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 1101.4-2019
中文名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
所属省份: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7-17
实施日期:2019-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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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40.40
中标分类号:Z6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要求,包括排放限值、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用于指导江西省塑料制品行业大气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40.40
z 6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1101.4—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4: plastic manufacturing industry
2019-07-17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
2019-09-01实施
前言
DB36/11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以下若干部分:第1部分:印刷业;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本部分为DB36/1101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涂翔、吴丽芳、赵秉华、何丹、陈小兰、唐海峰、王仁浪、李凯、肖俊明、裘秀培。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江西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塑料制品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文件。本部分是江西省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文件发布实施后,新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或者新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文件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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