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949-2011
中文名称:鱼粉加工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12-06
实施日期:2012-03-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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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30
中标分类号:X2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燕燕、杨贤庆、刁石强、石红、周婉君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所水产品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鱼粉加工中的基本条件、原料、加工技术和生产记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的鱼、虾、蟹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经蒸煮、压榨、烘干、粉碎、包装工序加工制成饲料用负粉的生产过程。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120.30
X 20
备案号:32904-2012
DB44
广东省地
方标准
DB44/T949——2011
鱼粉加工技术规范
Codeofpracticeforfishmeal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1-12-06发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03-15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规定进行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DB44/T949—2011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燕燕、杨贤庆、刁石强、石红、周婉君。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范围
鱼粉加工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鱼粉加工中的基本条件、原料、加工技术和生产记录的要求。DB44/T949—2011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的鱼、虾、蟹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经蒸煮、压榨、烘干、粉碎、包装工序加工制成饲料用鱼粉的生产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0648饲料标签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9164-2003鱼粉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国务院197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3鱼粉加工企业基本条件要求
3.1
生产许可证
鱼粉生产企业须取得鱼粉(饲料用)生产许可证。3.2加工企业基本条件要求
鱼粉加工企业的多计、环境、车间、设施、生产设备要求应符合GBZ1的规定。3.2.1
企业应设有能满是生产正常运转及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化验室。3.2.2
你准信息服
3.2.3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夜水需经严格处理达到GB8978和GB16297规定才可排放。4原料要求
4.1
原料接收
所采购的原料(鱼、虾、蟹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下脚料》非源要行合国务院197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的规定,要求原料鲜度良好,不伤使用友到石油、农药、有害金属或其他化合物污染的原料,经检验合格的原料方可接收。4.2原料存放
收购的冰鲜原料应贮存在0℃~4℃的条件下,一般应在当天加工完:冷冻原料应在-15℃以下的冷库内贮藏。
4.3加工用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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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9492011
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5加工技术要点
5.1原料预处理
5.1.1鲜原料
鲜原料应进行分选,去除沙石、草木、金属等杂物。5.1.2冷冻原料
冷冻原料应先进行解冻,解冻工序必须在卫生条件下进行。在静止空气中解冻时空气温度不应高于18℃,在流动空气中解冻时空气温度不应高于21℃,流水解冻时水温不应高于21℃。解冻后的原料温度不应高于10℃。
5.2清洗
原料用水充分洗净,以去除原料中污物杂质,然后捞起沥干。5.3干法生产
5.3.1蒸干
将原料放入蒸干机中,蒸干温度宜为100℃~105℃,蒸干时间宜为2h~3.5h,控制物料的水分含量在10%左右。
5.3.2压榨
将蒸干的物料粗粉碎,过粗筛后,热用压榨机压榨,脱除油脂。5.3.3冷却粉碎
将压榨后的物料冷切至室温,然后进行粉碎,过筛。方
5.4湿法生产
5.4.1蒸煮
将洗净的原料切碎,送入蒸煮器中,先接通入蒸汽,开启搅拌器不停地搅拌,约10min后,再改为间接蒸汽,蒸煮约10min15min,蒸煮器内的温度挖制在80℃~95℃。加热的温度应因鱼的种类作适当调整,一般多脂鱼和鲜度较好的鱼种,蒸煮温度可以高些,低脂鱼和鲜度较差的鱼种,蒸煮温度可以低些。蒸煮至鱼肉易从骨骼上脱落而又没有血迹即可。5.4.2脱除油脂和水分
将经过蒸煮的物料送到压榨机中进行压榨,或放到离心机中进行脱水,脱除去30%→40%鱼油和水份。
5.4.3干燥
将脱除鱼油和水分的固相物料先粗粉碎,再放入烘干机中干燥,温度宜控制在60℃~75℃,使其含水量低于10%,在干燥过程中定期检查粗鱼粉的颜色和水分含量。2
5.4.4粉碎
将干燥后的鱼粉粉碎,过筛。
5.5检验及分级
按GB/T19164的规定执行。
5.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6.1鱼粉的标签应按GB10648的规定执行。5.6.2标志应以无毒印刷,字体大小适中,字迹清晰且必须耐久。5.6.3:包装、运输和贮存应按GB/T19164-2003中6.2、6.3、6.4的规定执行。6生产记录
DB44/T949—2011
每批进厂的原料应有品种、产地来源、供应单位、规格、数量和检验验收的记录。6.1
6.2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卫生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记录、纠正活动记录和验证记录、监控仪器校正记录、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记录应保持原始记录。6.3按批次出具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产品出厂应有销售途径记录。6.4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设有档案柜和档案管理人员,各种记录分类按月装订、归档,保留时间应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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