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炭行业标准(MT) > MT/T 815-1999 放顶煤液压支架技术条件
MT/T 815-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T 815-1999

中文名称:放顶煤液压支架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3-24

实施日期:1999-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0551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采矿和矿产品>>73.100采矿设备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7矿山支护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煤炭工业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1999-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国法、朱德政、王晓东、傅京显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发布部门:国家煤炭工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放顶煤液压支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矿用综采放顶煤液压支架(以下简称放顶煤支架)。 MT/T 815-1999 放顶煤液压支架技术条件 MT/T815-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MT/T8151999
本标准是在总结多年来放顶煤液压支架科技成果和液压支架设计、研究、试验和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在MT312--1992《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放顶煤液压支架的特点,主要增加了对放煤机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法、朱德政、王晓东、傅京昱。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所负责解释。467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放顶煤液压支架技术条件
Technical condition of caving powered supportMT/T815--1999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放顶煤液压支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本标准适用矿用综采放顶煤液压支架(以下简称放顶煤支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MT312—--1992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放顶煤过渡支架cavingtransition support用于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机头和机尾部,介于端头支架(或巷道支架)和工作面放顶煤支架间,具有掩护机头、机尾功能的支架。
3.2高位放顶煤支架high-position caving support支架结构为短顶梁,掩护梁高位开放煤窗口,顶煤通过放煤窗口流人支架前方输送机,割下的煤和放下的顶煤由同一输送机运出工作面。这种单输送机高位放煤的支架称为高位放顶煤支架。3.3中位放顶煤支架mid-positioncavingsupport支架的前、后部分别布置一台输送机,后部输送机布置在掩护梁下和底座上,掩护梁中低位开放煤窗口,割下的煤和放下的顶煤分别由前、后输送机运出工作面。这种双输送机中低位放煤的支架称为中位放顶煤支架。
3.4低位放顶煤支架low-positioncavingsupport支架的前、后部分别布置一台输送机,后部输送机布置在尾梁下,利用尾梁、插板低位放煤。这种双输送机低位放煤的支架称为低位放顶煤支架。3.5放煤角cavingangle
放煤装置导流冒落顶煤的主平面与水平面间的夹角。4技术要求
4.1-般技术要求
放顶煤支架一般技术要求应符合MT312--1992中3.1的规定。4.2整架技术要求
4.2.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MT312—1992中3.2.1的规定国家煤炭工业局1999-03-24批准468
1999-08-01实施
4.2.2操作性能
MT/T 815-1999
4.2.2.1放顶煤支架操作性能应符合MT3121992中3.2.2的规定。4.2.2.2高位放顶煤支架应采用邻架控制,换向阀应设在便于观察放煤状态的位置。4.2.2.3中位和低位放顶煤支架控制放煤口和后部输送机的换向阀应设在便于观察后部放煤状态的位置。
4.2.3密封性能
4.2.3.1放顶煤支架的密封性能应符合MT312—1992中3.2.3的规定。4.2.3.2效煤装置千斤项活塞杆外伸至全行程的2/3处,自然状态下放置12h,活塞杆外伸长度变化量不得大于2mm(排除温度变化的影响)。4.2.4支护性能
4.2.4.1放顶煤支架的支护性能应符合MT312—1992中3.2.4的规定。4.2.4.2放煤装置千斤顶的安全阀开启压力应不大于其额定工作压力的120%,关闭压力不低于工作压力的90%。
4.2.5适应性能
4.2.5.1放顶煤支架的适应性能应符合MT312—1992中3.2.5的规定。4.2.5.2高位蔽顶煤支架放煤机构放煤角应大于35°,放下的顶煤能进人前部输送机。4.2.5.3中位放顶煤支架放煤口的水平投影尺寸应大于放煤步距;放煤口的宽度应不小于1/2支架中心距。
4.2.5.4低位放顶煤支架在工作高度范围内,放煤装置(尾梁及插板)极限位置的水平投影尺寸应大于后部输送机机槽宽度。放煤装置应能随时封闭输送机槽的两侧。4.2.5.5放顶煤过渡支架前、后部应有足够容纳输送机机头的空间,水平方向极限位置最小安全空间宽度应大于50mm;支架在工作高度时,垂直方向净空间高度应大于电动机直径。前、后输送机最小中心距应等于工作面中部支架前、后输送机最小中心距,允许加大,但加大值不大于一个步距。4.2.5.6放顶煤支架在工作高度内沿工作面人行道最小宽度应大于400mm。低位放顶煤支架在理论中心距时,架间至后部放煤作业空间的人行空间宽度应大于380mm。4.2.5.7放煤装置千斤顶应有液控单向阀,插板应有机械限位。4.2.5.8放顶煤支架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应能实现放煤自动喷雾、降架移架自动喷雾和人工控制喷雾。
4.2.5.9后部输送机拉移机构应能上、下、左、右摆动,摆动角度不小于3°。4.2.5.10放顶煤支架最小过煤高度应大于输送机理论装载高度。4.2.6强度要求
4.2.6.1放顶煤支架的结构强度应符合MT3121992中3.2.6的规定。4.2.6.2低位放顶煤支架尾梁按图1或图2所示方式加载。尾梁千斤顶加载到1.2倍的工作阻力时,放煤装置不得有损坏和残余变形。469
MT/T 815-1999
a=(150±15)mm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b=200mm
a=(150±15)mm 6=200mm
MT/T 815—1999
4.2.6.3低位放顶煤支架放煤装置插板伸至极限位置,按图3或图4所示方式加载。尾梁干斤顶加载到1.2倍的工作阻力时,放煤机构不得有损坏和残余变形。a=(150±15)mm b=200mm
a=(150±15)mmb=200mm
MT/T 815—1999
4.2.6.4中位放顶煤支架放煤装置按图5所示方式加载。千斤顶加载到1.2倍的工作阻力时,放煤机构不得有损坏和残余变形。
b=200mm
a=(150±15)mm
4.2.6.5中位放顶煤支架放煤装置插板伸至极限位置,按图6所示方式加载。千斤顶加载到1.2倍的工作阻力时,放煤机构不得有损坏和残余变形。a=(150±15)mmb=200mm
4.2.6.6高位放顶煤支架强度要求可参照4.2.6.4的规定执行。4.2.7耐久性能要求
放顶煤支架按5.2.7进行耐久性能试验。经各种方式循环加载后,母材不得有裂纹,焊缝不得有大于50mm长的裂纹,同一部件其焊缝裂纹不得多于2处;残余变形不得大于相应支点距离的0.5%;扭翘变形不得大于部件最大尺寸方向长度的0.5%;各部件不得产生影响支架使用性能的损坏。经耐久性能试验后,放项煤支架应仍能满足MT312--1992中3.2.2、3.2.3和3.2.4的各项性能要求。4.3液压元部件技术要求
放顶煤支架的液压元部件应符合MT312-1992中3.3的规定。472
5试验方法
5.1试验装置和条件
MT/T 815---1999
试验装置和条件应符合MT312—1992中4.1的规定。5.2整架试验
5.2.1外观质量试验
放项煤支架外观质量试验应符合MT312一1992中4.2.1的规定。5.2.2操作性能试验
放顶煤支架操作性能试验应符合MT312一1992中4.2.2的规定。5.2.3密封性能试验
5.2.3.1放项煤支架的密封性能试验应符合MT312—1992中4.2.3的规定。5.2.3.2操作放煤装置(尾梁和插板)千斤顶控制阀,使千斤顶活塞杆外伸达到全行程的2/3左右;自然状态下放置12h后,测量各干斤顶活塞杆的外伸长度变化量,结果应符合4.2.3.2的规定。5.2.4支护性能试验
5.2.4.1放顶煤支架的支护性能试验应符合MT312—1992中4.2.4的规定。5.2.4.2放煤装置支撑千斤顶活塞腔内压力达到额定初撑供液压力后,以缓慢速度内加载,使安全阀溢流3次,测量活塞腔压力值。当安全阀停止泄液5min后,再测千斤顶活塞腔压力值,测定3次,应符合4.2.4.2规定。
5.2.5适应性能试验
5.2.5.1放顶煤支架的适应性能试验应符合MT312—1992中4.2.5的规定。5.2.5.2将拉移后部输送机的千斤顶伸至最大行程,拉连接头,摆至靠近底座主筋侧最大角度,测量摆动角度,应符合4.2.5.9的规定。5.2.6强度试验
5.2.6.1放顶煤支架强度试验应符合MT312—1992中4.2.6的规定。5.2.6.2低位放顶煤支架强度试验时,将支架升到最大调高值的1/3左右,顶梁撑紧试验台台面;按图1或图2所示分别在尾梁左、右侧加垫块,尾梁千斤顶载荷由零逐渐增大到1.2倍工作阻力,保压5min。加载次数分别为3次,结果应符合4.2.6.2的规定。5.2.6.3低位放顶煤支架强度试验时,将支架升到最大调高值的1/3左右,顶梁撑紧试验台台面,放煤装置插板伸至极限位置;按图3或图4所示分别在插板左、右侧加垫块,尾梁千斤顶载荷由零逐渐增大到1.2倍二工作阻力,保压5min。加载次数分别为3次,结果应符合4.2.6.3的规定。5.2.6.4中位放顶煤支架强度试验时,将支架升到最大调高值的1/3左右,顶梁撑紧试验台台面;按图5所示分别在尾梁左、右侧加垫块,尾梁千斤顶载荷由零逐渐增大到1.2倍工作阻力,保压5min。加载次数为3次,结果应符合4.2.6.4的规定。5.2.6.5中位放顶煤支架强度试验时,将支架升到最大调高值的1/3左右,顶梁撑紧试验台台面,放煤装置插板伸至极限位置;按图6所示分别在插板左、右侧加垫块,尾梁千斤顶载荷由零逐渐增大到1.2倍工作阻力,保压5min。加载次数为3次,结果应符合4.2.6.5的规定。5.2.6.6高位放顶煤支架强度试验可参照5.2.6.4和5.2.6.5的规定执行。5.2.7耐久性能试验
5.2.7.1放顶煤支架耐久性能试验应符合MT312一1992中4.2.7的规定。5.2.7.2按图1至图6方式分别在尾梁和插板左、右侧加垫块,并按MT312—1992中图3曲线循环加载2000次。下列每种方式加载后检查一次,结果应符合4.2.7的规定。a)尾梁端部左侧循环加载500次;b)尾梁端部右侧循环加载500次;473
1)插板端部左侧循环加载500次:d)插板端部右侧循环加载500次。6 检验规则
MT/T815—1999
放顶煤支架检验规则应符合MT312-1992中5.1、5.2、5.3和5.4的规定。放顶煤支架的型式检验由国家授权的煤矿支护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放顶煤支架整架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表1
检验项目名称
外观质量
操作性能
密封性能
支护性能
强度要求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放顶煤支架整架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号
检验项目名称
外观质量
操作性能
密封性能
支护性能
适应性能
强度要求
耐久性能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技术要求
100%检验
100%检验
放煤装置千斤顶100%检验,其他按MT3122台
1台(试后拆检)
试验方法
放顶煤支架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MT312-1992中第6章的规定。474
检验样机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