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049-199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2-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施良骝、莫金文、王平
起草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三十四研究所、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
发布部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电气安装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的电气安装。 SJ 20049-1992 光纤通信设备机械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电气安装要求 SJ20049-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电气安装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的电气安装。
GJB 425 交流工频汽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SJ 20048 光纤通信设备机械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机械安装要求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光纤通信设备机械电气安装技术要求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电气安装要求Performancerequirementformachineryelectrizationinstallation of friber-optical communication equipmentElectrization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 for fiber-opticalcommunication equipment of stationary ground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电气安装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的电气安装2引用标准
GJB425
交流工频汽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SJ20049—92
SJ20048
光纤通信设备机械电气安装技术要求地面固定式光纤通信设备机械安装要求
3一般要求
3.1安装应保证被安装的光纤通信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与电原理图及工艺文件相一致。所用材料、元器件、部件的更改、替换,必须经规定程序批准。3.2提交安装的所有材料、元器件、部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并应符合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3机房的安装条件按SJ20048第6章的规定确定。在安装过程中应避免对被安装件造成任何损坏,不允许降低其性能。若必须进行机械加工时,应保证不损伤已装配好的元器件、零件和部件。
3.4整机布局、走线合理,便于装配、检查、调整和维修。供电电源
4.1交流电源
交流电源按表1选择。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1992-02-01发布1992-05-01实施
交流电源的参数
标称电压
电压变化
标称颖率
频率变化
4.2直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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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额定功率
小于1kVA
220(单相)
直流电源的选用应符合设备产品标准的要求。4.3自备电源
1kVA100kVA
220/380
(三相四线)
大于100kVA
根据具体设备标准中
的规定
应优先采用带配电设备的交流油机发电机供电,在保证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力求体积小,重量轻。
发电机组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JB425的规定。4.4特殊电源
当采用不间断式供电电源和其它高质量、低容差特殊电源时,其要求按4.1和4.2条的规定。
5电缆、导线和线扎
5.1电缆、导线的规格应根据电流大小,电压高低、题率范围及使用条件合理选用。5.2导线下料时,应仔细检查外观,绝缘层不得损伤、变质,芯线不应锈蚀,导线不得用短线接续使用。
5.3电缆、导线和线扎应尽量避开设备的发热部位。5.4电缆、导线和线扎应尽可能短,但在下述情况下应提供足够的松驰:a.在电缆布线和连接上防止过度的应力;b.在使用期间能够移动和替换零件而不断开其它零件;c.
便于对破线或断线的现场修理。5.5电缆在走线槽内平直布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先下线的在下层,后下线的在上层:b.电缆在走线槽内不能堆积过高,一般单行排列时不超过3根,双行排列时不超过5根,三行排列时不超过9根;
C.不同直径的电缆尽量避免重选,若必须重送,则直径小的应放在上层;d在同一平面上任一根电缆不得跨过另一根电缆。5.6电缆、导线及线扎通过墙壁或穿过金属板时,以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均应装保护套和衬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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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凡有短路可能的屏蔽线、裸线均应加绝缘套管。5.8导线从固定部分过渡到可移动部分时,应留有足够的余量。在过渡区导线应弯成“U”形或卷绕成线圈状,“U”形弯曲部分不应绑扎,为防止磨损应采取防磨衰覆。5.9线扎弯曲时,应根据结构尺寸和形状自然弯曲。线扎弯曲半径不小于线扎直径的5倍。电缆的弯曲半径,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小于其直径的5倍。5.10导线、线扎的始末端、转弯拒要处及直线部分每隔一段,应用线卡与底板或机架等固定。直线部分线卡距离推荐数值见表2。表2
小于10
卡距离
不大于300
不大于350
不大于500
5.11线卡可采用塑料制品、塑料裹覆金属制品或金属制品等。其形状应与所卡导线、线扎截面形状相适应,不允许因使用线卡而损伤导线、线扎。5.12导线绑扎后,导线出线长度允许大于图形规定长度0~10mm。5.13绑扎线扎时,不论采用丝线、亚麻线、尼龙线、塑料扣、蛇形管、胶合等方法,均应整齐美观、松紧合适。
5.14在不产生相互干扰、耦合的情况下,允许相同走向的导线和屏蔽线绑扎成线扎。5.15剥除导线绝缘层时,应注意避免在芯线或保留的绝缘层上造成损伤。损伤或切断的多芯绞合线的数目应符合表3规定。
多芯绞合线的股数
小于7
大于40
最大允许的损伤或切断
的多股绞合线的数目
5.16除高频接地点外,同一焊点不允许焊接三根及三根以上的导线。若超过,应采取转接措施。
5.17两导线相互连接时,应用接线柱、连接板等作接点,每个螺钉最多允许紧固二个焊片。5.18软导线与硬导线之间的连接应该使用中间接点(接线柱、接线板等)来进行活动连接。不允许用螺母直接固定不带焊片的导线。5.19对于有纤维保护层的导线,去除端头后应采取涂胶或用透明聚乙烯套管紧固等防止松脱的措施。
6光缆及光纤(缆)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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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光缆安装时应仔细检查外观,外护套不得损伤。6.2光缆下料时在长度上应留有充分的余量,以保证多次融接后有足够的长度。6.3光缆应尽量走最近的距离,并与发热元器件和零件之间留有适当间隙。6.4光缆在下述情况下应提供足够的松驰:a.在光缆的布线和连接上防止过度的应力;b.在使用期间能够移动和替换零件而不用断开其它零件:c.便于对故障的修理。
6.5布缆应平直、整齐,先布短光缆,单芯光缆,再布多芯光缆、长光缆。光缆与电缆并行散设时,不得放在电缆之下。
6.6光缆通过墙壁或穿过金属板时,以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均应装保护套或衬垫。6.7光缆弯曲时,应让其自然弯曲,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15倍。6.8光缆敷设的固定按5.10条规定。6.9固定光缆的线卡按5.11条规定。6.10光纤(缆连接器应按战术使用要求选用,必要时进行检测。连接器安装后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保证光纤(缆)不受挤压变形。7导线的焊接及光纤的连接
7.1导线的焊接
7.1.1导线端头绝缘层剥除后,应及时扭紧、浸锡。浸锡时,不应将绝缘层烫胀损伤。浸锡层应与绝缘端保持1~2mm的距离。
7.1.2焊接点应尽量一次焊成,避免重复焊接和烫锡时间过长。7.1.3,应采用中性焊剂,不允许用酸性的或易引起腐蚀的焊剂。焊接表面无残留焊剂。7.1.4焊接应牢固,无错焊、漏焊和虚焊。7.2光纤的连接
7.2.1光纤的永久性连接可分为使用粘接剂的连接和采用加热方式的融接7.2.2光纤连接前应先除去光缆的外皮和光纤被覆层,不得损伤光纤。7.2.3光纤切断时应用专门的光纤钳或其它工具操作,以使光纤切断端面呈平整的镜面并与光纤轴垂直。
7.2.4在专用的工具上将光纤轴心对准和对接后,即可进行粘接或融接。7.2.5在稳态条件下,用上述连接方法连接后,连接损耗应不大于0.2dB。7.2.6光纤粘接或融接完成后应安装保护装置。8安全性要求
8.1保护要求
8.1.1设备的危险处应标志注意符号或加装保护装置。8.1.2设备应有熔断或保险继电器等保护装置。8.1.3熔断器应安装在易于迅速更换的地方。8.2接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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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应根据接地设计合理选择接地方式、接地材料和接地技术,妥善进行工作接地、屏蔽接地、保护接地、防雷电接地和测试接地。接地系统应电气接触良好,结构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和接触电阻符合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8.2.2应设置人工接地体,使设备外壳良好接地。不得将屏蔽线作公共地线使用。8.2.3安装减震装置后,应有可靠的保护地线。8.3防护要求
8.3.1当设备主电源开关处于“断”位时,设备的所有电源均应切断。8.3.2设备中直流或交流工作电压超过24V的暴露部位,应加防护措施。8.4防雷电要求
8.4.1户外安装的设备应有避雷装置。8.4.2在电缆、铠装或带金属芯线的光缆、电源线、电话线等引入端应安装放电器。放电器的接入应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
8.5防辐射要求
8.5.1射频辐射
设备的屏蔽装置和防辐射措施应按设备产品标准的要求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电场分量:不大于20V/m;
磁场分量:不大于5A/m。
8.5.2激光辐射
设备安装后应能有效地防止激光辐射,进入人眼的激光密度应小于5×10-6J/cm。当密度高于此值时,应提供防护设备。8.6噪声限制
8.6.1在离设备1m处的A声级计权噪声电平应小于55dB。8.6.2油机电源噪声的限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油机功率:kw
噪声限值Www.bzxZ.net
9标记
9.1安装不应损坏设备上的铭牌、标志牌、标签,若有损坏应采取补救措施。12
9.2所有控制装置和检测装置近旁,应有表示用途及作用的清晰标记(如“断开”、“接通”等)。9.3为了便于测试和故障的定位,在导线、光纤、线扎分叉处及其端头应以颜色或数字作标记,标记应清晰、准确、牢固。9.4标记可直接标在导线、光缆上,也可用标记套管。数字标记应从导线,光纤的加工端起从左至右读出,或在读数个位的右下角打圆点表示。9.5导线通过转接板用端套焊片连接时,端套焊片应套套管,套管标号应与转接板标号一致。9.6安装中使用的导线和塑料套管的推荐颜色见表5、表6。5
导线颜色
元器件
高压、正电
压、交流三
相电路的C
负电压
半导体三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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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线交流
三相电路的
交流三相电
路的B相
场效应晶体管
无指定用色
的半导体电
二极管及有
极性电容器
黄绿双色
或黑色
零位线
双基极管
注:①当有几组高压时,可随电压升高,导线额色由浅到深(如由粉红大红→紫红)加以区别。②隔离线、多芯电缆线、裸线识别颜色可不受表5限制。③集成电路用安装座安装时,不受表6限制。10
检查与验收
10.1检查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作如下项目的检查:a.
所需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各种标记是否齐全、正确;
电源连接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电源开关的电流电压容量是否满足要求;各种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各通风、散热部位状态是否良好:光纤(缆)、电缆是否符合布线要求;接地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10.2验收
验收应遵循以下规定:
验收在调试完毕并运转一星期后进行;安装方应向用户提交有关资料;验收由用户和安装方按本标准和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责任方应负责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验收合格由用户和安装方签字。蓝
附加说明:
SJ20049-92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三十四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良骝、莫金文、王平。计划项目代号:B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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