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2/T 4285-2021
中文名称: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4-15
实施日期:2021-05-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6.19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20.01
中标分类号:Z01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4285—2021,规定了城市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技术规范,包括开放的要求、点位、形式、流程及管理规定。
部分标准内容
DB62/T4285—2021
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pening urban domestic sewage and waste treatment facilities to the public
发布日期:2021-04-15
实施日期:2021-05-15
发布单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一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兰州资源环境产业技术学院、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项目管理协会、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兰州“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兴林,付...,许冬梅,景菲,李生霞,索超,张风,李冰茹,岳效毅,赵贵。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开放要求
5 开放点位
6 开放形式与流程
7 开放管理
附录A(规范性)开放设施标识牌内容清单
附录B(规范性)开放设施讲解员内容清单
附录C(规范性)开放设施视频内容清单
附录D(规范性)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措施内容清单
附录E(规范性)应急预案内容清单
附录F(规范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点位及开放内容清单
附录G(规范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点位及开放内容清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要求、点位、形式和流程、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向公众开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Urban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对城市生活中产生的各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后,为保证污水达到出水标准而进行处理的各类污水处理及监测(检测)装置和设备。
3.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eatment facilities):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设备,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4 开放要求
4.1 开放单位应确保开放设施运行正常,发现设施存在故障或异常的,应在开放设施旁设立明显标识,提示仪器故障或信息错误。
4.2 开放单位应设定指定的开放点位、参观通道、开放设施标识牌、宣传册、展板、挂图、视频等宣传材料。开放设施标识牌内容清单、开放设施讲解员内容清单和开放设施视频内容清单应符合附录A、B、C。
4.3 开放单位应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讲解员;讲解员应熟悉开放设施相关知识,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开放设施讲解员内容清单应符合附录B。
4.4 开放单位应向公众在参观前告知相关安全须知及注意事项,同时可配备保障参观者安全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措施内容应符合附录C。
4.5 开放单位应制定开放活动应急预案。参观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开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参观者安全撤离,保证参观者生命安全,并及时向公众公开情况说明及解决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应符合附录D。
4.6 开放单位每批次开放活动人数最少为10人,同时应根据开放单位开放设施空间及开放内容规定开放人数上限。
4.7 开放单位每两个月举办1次开放活动,同时应设定开放时段并向社会公开。
4.8 开放活动中,如遇监测数据超标情况,应主动解释超标原因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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