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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4367.2-1999

中文名称:落地铣镗床 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floor-standing milling and boring machin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9-05-20

实施日期:2000-01-01

作废日期:2008-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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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落地 镗床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机床>>25.080.20镗床和铣床

中标分类号:机械>>金属切削机床>>J54钻、镗、铣床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ZBn J54024-1989;被JB/T 8490-2008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8 页

标准价格:1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4367.2-1999 JB/T 4367.2-1999 落地铣镗床 技术条件 JB/T4367.2-1999

标准内容

ICS25.080.20 J54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4367.2—1999 落地铣镗床 技术条件 1999-05-20发布 2000-01-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nJ54024—89《落地铣镗床技术条件》的修订,修订时仅进行了编辑性修改,技术内容未改变。本标准具体化和补充了GB/T9061—1988《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本标准是《落地铣镗床》系列标准的一部分,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 JB/T4367.1—1999 落地铣镗床参数 - JB/T4367.2—1999 落地铣镗床技术条件 - JB/T4367—1996 落地铣镗床精度检验 - JB/T5602—1991 落地铣镗床系列型谱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nJ54024—89,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参与起草单位包括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武汉重型机床厂、芜湖重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布于1989年6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落地铣镗床制造和验收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主轴直径为90~200mm的落地床和主轴直径为130~260mm的落地铣镗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包括: - GB/T9061—1988 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 -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 GB 15760—1995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 GB/T 16769—1997 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 JB/T 4367—1996 落地铣镗床精度检验 - JB/T 9872—1999 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 JB/T 9873—1999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 JB/T 9874—1999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 JB/T 9876—1999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 JB/T 9877—1999 金属切削机床结合面涂色法检验及评定清洁度的测定 - JB/T10051—1999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验收机床时,必须同时对上述标准中未具体化的验收项目进行检验。 3 一般要求 机床制造和验收应符合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工业机械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4 附件和工具 4.1 应随机供应的附件和工具包括: - 机床地脚螺钉和扳手 - 机床调整垫铁和扳手 - 机床安装吊环 - 装卸刀具专用工具 - 机械保险机构调整专用工具 4.2 可按协议供应的特殊附件包括: - 平旋盘 - 垂直铣头 - 万能铣头 - 伸长铣头 - 高速铣头 - 固定平台 - 重型回转工作台 - 数显装置 5 安全卫生 5.1 机床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15760的规定。 5.2 机床液压传动系统应符合JB/T10051的规定。 5.3 机床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5.4 打开安全防护装置可能造成伤害时,应与机床工作循环联锁。 5.5 紧急停止操作机构在完成动作后,不应自动恢复功能。 5.6 导轨等易磨损部位应设安全防护装置。 5.7 主轴箱等运动部件平衡装置应放在构件内部,防止平衡块意外脱落。外部放置时应设安全防护装置。 5.8 梯子、通廊及其他装置应有结实防滑脚踏板,边缘应有连续护板和栏杆。 5.9 机床装设人员升降用电梯时,应遵守电梯安装及安全使用规定。 5.10 当操作台距地面低于2.2m时,防护板应涂45°角黄黑相间线条,宽度20~50mm。 5.11 采用静压装置的机床应保证静压建立后方能起动,压力变化或电力中断时应确保安全。 6 加工和装配质量 6.1 机械加工件质量应符合JB/T9872规定。 6.2 焊接件质量应符合JB/T9873规定。 6.3 床身、滑座、立柱、主轴箱、滑枕等重要铸件,粗加工后必须进行时效处理,IV级精度机床的重要铸件半精加工后亦须进行时效处理。 6.4 滑座与床身导轨副、主轴箱与立柱导轨副、滑枕与主轴箱导轨副为重要导轨副,应采取耐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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