 疾病筛查 5.6 5.7 随访管理。 综合干预 5.8补充服务 6服务评价与改进 服务评价 6.1 6.2服务改进 附录A(规范性) 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标志 A.1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标志A.2标志标准色 A.3 印刷输出精度 附录B(资料性) B.1 B.2 次 I 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分诊内容已纳入慢性病健康管理的对象 未纳入慢性病健康管理的对象 附录C(资料性) c.1 c.2 c.3 c.4 c.5 c.6 慢性病健康风险评估方法。 高血压高风险人群 糖尿病高风险人群 脑卒中高风险人群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 慢阻肺高风险人群 结直肠癌高风险人群 参考文献 10 DB31/T310027—2025、DB32/T310027—2025、DB33/T310027—2025、DB34/T310027—2025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施燕、程曼娜、王玉恒、周金意、钟节鸣、王华东、顾凯、杨群娣、陶然、杜文聪、张洁、陆凤、邢秀雅、徐伟、朱鼎良、蔡淳、李丽、徐烨、王烨菁、陈英、吴萃、金迎、杨美、俞英、洪忻、陆艳、刘付东、孙锋、何平、梁长流。11 1范围 DB31/T310027——2025、DB32/T310027-—2025、DB33/T310027—2025、DB34/T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本文件规定了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的建设要求、服务要求、评价与改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地区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及其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634体外诊断检验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WS/T545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chronicdisease;NCDs 慢性病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noncommunicablechronicdisease对一组起病时间长、一且发病即病情迁延不愈的非传染性疾病的概括性总称。3.2 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chronicdiseasehealthmanagementinstitution从事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癌症等常见慢性病综合管理和防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为居民提供综合风险评估、疾病筛查、诊疗干预、监测随访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开展以人为核心多病共管的综合管理的组织。 4建设要求 4.1功能布局 4.1.1场地 应设置为独立的同一区域,使用面积宜大于50㎡。应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内相关服务,设置等候、引导、测量、评估、诊疗等区域。4.1.2标识 应设置统一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标志,标志图应符合附录A要求。4.2设施设备 4.2.1应至少配备服务台、等候椅、测量桌椅和空调等基本设施设备。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DB31/T 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DB31/T 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DB31/T 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DB31/T 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DB31/T 310027-2025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