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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6/T 296-2025

中文名称: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5-12

实施日期:2025-05-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B09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苑思坤、赵春雷、许虓、田森、高颖、孙世荣、江志学、魏明轩、王伟、王佰成、李芳

起草单位: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国市药品检验所

归口单位: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药品检验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方面工作DB1306/T296-2025《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食品药品检验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包括人员要求、场所要求、着装防护、操作防护及日常监督等规范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DB1306/T296-2025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规范
2025-05-12发布
2025-05-30实施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国市药品检验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苑思坤、赵春雷、许娆、田森、高颖、孙世荣、江志学、魏明轩、王伟、王佰成、李芳。

1 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规范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药品检验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品药品检验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方面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微生物实验和检验的特定场所。

4 人员要求
4.1 微生物操作人员需具备必要的微生物专业知识。
4.2 微生物操作人员须通过生物安全防护培训考核,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知识、应急处理、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理论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食品药品检验微生物实验室。
4.3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知识和技能的持续更新。

5 场所要求
5.1 应标有微生物实验室的明显标志,应具有更衣、缓冲、操作等功能分区,具有适宜开展相应工作的面积,并具有相应的洁净度控制措施。
5.3 应在非洁净区配备应急洗眼装置。

6 着装防护要求
6.1 微生物操作人员应穿着无菌防护服进入微生物实验室,防护服的材质应耐消毒火菌,易于清洁,不易附着微生物,且自身不产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用连体式/分体式防护服。
6.2 应佩戴无菌防护帽子,操作过程中头发应不外露。
6.3 应佩戴无菌口罩,必要时可佩戴N95等高等级防护口罩。
6.4 应佩戴无菌手术手套或无菌检查手套,手套佩戴时应外套住袖口,不留空隙。
6.5 应穿着微生物实验室专用的无菌鞋,鞋子要求脚的任何部位不能外露。
6.6 必要时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6.7 在有可能发生带菌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防护服及鞋套。
6.8 在微生物实验室操作时,不得佩戴首饰,防止污染。
6.9 防护服装应每次清洁、灭菌。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并盛放于能防渗的容器内。

7 操作防护要求
7.1 推荐在生物安全柜进行微生物实验,生物安全柜内严禁明火。
7.2 吸取带菌液体严禁口吸,应使用移液器或洗耳球。
7.3 带入微生物实验室的物品,要有相应的消毒操作,应尽量减少使用可生成锐利物的用品,锐器(包括手术剪刀、针头、玻璃安瓶碎屑等)应置于防锐器穿透、防渗漏的容器内,容器外部应有明显标记。
7.4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防止刺破防护手套。
7.5 接触过传染性物质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采用121℃湿热灭菌30分钟或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7.6 禁止用手直接抓取可能带菌的样品,取用固体样品应使用无菌镊子或者无菌勺子,取用液体样品应使用无菌吸管。
7.7 微生物实验后应使用适宜的消毒液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灭菌,并开启紫外灯灭菌至少30分钟或其他适宜的方式对环境进行进一步灭菌消毒。
7.8 发生可能带有传染性液体泄漏后,应立即用消毒液浸润的毛巾覆盖,彻底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
7.9 所有染菌的实验材料应进行高压灭菌后统一处理,不可直接丢弃。

8 记录
8.1 操作人员进出微生物实验室须登记。
8.2 应详细记录出入微生物实验室的物品及设备使用情况,方便发生生物学危险事件时调查原因。

9 日常监督
应每月对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按要求穿着防护服,是否按要求进行实验操作,排查可能的潜在风险隐患。

参考文献
[1] GB50394-2011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2] GB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3] 《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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