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CCS B05
UB3311
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
DB3311/T 197—2021
单季稻控肥减害技术规程
2021-11-25 发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1-12-25 实施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施肥要求
4.1 原则
4.2 肥料选择
4.3 确定总施肥量
4.4 基肥
4.5 分肥
4.6 穗肥
4.7 粒肥
5 水分管理
6 病虫害防治
附录A(资料性)常用有机肥养分含量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土肥植保能源总站、缙云县土肥植保能源站、浙江省农科院植物保护与微生物研究所、丽水市农作物总站、龙泉市王登辉家庭农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阳、马雅敏、郑许松、吴东涛、范飞军、华爱芬、兰建军、池永清、雷春松、王登辉。
本文件属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单季稻控肥减害施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施肥要求、水分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本文件适用于单季稻生产,不适用于冷浸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DB33/T 680 机插水稻大田管理技术规程
DB33/T 2069 水稻害虫生态工程控制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控肥减害技术
控制总氮施用量,降低基肥的氮肥比例,减少无效分蘖,控制最高苗数,从而减轻水稻病虫危害并减少农药用量的水稻施肥技术。
3.2 目标产量
期望的亩产量。
3.3 氮肥偏生产力
单位稻谷产量所需的氮肥量,即稻谷产量与氮肥施用量的比值。
4 施肥要求
4.1 原则
以测土配方施肥为基础,控制氮肥施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改善单季稻群体结构,减轻病虫害发生程度。
4.2 肥料选择
肥料选择和使用应符合NY/T 496的规定。
4.3 确定总施肥量
4.3.1 确定总氮施用量
目标产量宜在500 kg~600 kg之间。
总氮施用量(kg纯氮/667 m²)= 稻谷目标产量(kg/667 m²) ÷ 氮肥偏生产力(取值为50 kg/kg纯氮)。
4.3.2 确定总磷钾施用量
在总氮施用量确定后,按N:P₂O₅:K₂O=1:0.3~0.4:1~1.2的比例计算磷、钾肥施用量。
总磷施用量(kg P₂O₅/667 m²)= 总氮施用量(kg N/667 m²)×(0.3~0.4)。
总钾施用量(kg K₂O/667 m²)= 总氮施用量(kg N/667 m²)×(1~1.2)。
4.3.3 总氮磷钾推荐施用量
不同目标产量下推荐施用量如下:
目标产量500 kg:总氮10 kg/667 m²,总磷3~4 kg/667 m²,总钾10~12 kg/667 m²;
目标产量550 kg:总氮11 kg/667 m²,总磷3.3~4.4 kg/667 m²,总钾11~13.2 kg/667 m²;
目标产量600 kg:总氮12 kg/667 m²,总磷3.6~4.8 kg/667 m²,总钾12~14.4 kg/667 m²。
4.3.4 养分扣除
施用农家肥或秸秆、绿肥还田等,应根据其施用量和养分含量计入总施肥量,在确定化肥施用量时予以扣除。常用有机肥、绿肥养分含量见附录A。
有前茬作物的,其氮、磷、钾养分残效分别按前茬施肥量的20%计,在单季稻总施肥量中予以扣除。
4.4 基肥
基肥施用量为总氮施用量的50%、总钾施用量的50%,磷肥一次性全部施用。
4.5 分肥
宜在单季稻移栽后15 d施用,施氮量占总氮施用量的20%左右。
4.6 穗肥
宜在单季稻移栽后35 d~45 d施用,施氮量占总氮施用量的20%,施钾量占总钾施用量的50%。
4.7 粒肥
根据始穗期叶色深浅确定是否追施氮肥,叶色落黄需追肥,施用量不超过总氮施用量的10%。
5 水分管理
按照DB33/T 680第7章中7.2水分管理的要求执行。
6 病虫害防治
种子处理可预防苗期病虫害,移栽后害虫生态控制按照DB33/T 2069执行。
附录A(资料性)常用有机肥养分含量
常用有机肥养分含量见表A.1。
(示例条目)
名称:人粪、人尿、人粪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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