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省地方标准  > DB3708/T 46.3-202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08/T 46.3-2023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1-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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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01

中标分类号:A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朱爱清、王冠杰、颜丙忠、王贵春、张千、刘吉洲、李振、李雪、吴敏、李开元、郑繁强、叶树杞、冯艳丽、张永全、郑伟、金爱翔、刘威、史雅欣、阿布都赛米·艾山、赵玉芳、商春锋、宋纯艳、张辰辰、李敏、孔令辰、候东佩、刘源、李耀华

起草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标准信息技术中心、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部分标准内容

ICS03.080.01 CCSA10 DB3708 济東宁市地 方 标准 DB3708/T46.3—202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023-12-28发布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8实施 发布 前言 DB3708/T46.3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08/T46《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的第3部分。DB3708/T4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及分类; 第2部分:食品生产企业: 第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第4部分:食品小作坊: 第5部分: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第6部分: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第7部分:连锁食品超市: 第8部分: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第9部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第10部分: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第11部分: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第12部分: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第13部分: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第14部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第15部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1 引言 DB3708/T46.3-2023 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必要举措。通过考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投诉举报、网络舆情及各类相关因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采取相应的管理及预防控制措施,对关键环节和过程实施重点管控,增强企业决策和行动的合理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提升食品的安全性,从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DB3708/T46旨在分类指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其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范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良好管理体系。本文件拟由15部分构成。 一第1部分:术语及分类。目的在于规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术语定义及分类。一第2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目的在于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对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为企业的决策和运营以及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支持。全面提升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风险应对的效率和效果,增强企业决策和行动的合理性,有效配置资源。第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的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于人员要求、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保障条件、反馈整改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4部分:食品小作坊。目的在于规范食品小作坊对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和自律水平,进一步增强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一第5部分: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目的在于规范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6部分: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目的在于规范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一第7部分:连锁食品超市。目的在于规范连锁食品超市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一第8部分: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目的在于规范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9部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目的在于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10部分: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目的在于规范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11部分: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目的在于规范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12部分: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目的在于规范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13部分: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目的在于规范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II DB3708/T46.32023 一第14部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目的在于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第15部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目的在于规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流程。I DB3708/T46.3-202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第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人员、制度建设、风险管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以及自查、评价与改进、沟通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的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DB3708/T46.1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第1部分:术语及分类3术语和定义 DB3708/T4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用于本文件。4人员 4.1人员配备 4.1.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4.1.2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可由企业质量副总、生产副总、质检部长等担任),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具体化,并在生产场所公示食品安全总监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 4.1.3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宜覆盖整个生产过程,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具体化,并在生产场所公示食品安全员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岗位等。4.1.4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宜具有相应任命文件、授权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或者纪要等,能够确定具体人员。 4.1.5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分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员在生产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等各岗位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普通员工落实个人工作岗位要求,执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可保留企业原有的部门和人员配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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