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
B43
DB4418
清远市地方标准
DB4418/T011—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清远乌鬃鹅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Qingyuan wuzong geese2020-09-01发布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01实施
发布
前言
DB4418/T011-2020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清远市金羽丰鹅业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市质量管理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宫国奇、向振强、黄海祥、张毅、雷海燕、何业兴、邱秀穗。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1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清远乌鬃鹅
DB4418/T011-2020
本文件规定了清远票鹅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和标志、标识。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90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清远乌鹅。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
GB2763
GB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鲜(冻)畜、禽产品
GB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5009.1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9鲜、冻禽产品
GB16869
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NY/T823家禽生产性能名词术语和度量统计方法NY/T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术语和定义
3
GB/T17924、NY/T823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清远乌鹅Qingyuanwuzonggeese
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养殖,符合本文件规定的乌鹅A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清远乌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90号公告),即原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飞来峡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等5个镇行政区域。见附录A。1
DB4418/T011-2020
要求
5
5.1产地条件
5.1.1
自然环境
产地范围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四季分明,适合清远乌繁鹅繁衍生长。
5.1.2饲养环境
5.1.2.1饲养场地周围3公里内无污染源,有丰富水塘河涌,水草丰富,水质清洁卫生5.1.2.2饲养环境应符合NY/T1167的规定,畜禽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规定5.2品种
乌鬃鹅。
饲养技术管理
5.3
见附录B。
5.4:质量要求
5.4.1
感官特征
5.4.1.1具有三黑、三细、一矮特征,即喙黑、毛黑、脚黑;头细、颈细、骨细;脚矮。体躯宽短、体质结实、被毛紧贴、背平,呈楔形。头颈细致,眼灵活有神,虹彩棕色,喙、肉瘤、胫和蹼黑色。5.4.1.2成年鹅的头部自喙基和眼的下缘起直至最后颈椎有一条由大渐小的繁状黑色羽毛带。颈部两侧的羽毛为白色,翼羽、肩羽和背羽乌棕,并在羽毛末端有明显的棕色镶边,从背部看去是一片乌棕色。胸羽灰白色,腹羽绒白色,尾羽灰黑色。在背部两边,有一条自肩部直至尾根的白色羽毛带,呈“马蹄”形,不被翼羽覆盖部分明显可见。5.4.1.3公鹅体型比母鹅大、肉瘤发达、雄性特征明显,母鹅较矮小、颈细而灵活。上市体重
5.4.2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上市体重
项目
上市体重/kg
注:上市日龄为90天及以上,
5.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项目
脂肪含量/%
2
公
母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3.0~3.5
2.5~3.0
指标
5.0
蛋白质含量/%
氨基酸总含量/%
项目
注:取样部位为胸肌。
5.4.4
污染物及农药、兽药残留限量
表2(续)
应符合GB2707、GB16869以及国家有关公告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感官特征
在自然光线下肉眼观察。
6.2
体重
用精度为1g的台秤或电子秤测量。3脂肪含量
6.3
按GB5009.6的规定进行。
6.4
蛋白质含量
按GB5009.5的规定进行。
5氨基酸总含量
6.5
按GB5009.124的规定执行。
5污染物及农药、兽药残留限量
6.6
按GB2762、GB2763、GB16869以及国家有关公告的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批雏鹅、同一饲养管理条件、同时出栏的为一批。7.2抽样
指标
20.0
18.0
DB4418/T011-2020
从每批乌鹅中随机抽取5%,每批次抽样数量不少于30只(公母各一半),再从抽取样本中随机抽取公母鹅各3只进行屠宰测定。
7.3出场检验
7.3.1每批乌鹅出场前按感观特征的要求,进行逐只检验每批乌鹅出场前按体重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7.3.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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