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03/T 0002-2020
中文名称:桂林米粉店建设与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5-29
实施日期:202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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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01
中标分类号:A1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桂林米粉店的建设与服务规范,包括基本要求、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卫生安全及服务管理等内容,适用于桂林市行政区域内米粉餐饮店的规范化建设与运营。
部分标准内容
ICS03.080.01 A16
DB4503 桂林市地方标准
DB4503/T0002-2020
桂林米粉店建设与服务规范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of Guilin rice noodle restaurant
2020-05-29发布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07-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市商务局共同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桂林市商务局、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市米粉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佳军、曾宪国、谢金伦、王敏丹、韦玮、蒋晓龙、覃辉跃、曾文杰、谭兴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桂林米粉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地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服务内容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桂林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桂林米粉店的建设与服务,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4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20810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GB/T 27590 纸
GB 50016 建筑防火规范
SB/T 10426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2018〕12号)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
桂林市商务局关于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通告(桂林市商办〔2014〕37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桂林米粉店 Guilin rice noodle restaurant
以经营桂林米粉为主,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和服务的餐饮经营空间。
4 基本要求
4.1 应符合SB/T10426、GB50016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
4.2 应持证经营,证照齐全有效。
4.3 店内外醒目位置应设置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米粉店名称及桂林米粉文化展示内容。
4.4 店内应明示服务项目并明码标价。
4.5 应制定服务操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6 原料、辅料和配料的食品安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7 应建立原料溯源机制,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溯源信息。
5 场地要求
5.1 选址:应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及其他污染源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符合GB3095要求。
5.2 店面:建筑结构安全合理,采光通风良好;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供排水设施完善且污水排放符合GB8978规定;店面面积不小于40㎡。
6 设施设备要求
6.1 店面设施
6.1.1 店牌及标识应符合GB/T10001.1要求。
6.1.2 点餐台、收银台宜设置于入口附近。
6.1.3 应设置桂林米粉文化展示区,展示历史文化、制作方法及食用推荐。
6.2 厨房
6.2.1 应设置独立厨房,面积不小于15㎡。
6.2.2 墙面应贴瓷砖,油烟排放符合GB18483规定。
6.2.3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制作工具、灶具及消毒设备。
6.2.4 配备冷藏设备,生熟分开存放。
6.2.5 食材存放及加工区域应具备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6.2.6 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污与除烟设备。
6.3 用餐区
(原文未完整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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