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610-2018
中文名称:淮北麻鸡种鸡饲养管理规程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9-01-2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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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4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尚敏、陈晓红、李雪松、金晓宇、车跃光、吕占领、杨敏、洪功飞、王佳、 代荣
起草单位:宿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宿州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淮北麻鸡种鸡生产过程中选址及设施设备、引种、育雏期饲养管理、种母鸡的饲养管 理、种公鸡的饲养管理、卫生防疫、档案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淮北麻鸡种鸡饲养管理。本文档为安徽省地方标准《淮北麻鸡种鸡饲养管理规程》(DB34/T1610—2018),详细规定了淮北麻鸡种鸡在选址、设施设备、引种、育雏期及种母/种公鸡饲养管理、卫生防疫及档案记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34/T1610—2018
代替DB34/T1610-2012
淮北麻鸡种鸡饲养管理规程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4/T1610-2012《淮北麻鸡种鸡饲养管理规程》,与DB34/T1610-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有关选址和设施设备要求(见3.1、3.4);
—增加了育雏期饲养管理内容(见第5章);
—育成期饲养管理和产蛋期饲养管理合并为种母鸡饲养管理(见第6章);
—表1、2、3中对粗蛋白、钙、食盐等指标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含硫氨基酸指标(见表1、表2、表4);
—删除了平养鸡只饲养密度(见上一版的5.4.1和6.4.2),饲养密度修改为380cm以上(见6.4.2);
—种蛋质量标准:蛋重修改为38g~50g(见6.2.5);
—开产前公母选留比例调整为1:20-30(见7.4);
—删除了人工授精中对公鸡体征的要求(见上一版7.6.1);
—附录A中对免疫程序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剂量指标。
本标准由宿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宿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宿州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尚敏、陈晓红、李雪松、金晓宇、车跃光、吕占领、杨敏、洪功飞、王佳、代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淮北麻鸡种鸡生产过程中选址及设施设备、引种、育雏期饲养管理、种母鸡的饲养管理、种公鸡的饲养管理、卫生防疫、档案记录等。本标准适用于淮北麻鸡种鸡饲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5030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NY5032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41 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医防疫标准
DB34/T1609 淮北麻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 选址及设施设备
3.1 选址
3.1.1 鸡场选址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环境质量总体符合NY/T388的要求。
3.1.2 鸡场远离干线公路、村镇居民点;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等污染源,距其他畜牧场1km以上。
3.1.3 不得建在饮用水源上游、食品厂上风向,不得建在规划禁养区内。
3.1.4 水源、电源充足,水源应符合NY5027的要求。
3.2 布局
3.2.1 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不少于15m。
3.2.2 布局根据主风向按育雏舍 $
ightarrow$ 育成舍。
3.3 鸡舍
鸡舍密封性能好,保持鸡舍通风,舍内空气质量符合NY/T388要求。鸡舍按建筑面积10只/m,有条件可设运动场。
3.4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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