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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519-2019

中文名称: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3-21

实施日期:2019-04-2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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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37/T3519-2019《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范了蔬菜废弃物的处理场地选择、物料预处理、接种发酵、发酵监控及无害化物料利用技术,适用于山东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3519—2019 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包括烟台市高陵生态果蔬产业有限公司、烟台联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隋好林、刘惠军、陈晓峰、于岩、张丽娟、纪志刚、孙春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术语与定义、处理场地、物料预处理、物料处理、发酵物料检测及无害化物料利用,适用于山东省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注日期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适用最新版本: - GB/T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测定 - GB/T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测定 - GB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 NY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3.1 蔬菜废弃物(vegetable wastes):蔬菜生产及收获、贮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商品价值的根、茎、叶、花、果实等。 3.2 无害化处理(harmless treatment):利用好氧菌、厌氧菌或兼性菌将蔬菜废弃物、作物秸秆及畜禽粪便等混合物进行分解,并灭除其中有害菌及虫卵等的处理方法。 4 处理场地 4.1 场址选择:应建在蔬菜园区或园区附近,具备水、电、储运等条件,远离饮用水源地和居民生活区。 4.2 场地要求:应硬化处理,原料、成品存储及发酵除臭设施应防渗漏、防雨淋。 5 物料预处理 5.1 物料准备:将蔬菜废弃物、作物秸秆、菇渣及畜禽粪便等分类堆放,清除铁丝、塑料薄膜、石块等无机杂质。 5.2 物料粉碎:使用适宜粉碎设备破坏蔬菜废弃物结节及蜡质层,将秸秆切成3~10cm小段,畜禽粪便破碎成3~5cm粒。 5.3 物料配比:根据蔬菜种类及废弃物含水量,将粉碎蔬菜废弃物与秸秆按1.5:1至4:1混合,添加畜禽粪便占总重30%~50%,添加尿素调节碳氮比为25~35。 5.4 物料含水量调节:通过晾晒或喷水将含水量调节至55%~65%。 6 物料处理 6.1 接种 6.1.1 菌种选择:选择能有效分解木质纤维素和蜡质的微生物菌剂,菌剂应符合GB20287要求。 6.1.2 接种量:每3~5m²预处理物料添加1kg菌剂并混匀。 6.2 发酵 6.2.1 发酵方式 6.2.1.1 条垛式:接种后物料堆成长条形条垛,底宽120~300cm,高80~200cm,长度不限,条垛间距80~100cm。 6.2.1.2 槽式:物料在槽式通道堆积发酵,槽长度60~100m,宽4~9m,高1.5~2m,并配备机械翻堆设备。 6.2.2 发酵过程控制:定期监测温度和水分,高温期垛体中心温度55℃~65℃,温度达到60℃时翻堆或曝气,发酵物料含水量45%~65%,持续3天以上。高温期发酵完成后物料堆成条垛,底宽5~6m,高1.5~2.5m,定期打孔通气并稳定36个月。 6.2.3 发酵质量标准:发酵物料应符合卫生和无害化处理要求,达到可持续利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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