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4102-2025
中文名称: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2-28
实施日期:2025-03-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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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 020. 20
中标分类号:Z0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辽宁大学、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科技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大学、天津市瑞恒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和领航碳汇经济(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环境科学协会、蚂蚁集团、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中智智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归口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4102-2025《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详细规定了物质供给、森林、草地、农田、湿地、荒漠、城市、海洋及冰雪等多种生态系统生态产品实物量与价值量的核算方法、程序及指标。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20.2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4102-2025
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Gross Ecological Product (GEP) Accoun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25-02-28 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5-03-28 实施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原则
5 核算程序与内容
5.1 核算期
5.2 核算流程
5.3 核算内容
5.4 核算指标
5.5 核算方法
6 数据来源
7 物质供给价值核算方法
7.1 物质供给
7.2 物质产品实物量核算
7.3 物质产品价值量核算
8 森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8.1 森林生态系统
8.2 森林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方法
8.3 森林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9 草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9.1 草地生态系统
9.2 草地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方法
9.3 草地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10 农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10.1 农田生态系统
10.2 农田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方法
10.3 农田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11 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11.1 湿地生态系统
11.2 湿地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方法
11.3 湿地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12 荒漠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12.1 荒漠生态系统
12.2 荒漠生态系统服务实物量核算方法
12.3 荒漠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核算方法
13 城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13.1 城市生态系统
13.2 城市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方法
13.3 城市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14 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14.1 海洋生态系统
14.2 海洋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方法
14.3 海洋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15 冰雪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15.1 冰雪生态产品
15.2 冰雪生态产品实物量计算方法
15.3 冰雪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
16 附则
16.1 质量控制
16.2 核算报告
16.3 核算应用
附录A(资料性)生态产品清单
附录B(资料性)生态系统类型清单
附录C(资料性)生态产品核算数据来源
附录D(资料性)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参数
D.1 辽宁省水源涵养实物量核算参数
D.2 辽宁省土壤保持实物量核算参数
D.3 辽宁省洪水调蓄实物量核算参数
D.4 辽宁省空气净化实物量核算参数
D.5 辽宁省水质净化实物量核算参数
D.7 辽宁省局部气候调节实物量核算参数
D.8 辽宁省生物多样性核算参数
附录E(资料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报告编写大纲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大学、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科技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大学、天津市瑞恒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和领航碳汇经济(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环境科学协会、蚂蚁集团、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中智智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有涛、袁军、王英志、樊雨、王欣若、王力、王子超、杨田、罗混宇、罗格平、黄金玲、崔胜涛、李甲澳、金建华、张继权、张琪童、张鹏、刘海娇、刘凯、肖菲菲、窦城、丛景飞、刘兴静、魏朝响、贾长庚、左罡、刘金、李桂菊、宋效中、张国徽、布乃顺、王小颖、徐继东、刘洋、付保荣、孙玉阳、李思慧、王娜、姚焱中、王娇、唐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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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联系电话:024-86893453。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联系电话:024-6220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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